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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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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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与深圳发展银行长城大厦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合同规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从2004年5
月25日起至200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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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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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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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深圳分行的贰仟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合同已到期,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继续为越众集团申请该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贷款期限
为一年,自2004年7月2日至2005年7月1日。公司于近日收到建行深圳
分行反馈的正式《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300万元,(全部为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对外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占2003年底公司
净资产的比例为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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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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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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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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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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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深圳喜年支行的柒仟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合同已到期,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继续为“金众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肆仟万元提
供担保的议案,该贷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竹子林西区
“香诗美林”项目的开发,期限为一年,自2004年7月22日至2005年
7月22日。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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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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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事项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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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交通银行深圳
南油支行签定了捌仟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合同。该贷款属于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深圳市竹子林西区“盛景国际”房地产项目的
开发,期限自2004年7月2日至200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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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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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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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0.60元
(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8月6日,除息日为:200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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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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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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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贾连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蒋洪库董事代行权利。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中期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金众公司投资东莞市南城区白马村20044046号、2004J017号地块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东莞市南城区白马村20044046号、2004G017号两地块的房地产项目,该两地块将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出让,金众公司拟参加投标,两地块的基本情况如下:
地理位置:该两幅地块位于东莞市南城区宏图商业中心的最南面,东莞大道与黄金路(南外环路)的西北角,地块周围路网畅通,环境优良,地形较为自然、平坦。
用地指标:该两幅地块总占地面积179345平方米,属于为宏图商业中心配套的商住住宅区,容积率为1.65,总建筑面积为295919平方米。
交易估价:按照土地面积的基准地价,政府起始价在1500元/平方米。金众公司拟竞买的地块起始总地价为26901.8万元。
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为一年,签定《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缴付成交价款的30%(同时须交齐手续交易费),半年内再支付成交价款的30%,一年内付清所有地价款,缴清地价款后核发土地使用证。
收益预测:根据测算,项目开发建设总投资为79058.7万元,预计全部投资毛利率为21.3%。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圣廷苑酒店就世纪楼装修改造事宜的议案
2004年2月18日公司委托子公司深圳圣廷苑酒店全面接管及经营管理新世纪酒店并将其更名为圣廷苑酒店世纪楼,由于新世纪酒店撤走时对酒店设施、设备损坏较严重。世纪楼不仅面临客房破旧、电话交换机系统落后、后勤设施无法使用的困难,而且保安、消防系统都处于半瘫痪状态。我公司接手后,已对世纪楼保安、消防系统进行了改造,使其能保持运转状态,但目前许多其它设施非常陈旧,有必要对其进行翻新改造。
本次世纪楼改造的总投资约2709万元,预计2004-2007年每年折旧额446.6万元,2008-2013年每年折旧额164.8万元,平均投资回收期4.2年,平均投资收益率8.85%。
四、审议通过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关于延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监事会监事任期的提案》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日前向本公司提交了《关于延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监事会监事任期的提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将于2004年8月24日届满,由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于2004年4月30日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转让审批手续。股权转让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且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推荐新的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在股权转让期间的有效运作,现提议延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的任期:
1、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延长至上述股权获得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且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依照程序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且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公告后50日。
2、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延长至上述股权获得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且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依照程序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且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公告后50日。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上述第四项议案,公司决定,现将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4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深圳圣廷苑酒店东区裙楼长城地产集团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关于延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之详细内容见本次会议第四项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截止2004年8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深长城A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04年8月24日至2004年8月30日上午8:00-11:30和下午2:00-5: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10号圣廷苑酒店东区裙楼长城地产集团总部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3789776
传 真:(0755)83789776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宋小姐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8月 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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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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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5.26是深长城A(000042)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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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10.8: 发行总量:163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63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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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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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6.26是深长城A(000042)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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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10.8: 发行总量:163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63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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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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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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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16
2、每股净资产(元) 5.68
3、净资产收益率(%)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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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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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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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该行向公
司授予人民币1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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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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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授信额度合同,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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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文锦支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文锦支行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授
信额度,有效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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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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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仲裁事项,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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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就深圳乾华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新世纪实业有限
公司)和(香港)立宏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盛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事宜,长盛公司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现
将该之详细情况进行公告,详情见公告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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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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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预减](000042) 深长城A:2003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警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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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警
公司预计200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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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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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派息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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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
