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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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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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丽珠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在深圳市木棉花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由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配股发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2004年完全符合现行配股发行的有关规定,具备配股发行的条件和资格。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公司2004年度配股方案为:
1、配售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基数、比例及配股总数
以公司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306,035,48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其中:A股法人股股东可配售40,833,712股;A股流通股股东可配售69,403,386股;B股流通股股东可配售73,384,190股。除实际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法人股股东的配售数量将征询法人股股东的意见,由主承销商代销;A股流通股股东配售部分由主承销商牵头组织的承销团余额包销;B股股东配售部分由主承销商牵头组织的承销团余额包销。
4、配售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定价方式及参考依据:
①定价方式:采取市价折扣法,配股价格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B股流通股收盘价算术平均值孰低者的70%至90%(含70%及90%)。B股配股价格与A股配股价格相同,B股配股价格与A股配股价格的汇率折算依据为:根据A股的配股价格按《配股说明书》刊登日前1个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折成等额港币计算B股的配股价格。
②、参考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距股权登记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2)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需求总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4)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配股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详见本公告议案四内容)
上述议案须经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投资2.45亿元用于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异地改造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冻干粉针及分装粉针生产线建设项目
为扩大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的药物制剂生产规模,同时提高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公司拟对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进行异地改造,新的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将达到美国FDA认证要求,生产能力将提高到目前产能的5倍,本项目为异地改造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为2.4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050万元,流动资金投入2450万元),主要用于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冻干粉针、分装粉针药品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后,除生产原有产品外,还将引进头孢地嗪、奥美拉唑、尿促卵泡素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冻干粉针、分装粉针药品生产能力及竞争力。该项投资本公司将以对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增资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91875.2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16076.3万元。
2、投资10596.7万元用于丽达药业有限公司第一、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本公司根据中长期规划,决定在珠海保税区投资新建新药原料药生产基地,即珠海保税区丽达药业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其90%股权)。该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为3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600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000万元),主要用于两个拥有专利使用权的消化系统用药、国家一类新药IY-81149及5-氨基水杨酸锌原料药生产,以及丽珠得乐原料药CBS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到8874.0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到1969.2万元。该项目二期总投资额为69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500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496.7万元),主要用于头孢地嗪、头孢呋辛钠等头孢类抗生素新产品的原料药物的生产线建设,建成达产后丽珠集团包括合成制药厂在内的头孢类抗生素的产能将扩大至年产700吨,使丽珠集团的头孢类抗生素生产形成规模,成为一个较大的头孢类抗生素原料生产基地。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到21366.4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3269.9万元。
3、投资9125.9万元用于建设参芪扶正注射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参芪扶正注射液是我国第一个澄明中药大输液,填补了国内澄明中药输液的空白。该项目属于国家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建成将对加快我国中药新制剂的研制、开发和成果转化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该项目总投资13725.9万元,其中国家专项基金投入800万元,中国银行贷款3800万元,其余的9125.9万元由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1664.5万元,用于流动资金投入7461.4万元)。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22000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4551.4万元。本公司将对下属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公司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6.28%股权)进行增资,由利民药厂负责实施该项目。
4、投资8537.6万元用于他汀类药物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
为使集团在他汀类原料药生产方面形成规模优势,进一步扩大国内外销售,本公司将投资8537.6万元新建年产5吨普伐他汀和50吨洛伐他汀的生产线。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25746.3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5416.9万元。本公司将对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广东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6.5%股权)进行增资,由新北江负责实施该项目。
5、投资7448.6万元用于IY-81149新药产业化项目
IY-81149为新一代的"拉唑"类消化道治疗药物,是目前在全球均未上市的一类新药,目前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床批文。由本公司于2001年从韩国一洋株式会社引入该项专利技术,本公司具有在中国的独家生产和销售权。预计2006年初完成临床研究,下半年获得新药证书及生产批文并上市销售。该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448.6万元,其中5595万元主要用于临床研究、专利及生产批文申报以及市场推广,1853.6万元用于经营期补充流动资金。该新药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17971.3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3475.2万元。
6、投资6481.1万元用于5-氨基水杨酸锌新药产业化项目
5-氨基水杨酸锌是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国家一类创新药物,目前本公司已获得新药临床研究批文。该项目已于2003年12月正式开始Ⅱ期临床研究,预计2006年底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并上市销售。该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481.1万元,其中49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新药临床研究、新剂型、新适应症及专利申请,以及市场推广,1581.1万元用于经营期补充流动资金。该新药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5706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1121.2万元。
7、投资5230.3万元用于醋酸亮丙瑞林微球注射剂新药产业化项目
醋酸亮丙瑞林微球注射剂是用于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乳腺癌等疾病的药物,其长效缓释的特点可减轻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将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预计2005年完成临床研究,2006年取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并上市销售。该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230.3万元,其中3850.0万元资金将主要用于临床研究、申报生产批文、市场推广等方面,1380.3万元用于经营期补充流动资金。该新药预计经营期10年内年均销售收入可达5409.7万元,年均净利润可达1273.8万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售数量、配售方式、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3、授权董事会必要时可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个别调整,并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授权董事会聘请有关中介机构;
5、授权董事会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及合同;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配股实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所配售的可流通股份的挂牌上市事宜;
9、配股方案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10、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中第九十七条进行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第九十七条为:董事会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5%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资产经营项目有审查批准的权力。为提高公司效率,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不超过一定金额的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资产经营项目,通过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进行决策,但事后需报董事会备案,上述公司管理层对资产经营项目决策权限的具体金额或比例由《总裁工作细则》根据项目类别确定。董事会及其授权的公司管理层对上述资产经营事项的决策,必须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推举受聘出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的人员,在上述企业涉及作出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参与上述企业董事会决策前应取得公司的授权。
本章程所称公司管理层是指公司总裁和本章程第十一条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如下:
董事会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5%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资产经营项目有审查批准的权力。为提高公司效率,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金额的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等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决策,事后报董事会备案,上述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资产经营项目决策权限的具体金额或比例由《总裁工作细则》根据项目类别确定。董事会及其授权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上述资产经营事项的决策,必须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公司不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担保行为发生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5%的对外担保,报董事会审批;对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5%的对外担保,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
公司推举受聘出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的人员,在上述企业涉及作出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参与上述企业董事会决策前应取得公司的授权。
本章程所称公司管理层是指公司总裁和本章程第十一条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九、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7月22日上午9:00 在珠海市石花东路9号珠海度假村酒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种类
(2)、股票面值
(3)、配股基数、比例及配股总数
(4)、配售对象
(5)、上市地点
(6)、定价方式及参考依据
