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06-08
|
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06-08,恢复交易日:2011-06-09 ,2011-06-09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
因相关媒体报道了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本所将于2011年6月8日开市起对攀钢钒钛(证券代码为000629),钒钛债1(证券代码为115001)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
|
2011-05-28
|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
攀钢钒钛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455,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本次增持后,鞍山钢铁持有公司股份596,643,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9%。
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后,鞍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公司股份数3,337,951,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90% |
|
2011-05-27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 |
深交所公告 |
|
攀钢钒钛接到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通知,鞍山钢铁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在公司股价低于10.55元/股的情况下,以自身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
2011-05-19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
2011年3月31日,攀钢钒钛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努力推进重组工作,并取得如下进展: 2011年4月8日,公司将重大资产重组核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2011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11079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和说明。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有关补正材料和说明 |
|
2011-05-09
|
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相关批复 |
深交所公告 |
|
攀钢钒钛收到鞍钢集团公司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关于同意鞍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变更投资主体的批复》,同意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变更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已从商务部换领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和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2011-05-06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及过户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
攀钢钒钛已于2011年4月20日发布了《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现将本次第二次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止2011年4月29日下午3:00,共计15,511份攀钢AGP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权利系统完成申报,相关资金清算、股份过户事宜已于2011年5月3日完成。剩余未行权的攀钢AGP1权利将予以注销。 经公司确认,截止2011年4月29日下午3:00,无攀钢AGP2、攀钢AGP3的权利持有人向公司申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剩余未行权的攀钢AGP2和攀钢AGP3权利将予以注销。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
|
2011-04-30
|
2011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
1、每股收益(元) 0.02
2、每股净资产(元) 2.80
3、净资产收益率(%) 0.74 |
|
2011-04-29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申报期间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相关股份。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行权时须保证申报时同时拥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和相应数量的攀钢钒钛股份。行权数量不高于所持攀钢钒钛股票数量及现金选择权数量的较低者。
4、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方式:攀钢AGP1的行权申报通过交易系统方式进行;攀钢AGP2及攀钢AGP3的行权申报通过手工方式进行 |
|
2011-04-28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将产生损失的特别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资产(债务)重组 |
|
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2011年4月27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3.28元/股,分别比攀钢AGP1、攀钢AGP2和攀钢AGP3的行权价格高25.88%、52.12%、52.12%。如权利持有人于本公告日(4月28日)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直接导致亏损;同时由于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后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股份,如果未来攀钢钒钛股价上涨,投资者将丧失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权利持有人如已申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当日交易时段(09:30~15:00)内可以撤销申报 |
|
2011-04-27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将产生损失的特别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资产(债务)重组 |
|
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2011年4月25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3.56元/股,分别比攀钢AGP1、攀钢AGP2和攀钢AGP3的行权价格高28.53%、55.33%、55.33%。如权利持有人于本公告日(4月26日)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直接导致亏损; 同时由于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后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股份,如果未来攀钢钒钛股价上涨,投资者将丧失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权利持有人如已申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当日交易时段(09:30~15:00)内可以撤销申报。
本公告仅对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是否申报行权的任何建议,请投资者自行判断行权风险,自行作出是否行权的决策。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公司对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
2011-04-26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将产生损失的特别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资产(债务)重组 |
|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申报期间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相关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2011年4月25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3.98元/股,分别比攀钢AGP1、攀钢AGP2和攀钢AGP3的行权价格高32.51%、60.14%、60.14%。如权利持有人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同时由于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股份,如果未来攀钢钒钛股价上涨,投资者将丧失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行权时须保证申报时同时拥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和相应数量的攀钢钒钛股份。行权数量不高于所持攀钢钒钛股票数量及现金选择权数量的较低者。
4、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方式:攀钢AGP1的行权申报通过交易系统方式进行;攀钢AGP2及攀钢AGP3的行权申报通过手工方式进行 |
|
2011-04-25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风险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申报期间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相关股份。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行权时须保证申报时同时拥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和相应数量的攀钢钒钛股份。行权数量不高于所持攀钢钒钛股票数量及现金选择权数量的较低者。
4、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方式:攀钢AGP1的行权申报通过交易系统方式进行;攀钢AGP2及攀钢AGP3的行权申报通过手工方式进行 |
|
2011-04-25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申报期间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攀钢钒钛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相关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2011年4月22日),攀钢钒钛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4.26元/股,分别比攀钢AGP1、攀钢AGP2和攀钢AGP3的行权价格高35.17%、63.34%、63.34%。如权利持有人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同时由于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股份,如果未来攀钢钒钛股价上涨,投资者将丧失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敬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权的风险。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行权时须保证申报时同时拥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和相应数量的攀钢钒钛股份。行权数量不高于所持攀钢钒钛股票数量及现金选择权数量的较低者。
