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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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2006-06-2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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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2、本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3、本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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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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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 ,2006-04-12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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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修改内容见本公司网站);
2.审议及批准关于废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临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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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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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终止上市及中国石油继续收购余股相关安排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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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要约期限届满时即2006年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吉林化工A股股东已申报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157,700,200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78.85%,占公司总股本的4.43%。截止2006年2月13日,交割手续已经完成,中国石油总计持有公司3,462,113,253股股份(含中国石油已收购的908,113,053股H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7.22%。经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文件,公司的股票于2006年2月20日起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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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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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终止上市,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2-20,连续停牌 ,2006-02-20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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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于2005年11月16日公告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列明的本次A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在A股收购要约期限起算时已经满足,截止2006年2月14日,中国石油总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97.22%,无论根据《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布时所依据的《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改),还是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均已不符合上市条件。经本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关于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6]11号)文件,本公司的股票于2006年2月20日起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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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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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终止上市,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2-20,连续停牌 ,2006-02-20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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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于2005年11月16日公告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列明的本次A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在A股收购要约期限起算时已经满足,截止2006年2月14日,中国石油总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97.22%,无论根据《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布时所依据的《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改),还是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均已不符合上市条件。经本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关于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6]11号)文件,本公司的股票于2006年2月20日起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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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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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被终止上市日,连续停牌 ,2006-02-20 |
终止上市,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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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于2005年11月16日公告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列明的本次A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在A股收购要约期限起算时已经满足,截止2006年2月14日,中国石油总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97.22%,无论根据《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布时所依据的《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改),还是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均已不符合上市条件。经本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关于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6]11号)文件,本公司的股票于2006年2月20日起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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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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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要约收购公司A股之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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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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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9日,中国石油公告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收购期限起算及A股要约收购生效的公告》,自2006年1月9日起本次要约收购生效且要约收购期限开始起算。截至2006年2月1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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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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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期限届满并暂停交易的公告,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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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于2006年1月9日刊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收购期限起算及A股要约收购生效的公告》,中国石油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发出的全面收购要约的要约期限于2006年2月12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截至2006年2月12日要约期限届满之日,经确认公司A股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157,700,200股,占已发行A股股份比例的78.85%,占公司总股本的4.43%。股份交割手续完成后,中国石油将总计持有公司3,462,113,253股股份(含中国石油已收购的908,113,053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22%,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0%。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公司的股权分布均已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票会因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终止上市。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深交所批准终止上市期间暂停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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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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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2-13,恢复交易日:2006-02-20,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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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期限届满并暂停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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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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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2-13,恢复交易日:2006-02-20 ,2006-02-20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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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期限届满并暂停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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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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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关于全面要约收购公司A股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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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9日发布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收购期限起算及A股要约收购生效的公告》,A股要约收购于2006年1月9日开始生效。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A股 人民币5.25元/每股 20,000万股 5.62%要约收购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以终止吉林化工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期限:2006年1月9日-2006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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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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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 ,2006-03-1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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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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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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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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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3日吉林化工董事会书面决议如下:(一)同意于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职务;(二)提名沈殿成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三)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时间的条款;(四)批准于2006年3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给公司股东同时以公告形式通知股东。确定2006年2月8日为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确定日,持有公司股份于2006年2月8日下午4时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暂停过户日期为北京时间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3月10日(包括首尾两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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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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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关于全面要约收购公司A股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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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9日发布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收购期限起算及A股要约收购生效的公告》,A股要约收购于2006年1月9日开始生效。
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A股 人民币5.25元/每股 20,000万股 5.62%
