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2-05-3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康桥汽玻收购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和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吸收皮尔金顿增资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收
购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和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并吸收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之事项是双方自身发展
战略的需要,双方在汽玻领域内的进一步深度合作是继浮法玻璃领
域内长达四十年良好合作之后又一个新开端,可实现优势互补,强
强联合,有利于公司快速实现“做大做强”汽玻业务,是公司执行
和实施耀皮集团“差异化”市场战略、“上下游”一体化产业战略
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董事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卫军、李鹏、马益平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