4、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方式:攀钢AGP1的行权申报通过交易系统方式进行;攀钢AGP2及攀钢AGP3的行权申报通过手工方式进行 |
|
2011-04-20
|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
攀钢钒钛于2009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在上述吸收合并过程中向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进一步向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现就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后,部分权利持有人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权利,并申请注销。截至2011年4月18日,尚有攀钢AGP1权利1,136,887,860份、攀钢AGP2权利124,457,122份、攀钢AGP3权利195,217,409份。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申报期间不停牌。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方式:攀钢AGP1的行权申报通过交易系统方式进行;攀钢AGP2及攀钢AGP3的行权申报通过手工方式进行。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行权时须保证申报时同时拥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和相应数量的攀钢钒钛股份。行权数量不高于所持攀钢钒钛股票数量及现金选择权数量的较低者 |
|
2011-04-20
|
收到部分攀钢AGP1(038011)持有人注销其所持权利申请 |
深交所公告,注销权证 |
|
攀钢钒钛近日收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所持有攀钢AGP1权利的申请。以上累计申请注销攀钢AGP1(038011)151,288,700份次。
上述公司同时向公司书面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依照本申请注销权利后,该权利即消灭。上述公司不因曾持有上述权利而向攀钢钒钛、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等其他关联方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上述权利注销申请不可撤销。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上述权利已于2011年4月18日完成注销手续 |
|
2011-04-19
|
2010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1.08登记日 ,2011-04-22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
|
|
2011-04-19
|
2010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1.08除权日 ,2011-04-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
|
|
2011-04-19
|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
攀钢钒钛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4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4月25日 |
|
2011-04-19
|
2010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1.08红利发放日 ,2011-04-25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
|
|
2011-04-01
|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攀钢钒钛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采矿权盈利预测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指定的人员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交易具体事宜的议案》 |
|
2011-03-31
|
拟披露季报 ,2011-04-30 |
拟披露季报 |
|
|
|
2011-03-28
|
资产置换有关问题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 |
深交所公告 |
|
*ST钒钛收到鞍钢集团公司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所持境外股权变动的批复》(发改外资[2011]559号),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所持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和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由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澳大利亚金达必金属公司股权认购项目(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外资[2007]1985号、发改外资[2009]763号、发改外资[2010]1801号核准)和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实施的卡拉拉铁矿开发项目(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外资[2008]1140号、发改外资[2010]1801号核准)中方投资主体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变更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
|
2011-03-25
|
证券简称由“*ST钒钛”变为“攀钢钒钛” ,2011-03-28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11-03-25
|
资产置换有关问题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 |
|
*ST钒钛收到鞍钢集团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鞍钢集团公司资产置换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将持有的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公司持有的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100%股权等15家企业股权及相关资产进行置换 |
|
2011-03-25
|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 |
|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ST钒钛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预测公司2011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201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明细情况的议案》等议案 |
|
2011-03-25
|
公司债券恢复上市,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
*ST钒钛由于2008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于2010年8月12日对公司做出了《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出的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5001,证券简称:*ST钒债1,以下简称“本公司债券”)于2010年10月21日起正式暂停上市。
根据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的净利润1,062,104,002.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0,623,590.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46,345,532.30元。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债券被实行“暂停上市”的情形已消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于2011年3月24日对公司做出《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深证上【2011】95号)。根据该决定,公司债券将于2011年4月6日起恢复交易,债券简称由“*ST钒债1”变更为“钒钛债1” |
|
2011-03-25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停牌 |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ST钒钛股票于2011年3月25日停牌一天,2011年3月28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恢复正常交易。
1、公司股票简称由“*ST钒钛”变更为“攀钢钒钛”;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
|
2011-03-22
|
收到部分攀钢AGP1(038011)、AGP2(038012)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
持有人注销其所持权利申请
*ST钒钛近日收到昆仑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诚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所持有攀钢AGP1权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自愿放弃所持有AGP2权利的申请。以上累计申请注销攀钢AGP1(038011)703,839,532份次;攀钢AGP2(038012)78,150,444份次。
上述公司同时向公司书面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依照本申请注销权利后,该权利即消灭。上述公司不因曾持有上述权利而向攀钢钒钛、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等其他关联方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上述权利注销申请不可撤销。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上述权利已与2011年3月18日完成注销手续 |
|
2011-03-2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1-03-2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11-03-22
|
所聘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 |
深交所公告 |
|
近日,*ST钒钛接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沟通函》: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并于2011年2月18日取得营业执照。改制后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全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11-03-16
|
召开2011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03-3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
1、 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采矿权盈利预测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指定的人员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交易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