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坏账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事 前向我们提交了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沟通,认为该事项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郑卫军、李鹏、马益平 2023年1月17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