要约收购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以终止吉林化工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期限:2006年1月9日-2006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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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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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之H股在香港联交所退市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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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化工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6日向H股股东联合寄发的《有关H股收购要约的综合收购要约及回应文件》,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在香港金锺道88号太古广场港丽酒店召开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以及公司和中国石油联合发布的于2006年1月9日《有关H股收购要约条件达成及终止撤回接纳权》的公告,并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撤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批准,公司H股于香港时间2006年1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美国存托股份("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已于纽约时间2006年1月6日起暂停,纽约证券交易所亦于当日宣布将依照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撤销公司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一旦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公司ADS撤销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ADS将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届时发布的批准令中所指定的日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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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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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关于全面要约收购公司A股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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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9日发布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收购期限起算及A股要约收购生效的公告》,A股要约收购于2006年1月9日开始生效。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A股 人民币5.25元/每股 20,000万股 5.62%要约收购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以终止吉林化工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期限:2006年1月9日-2006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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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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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公司A股股票事项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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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6日刊登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吉林化工A股要约收购的生效以H股的要约收购生效为条件。2005年12月31日在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港丽酒店召开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主动撤销吉林化工H股及美国存托股份("ADS")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纽约市时间2006年1月5日、香港时间2006年1月6日,已申报且未撤回的H股(含ADS代表的H股)预受要约共计829,280,972股,即持有85.96%吉林化工有表决权股份的H股股东和ADS持有人有效接受本次H股要约收购。据此,本次H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已经满足。因此,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本次中国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工A股流通股股份的要约收购期限开始起算且要约收购生效。持有吉林化工A股股票的股东从即日起,在要约收购期限内各交易日即可以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办理有关A股预受要约事宜。A股要约收购期限自2006年1月9日起至2006年2月12日止,共计35个自然日。吉林化工将于A股要约期满后履行A股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程序。吉林化工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国石油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未接受要约股东所持有的吉林化工股票予以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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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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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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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于2005年12月31日召开了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案:1、批准主动撤销公司H股及美国存托股份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地位; 2、授权公司任何董事在认为进行主动撤销上市地位必须或适当的情况下采取其他行动及签署任何文件或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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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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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收购事宜致全体A股股东的报告书,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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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董事会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化工的所有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事宜发布致全体A股股东的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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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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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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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5年11月6日召开,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决定成立由公司独立董事王培荣、吕岩峰、周衡龙和李燕芬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收购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对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是否有利,以及是否接受要约提出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聘请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独立财务顾问,该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要约收购事宜向公司提交《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就本次收购人提出的要约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事宜提出专业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聘请百德能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独立财务顾问,该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人提出的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对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是否有利,以及就是否接受要约或如何表决,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书面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聘请嘉诚亚洲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董事会财务顾问,该财务顾问就上述要约收购事宜,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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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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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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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方」)向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以外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工」)之A股股东发出自愿有先决条件的全面收购其持有的吉林化工A股的要约;(2)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代表收购方向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以外的吉林化工之H股股东发出自愿有先决条件的全面收购其持有的吉林化工H股(包括由美国存托股份代表的H股)的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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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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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预亏](000618) 吉林化工: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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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吉林化工预计2005年全年亏损额度为60,0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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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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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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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4
2、每股净资产(元) 1.60
3、净资产收益率(%)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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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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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停牌一天,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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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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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将于2005年10月28日披露股价敏感信息,今日停牌1天,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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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将于2005年10月28日披露股价敏感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吉林化工(证券代码为000618)自2005年10月27日开市起停牌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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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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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预亏](000618) 吉林化工:业绩预告修正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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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修正
吉林化工预计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亏损15,0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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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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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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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于2005年9月29日召开200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以下议案:
1、批准《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授权公司董事根据他们的判断,进一步采取他们认为必要、有利、适宜的行动或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所有相关措施,从而执行及/或落实该协议所述的条款。
2、批准《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补充协议》,授权公司董事根据他们的判断,进一步采取他们认为必要、有利、适宜的行动或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所有相关措施,从而执行及/或落实该协议所述的条款。
3、批准《资产托管运营协议》,授权公司董事根据他们的判断,进一步采取他们认为必要、有利、适宜的行动或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所有相关措施,从而执行及/或落实该协议所述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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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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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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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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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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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3
2、每股净资产(元) 1.68
3、净资产收益率(%) 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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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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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9-29 |
召开股东大会,未披露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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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及批准《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授权本公司董事根据他们的判断,进一步采取他们认为必要、有利、适宜的行动或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所有相关措施,从而执行及/或落实该协议所述的条款;
2、审议及批准《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补充协议》,授权本公司董事根据他们的判断,进一步采取他们认为必要、有利、适宜的行动或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所有相关措施,从而执行及/或落实该协议所述的条款;
3、审议及批准《资产托管运营协议》,授权本公司董事根据他们的判断,进一步采取他们认为必要、有利、适宜的行动或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所有相关措施,从而执行及/或落实该协议所述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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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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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1-20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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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准本公司与中国石油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
(二)批准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
(三)授权本公司各董事根据他们的判断,进一步采取他们认为必要、有利或适宜的行动或签署相关文件并所有相关措施,从而执行及/或落实持续关联交易的条款。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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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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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减](000618) 吉林化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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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吉林化工预计2005年半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与2004年同期相比将下降超过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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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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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13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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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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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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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时间:2005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九时;
2、召开地点: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会议审议事项:(1)选举杨冬艳、向泽、公司副总经理李崇杰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05年8月12日至2007年4月19日;(2)选举王建荣、薛峰为公司监事,任期自2005年8月12日至2007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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