(7)、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3、关于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4、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审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 年7月15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食宿自理。如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其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委托人名称(姓名);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等(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4 年7月19日?2004 年7月22日
(四)、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135888传真:0756-8891070
联系人:麦林、洪露 邮政编码:519020
(五)、委托书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行使表决权范围: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是否有全权委托表决权(委托人若不全权委托,需另文说明):
a.是 b.否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附件:1、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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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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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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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召开,通过如
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六、《关于审阅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说明》。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7月22日上午九时在珠海市石花东路
9号珠海度假村酒店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符合配股条件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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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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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增](000513) 丽珠集团:200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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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
公司经对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4
年1-6月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增长幅度为50%-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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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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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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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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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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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六、《关于审阅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说明》;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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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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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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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26
2、每股净资产(元) 3.57
3、净资产收益率(%)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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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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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2.22是丽珠集团(000513)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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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配股4.1,配股比例:26.5,配股后总股本:21230.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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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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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1.03是丽珠集团(000513)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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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4.1,配股比例:26.5,配股后总股本:21230.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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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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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1.04是丽珠集团(000513)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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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4.1,配股比例:26.5,配股后总股本:21230.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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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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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3.06是丽珠集团(000513)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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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4.1,配股比例:26.5,配股后总股本:21230.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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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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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23是丽珠集团(000513)转配股上市日 |
发行与上市-转配股上市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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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配股上市日配股4.1,配股比例:26.5,配股后总股本:21230.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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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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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2.65股,配股价:4.1元/股,配股可流通部分上市 |
配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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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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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2.65股,配股价:4.1元/股,申购代码:8513 ,配售简称:粤丽珠A1权 |
配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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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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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2.65股,配股价:4.1元/股股权登记日:1995-01-03,,配股缴款日1995-02-13到1995-02-22 |
配股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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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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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2.65股配股价:4.1元/股,股权登记日:1995-01-03,配股缴款截止日 |
配股缴款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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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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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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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疏忽,丽珠集团于2004年10月14日刊登的《丽珠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中出现错误,更
改如下:
原公告中:"公司2003年1-9月净利润为54,138,645.50元,每股
收益为0.18万元",更改为:"公司2003年1-9月净利润为
54,138,645.50元,每股收益为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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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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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预增](000513) 丽珠集团:2004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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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丽珠集团经对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04年1-9月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增长幅度为
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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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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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产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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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9日,丽珠集团与福州市医药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丽珠集团出资人民币1.02亿元全资收
购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包括债权债务)。
2004年10月15日,丽珠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资收购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的
议案》。