(含税);股权登记日:2003年8月19日;除息日:2003年8月20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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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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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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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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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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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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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38
2、每股净资产(元) 5.60
3、净资产收益率(%) 0.67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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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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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牌公告 ,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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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广东联泰集团下属子公司在4月3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在5月11日披露相关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交所自2004年05月10日起对公司证券实施临时停牌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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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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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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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
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的肆仟伍佰万元提供担保的合同已到期,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继续为"金众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肆仟
伍佰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贷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
竹子林西区的开发,期限为一年,自2004年4月16日至2005年4月16日。
公司及金众集团将全部资料报送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审批,经民生
银行审批核准后,公司于近日收到民生银行反馈的正式《借款合同》
及《保证合同》。
鉴于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
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壹仟陆佰万元提供担保的合同已到期,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继续为"越众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仟陆佰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贷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竹子
林西区越海家园的开发,期限为一年,自2004年4月22日至2005年5月
21日。公司及越众集团将全部资料报送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审
批,经农行审批核准后,公司于近日收到农行反馈的正式《借款合同》
及《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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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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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亏](000042) 深长城A:2004年中期业绩预亏,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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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业绩预亏
截止2004年5月末,公司两个施工企业金众公司和越众公司发生
亏损,预计上半年仍将亏损;同时,公司上半年没能新增能够结转收
入的房地产项目,原计划推出的商铺销售6月底之前未达到销售条件。
初步估算,公司200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发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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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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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暨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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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暨第十二次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8日召开,通过
了以下报告和决议: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年度报告。
4、2003年度财务决算。
5、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派息方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7、关于调整实施经营者年薪制度有关事宜的决议。
8、关于2003年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决议。
9、关于聘请200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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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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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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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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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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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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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6日,深圳市召开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
会议,根据深圳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司被列入2004年国有企业调整
与改组工作计划,将对国有股权进行部分退出并引进战略投资者。下
一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将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开展相关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公司控股股东尚未和战略投资者进行
实质性接触,更没有签订任何的意向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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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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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大连瓦房店世纪居住小区房地产项目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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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与竞投大连瓦房店
市世纪居住小区土地项目。2004年3月18日,公司竞投中标,并在瓦
房店市与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该交易经公司与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后,已正式生效。投资该项目所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与银行贷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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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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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自有物业长盛大厦使用权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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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经营深圳新世纪酒店纠纷一案,经公司、深圳市长盛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乾华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立宏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协商,决定:
1、自2004年2月18日起,公司全面收回长盛大厦房产使用权及
其配套设施、公用设施的使用权。
2、公司将长盛大厦房产使用权及其配套设施、公用设施的使用
权全权委托给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
3、以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名义进行的一切经营行为及其产
生的债权债务与公司无关。
4、合作各方当事人将依法对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将依法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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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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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变更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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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国际互联网网址变更为http://www.ccdcj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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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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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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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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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仲裁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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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日,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请人”)和深圳乾华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新世纪实业有
限公司)、(香港)立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合作经营
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事宜,长盛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
圳分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2004年1月1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出仲裁案裁决书。
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解除合作合同并解散合作公司(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并由申请人
在裁决书作出之日起20日内回收其投入合作公司的长盛大厦房产使用权及其配套
设施、公用设施的使用权。
2、两被申请人应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9,956,
474.00元;两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其欠付经营收益额的滞纳金,该滞纳金
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从欠付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4、本案仲裁费634,274元,立案费10,000元,应由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
人已预缴的人民币644,274元,抵作本案的仲裁费用。两被申请人应于裁决书作
出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644,274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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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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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综合融资额度合同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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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综合融资额度合
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融资
额度,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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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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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公司章程,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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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的预案。
2、关于调整实施经营者年薪制有关事宜的预案。
3、关于集团总部工资调整的预案。
4、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5、关于将公司笋岗库区出租开发产品转投资的决议。
6、关于调整总部机构设置。
7、投资者关系管理暂行规定。
8、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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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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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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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9
2、每股净资产(元) 5.56
3、净资产收益率(%) 5.15
二、每10股派现0.8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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