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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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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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于2004年4月21日在本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马胜杰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陈元和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二、《2003年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三、《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四、《关于200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报告》
五、《2003年度财务报告》
六、《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337,275,097.05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3,727,509.71元,按5%提取公益金16,863,754.8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共计334,230,171.08可供分配,以现有总股本53,6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息3.30元(含税),共派息177,190,200元,余额转入下年分配。
八、《公司章程修正案》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原第十三条为: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167号文经营)。制造、销售:家用空气调节器、商用空气调节器、电风扇、清洁卫生器具、音响设备、扩音系统配套设备、模具、塑胶制品;
修改为: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167号文经营)。制造、销售:家用空气调节器、商用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器、清洁卫生器具、音响设备、扩音系统配套设备、模具、塑胶制品;商用空气调节器的施工、安装。
2、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广州证管办[2004]18号文的要求,公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为此修改公司章程。
(1)、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
原第一百零五条为: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时,董事会的法定人数可扣除该董事名额而进行表决,董事会召开时该董事可到会陈述有关关联交易的事实而不参加表决,董事会表决时,该董事应离场回避。
如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与反对票数相同时,董事长拥有多一票的决定权。如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由副董事长主持会议时,副董事长在赞成与反对票数相同时亦拥有多一票的决定权。
修改为: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决议时,应当取得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时,董事会的法定人数可扣除该董事名额而进行表决,董事会召开时该董事可到会陈述有关关联交易的事实而不参加表决,董事会表决时,该董事应离场回避。
(2)、在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条款增加第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六十五条修改为第一百六十六条,其后各条款依次顺延。
九、《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
十、《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一、 《注塑扩建报告》
投资4886万元扩建注塑厂,提高注塑件的生产能力,年内建成投产后注塑件的自给率将提高到68%。
十二、 《钣金扩建报告》
投资4986万元扩建钣金厂,提高钣金件的生产能力,年内建成投产后钣金件的自给率将提高到60%。
十三、 《喷塑扩建报告》
投资4836万元扩建喷塑厂,提高喷塑生产能力,年内建成后投产后喷塑件基本能完全自给。
十四、 《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4年6月7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如下:
1、召开时间:2004年6月7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珠海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03年财务报告》
(3)、《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6)、《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4、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5月27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报到手续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帐户代码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代码和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6月4日下午3:00前传真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兴浩
联系电话:0756-8614883-2416,8668416
联系传真:0756-862258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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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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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变更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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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陈春辞去监事职务,公司职代会补选顾静竹为公司第六届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至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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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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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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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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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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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3.3(含税),税后10派2.64,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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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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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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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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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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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41
2、每股净资产(元) 4.12
3、净资产收益率(%)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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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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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辞职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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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华应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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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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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4.23是格力电器(000651)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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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配股2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1626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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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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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5.07是格力电器(000651)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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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配股2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1626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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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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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4.20是格力电器(000651)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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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2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1626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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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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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4.21是格力电器(000651)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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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2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1626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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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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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6.02是格力电器(000651)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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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2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1626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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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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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05是格力电器(000651)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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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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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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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3.3(含税),税后10派2.64,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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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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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3.3(含税),税后10派2.64,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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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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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0(含税),税后10派8.1494,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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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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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0(含税),税后10派8.1494,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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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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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0(含税),税后10派8.1494,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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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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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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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35
2、每股净资产(元) 3.77
3、净资产收益率(%) 9.22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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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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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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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56
2、每股净资产(元) 3.97
3、净资产收益率(%) 14.00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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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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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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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6月29日,除息日为200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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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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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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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6月7日召开了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1、《2003年董事会报告》。
2、《2003年财务报告》。
3、《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03年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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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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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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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于2004年3月19日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免去徐荣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二、建议股东大会免去徐荣公司董事职务。
三、推荐陈元和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四、定于2004年4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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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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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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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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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被挪用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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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3年4月1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九洲支行存1亿
元一年期定期存款,2003年9月中旬发现该项存款被挪用并报了案。
珠海市检察院审理了此案,据查,九洲支行的行长等人涉嫌伪造
公司印鉴与签字挪用该项存款,涉案资金、资产已被冻结,所有七名
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拘捕,犯罪嫌疑人中没有公司人员,公司没有任
何责任。
公司的经营一切正常,该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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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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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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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有媒体传言格兰仕正与珠海方面洽谈收购公司股权
事宜。
公司就此事澄清如下:
公司、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及作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珠
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从未与任何机构就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问题
进行过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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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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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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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8日《粤港信息日报》刊登了《格力进军厨具市场》,
中国财经信息网刊登了《据传格力建成三个小家电基地》,后经
2003年10月30日转载 ,文中误传
格力电器进军厨具市场、小家电市场。
公司就此澄清:
1、公司坚持走专业化的道路,只生产空调类产品,不生产任何
小家电产品。
2、公司没有在任何场合宣布进军小家电、厨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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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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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股权被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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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中的5000万股于2003年11月5日
办理了质押登记,冻结期限从2003年11月5日至2010年9月10日,质
权人为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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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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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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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55
2、每股净资产(元) 3.42
3、净资产收益率(%) 16.17
二、10派3.20元(含税)。
三、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3
2、每股净资产(元) 3.55
3、净资产收益率(%)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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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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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上午10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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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03年4月16日在本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张新民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程秀生先生行使表决权。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0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报告》。
二、《2002年度财务报告》。
三、《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四、《2002年度报告》及《2002年度报摘要》。
五、《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296,809,411.38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9,677,041.82元,按5%提取公益金14,838,520.91元,余额252,293,848.65元,减子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1,644.58元,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639,726.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526,363.7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0,296,113.68元,按总股份53,6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息3.2元(含税),共派息171,820,800元,尚余48,475,313.68转入下年分配。
六、《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到,董事会推选朱江洪先生、徐荣先生、董明珠女士、陈顺一先生、梁华应先生、张凡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推选程秀生先生、张新民先生、马胜杰先生为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除马胜杰先生(简历附后)以外,其余候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八、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
九、同意陈建民先生辞去副总经理的职务,聘庄培先生任副总经理。
十、定于2003年5月23日(星期五)。
会议通知如下:
1、召开时间:2003年5月23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珠海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02年度报告》及《2002年度报摘要》。
(5)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8)审议追认《聘请中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见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9)审议《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
4、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5月13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报到手续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帐户代码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代码和授权委托书)于2003年5月22日下午3:00前传真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兴浩
联系电话:0756-8614883-2416
联系传真:0756-862258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3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注:本表复印有效)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程秀生先生、张新民先生、马胜杰先生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16日于珠海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程秀生、张新民、马胜杰,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程秀生2003年4月16日于珠海
张新民、马胜杰2003年4月17日于北京
马胜杰先生简历
马胜杰先生,1965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系,经济学博士学位,副教授,正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首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专业研究方向为世界经济、公司治理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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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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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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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同意聘中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提供审计,并提交2003年召开
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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