本次收购资产不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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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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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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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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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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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10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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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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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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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现将该次公告中有关内容修改补充如下:
原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内容为“(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通过逐
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补充为:“(二)逐项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通过逐项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补充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有关内容:
1、关于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内容的主营业务分行业表内容;
2、关于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累计净利润预测说明;
3、关于公司2004年上半年预付帐款、固定资产净额、在建工程、
短期借款较大幅度变动;
4、关于广东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股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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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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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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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丽珠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6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经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4年上半年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该章程修改案或附件一)
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该议事规则全文)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事项、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资格及程序、股东大会的提案权限和内容、股东大会的表决及决议与公告进行细化。会议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科研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绍志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同意董绍志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祥见公司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意见或附件二)。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广州、合肥等地办事处注册证期限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丽珠集团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10日上午9点在珠海市石花东路9号珠海度假村酒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决议第四项)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决议第五项)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 年8月27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食宿自理。如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其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委托人名称(姓名);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等(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4 年9月8日---2004 年9月10日
(四)、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135888传真:0756-8891070
联系人:麦林、洪露 邮政编码:519020
(五)、委托书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行使表决权范围: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是否有全权委托表决权(委托人若不全权委托,需另文说明):
a.是 b.否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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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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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通过董监事会工作报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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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决
议:
1、会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03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4年度境内外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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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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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午3:0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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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02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参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任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表同意。
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徐孝先先生辞去丽珠集团总裁、丽珠集团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徐孝先先生辞去公司总裁及董事职务,并对徐孝先先生多年来对丽珠集团所做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
会议同意徐孝先先生辞去丽珠集团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徐孝先先生为丽珠集团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请徐孝先先生为丽珠集团终身名誉董事长。
三、《关于聘任萧思阳先生为丽珠集团总裁、丽珠集团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萧思阳先生为丽珠集团总裁,会议同意萧思阳先生为丽珠集团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四、《关于调整设立奥贝泰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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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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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购债券,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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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2月23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认购2004年中国石化公司债券及授权管理层进行企业债
券等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出售2003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中的固定
利率债券,认购价值人民币14000万元(壹亿肆仟万元整)的中国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年期固定利率公司债券。同时,董事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企业债券、国
债等低风险证券品种适时进行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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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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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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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13日在深圳市木棉花酒店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经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境内审计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92,200,608.49元,按照200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99,332,589.96元为基准,提取10%法定公积金及10%法定公益金各9,933,259.00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计提上述两金、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合计数18,310,448.05元,共计提取盈余公积38,176,966.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802,129.97元,200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0,825,772.41元;境外审计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9392.3万元,提取盈余公积总数3833.5万元(含按国际会计准则在当期调增的15.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3460.2万元,扣除支2002年度股息3060.4万元,200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58.6万元。
根据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孰低原则,以境外审计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958.6万元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人民币1.0元(含税),2003年度不分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通过了该预案,报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付钢先生为丽珠集团营销副总裁的议案》(简历附后)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对集团部分全资生产企业进行整合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对公司五家全资企业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丽珠集团丽宝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中药厂、珠海经济特区丽康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生物工程制药厂吸收合并入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等适当方式进行整合。
八、审议通过《关于丽珠集团授信融资事宜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等银行申请授信融资。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出让苏州新宝制药厂权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全资企业丽珠集团丽宝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宝制药厂的出资及债权整体出让,出让价格为人民币888万元。本次出让不涉及关联交易。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丽珠集团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4年3月18日9:30在珠海度假村酒店召开丽珠集团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审议事项:
①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⑤关于改聘2003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的成员所,且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一直从事本公司境内审计工作。为避免不同的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重复审计所增加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聘请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不再聘请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公司2003年度境外审计工作。
⑥关于聘请200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至2004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为行使表决权。
3、出席会议办法
①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上述委托书及持股凭证须提前24小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③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④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麦林、洪露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
邮政编码:519020
电话:(0756)8135888
传真:(0756)8886002
附:委托书
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行使表决权范围: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是否有全权委托表决权(委托人若不全权委托,需另文说明):
a.是b.否
委托人:(盖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代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16日
附:付钢简历
付钢,男,31岁,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及中国人民大学E-MBA毕业。曾任北京铁路总医院医生,1994年加入丽珠公司工作,历任丽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主管、丽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经理、丽珠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兼医学市场部经理、丽珠集团医学市场部经理。现任丽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丽珠集团医学市场总部总经理,具有丰富的医药营销及市场管理经验。2001年被聘请为中国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药事合作项目顾问,2003年被聘请为美国临床药理学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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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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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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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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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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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30
2、每股净资产(元) 3.31
3、净资产收益率(%) 9.09
二、每10股派1.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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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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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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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12月6日召开,作出如下
决议:
1、董事会决定分别以人民币6141.5万元和1858.5万元的价格,
将公司所持有的59%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包括丽益公司
持有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和15.75%科益公司股权均
转让给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
2、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香港德豪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丽珠集团2003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3、同意认购价值人民币14000万元的2003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
公司企业债券中的固定利率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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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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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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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18
2、每股净资产(元) 3.28
3、净资产收益率(%) 5.39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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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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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丽珠集团2002年度股东大会,13:3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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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于2003年4月18日在深圳市银湖路银湖旅游中心1号别墅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副董事长郭家学、独立董事安成信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张郁、独立董事蒋健表决。会议经认真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丽珠集团2002年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丽珠集团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丽珠集团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丽珠集团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境内审计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61,942,736.50元,按照200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69,488,465.39元扣除调减以前年度净利润3,083,293.50元为基准,提取10%法定公积金及10%法定公益金各6,640,517.18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计提两金数17,783,137.50元,共计31,064,171.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890,833.68元,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769,398.32元;境外审计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6707.9万元,提取两金总数3106.4万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776.8万元,扣除支付2001年度股息918.1万元,200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460.2万元。
根据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孰低原则,以境外审计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60.2万元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人民币1.0元(含税),2002年度不分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分配方案报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丽珠集团2002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丽珠集团2003年第一季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丽珠集团关于聘请2003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分别为集团2003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集团部分高管人员职务名称及组织架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丽珠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进行修改,公司董事会成员由7-11人增加至15人,本议案报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丽珠集团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王宜生、安宁、董绍志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华以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候选人得到独立董事的认可和同意。本议案报200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十一、审议通过《丽珠集团与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2年度与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累计金额3,428,936.96元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5月23日13:30在珠海宾馆国际会议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内容
①《丽珠集团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丽珠集团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丽珠集团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丽珠集团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⑤《丽珠集团关于聘任2003年度境内外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⑥《丽珠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⑦《丽珠集团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至200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为行使表决权。
3、出席会议办法
①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③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④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人:麦 林、李 皓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 邮政编码:519020
电话:(0756)8135888 传真:(0756)8886002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行使表决权范围: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是否有全权委托表决权(委托人若不全权委托,需另文说明):
a.是 b.否
委托人: (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代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宜生(董事候选人),男,52岁,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为香港永久居民,曾在国家经委就职,后先后任日本广成株式会社取提役副社长、中国华侨香港联络处主任并担任国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香港四海国际董事局高级顾问、绿色源泉环保集团董事长。现任丽珠集团董事长特别助理、丽珠(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安宁(董事候选人),男,31岁,大学学历,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曾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任上海美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丽珠集团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董绍志(董事候选人),男,62岁,高级工程师。具有近40年医药生产、技术管理及行政管理经验。曾任河北省石家庄第一、第二制药厂副厂长、石家庄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河北省联合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丽珠合成制药厂厂长、丽珠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丽珠集团副总裁。
华以正(独立董事候选人),男,58岁,硕士学位(双硕士,复旦大学理学硕士及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MBA),高级律师,具专利代理人资格。现为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外聘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曾任深圳市第二、第三届政协委员。先后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任讲师、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广东高帜律师事务所(原深圳市大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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