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9-28
|
证券简称由“天宇电气”变为“S天宇” ,2006-10-09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6-08-17
|
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
1、每股收益(元) 0.074
2、每股净资产(元) 2.04
3、净资产收益率(%) 3.62 |
|
2006-07-22
|
更换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保荐机构(代表人)变更 |
|
天宇电气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与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财务顾问及保荐协议》,由于天一证券于2006年7月7日被托管,无法履行正常的保荐和财务顾问责任,故和天一证券取消了原协议。为了保证公司资产置换及股改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更换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06-07-11
|
对外担保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 |
|
2006年7月4日,天宇电气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的短期借款人民币不超过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2006年7月4日至2007年7月3日止。此笔合同经公司11名董事中的8名董事签字同意后通过。以上担保合同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06-07-04
|
拟披露中报 ,2006-08-17 |
拟披露中报 |
|
|
|
2006-06-09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
天宇电气于2006年5月31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广泛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同意参与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原方案中"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除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0.5股,合计送3,483,959股。"现调整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除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0.8股,合计送5,574,334股。"
2、原方案中"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触发条件"现调整为:(1)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于2006年内完成,即重大资产置换交割基准日在2006年1月1日(含2006年1月1日当日)至2006年12月31日(含2006年12月31日当日)的前提下,经公司聘请的会计机构审计,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人民币7500万元或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2)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于2006年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函的前提下,经公司聘请的会计机构审计,公司200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或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
|
2006-06-05
|
关于举行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
天宇电气拟举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06 年6月7日(周三)下午14:00-16:00
二、网站:gqfz.p5w.net |
|
2006-06-03
|
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天宇电气于2006年5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C10-C12版的《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有两处错误,现特此致歉并予以更正 |
|
2006-05-31
|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
一、改革方案要点
1、重大资产置换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90%的股权(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等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7,642.58万元)与公司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等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7,511.63万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在《资产置换协议》中确定的交割日后一年内支付。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产置换事项且相关股东会议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将成为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将成为以焦炭生产销售为主的上市公司。
2、股票对价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除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0.5股,合计送3,483,959股。
二、追加对价安排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的目标,将向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13,935,834股并限追加一次。(追加对价以一次为限,一旦执行了一次追加对价,此承诺自动失效)。
1、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触发条件(1)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于2006年内完成,即重大资产置换交割基准日在2006年1月1日(含2006年1月1日当日)至2006年12月31日(含2006年12月31日当日)的前提下,经公司聘请的会计机构审计,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或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2)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于2006年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函的前提下,经公司聘请的会计机构审计,公司200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人民币7500万元或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2、追送对价股份的数量在前述触发条件满足时,向实施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对价股份数为13,935,834股。在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或者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保持上述追加对价股份安排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目前设定的追加对价股份总数进行调整;在公司实施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总数不变。
3、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时间美锦集团将在触发追送对价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股份追送安排。
4、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为:实施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公告。
5、追加对价安排股份的来源和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2008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十个工作日),美锦集团承诺,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将涉及实施追送股份的13,935,834股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股票来源。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别承诺(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美锦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如天宇电气其他需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由其代为支付。被垫付公司所持有的天宇电气股份申请上市流通时,应当向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采取其他的方式取得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明确表示反对意见或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由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对价股份。被垫付公司所持有的天宇电气股份申请上市流通时,应当向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采取其他的方式取得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3)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将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违约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4)为履行上述承诺,参与对价安排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天宇电气协助下,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各方用于执行当期对价安排的股票(包括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可能代暂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办理临时保管,以确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美锦集团拟用于支付追加对价的股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亦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临时保管。(5)为履行上述承诺,参与对价安排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限售期内对各方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为相关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提供保证。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因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资产置换结合进行,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尚待中国证监会对资产置换审核无异议后发出。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将在公司资产置换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资产置换报告书的无异议后立即发出召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具体的日程安排届时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中明确。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31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06年6月12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9日(包括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
|
2006-05-30
|
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
天宇电气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5月24日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方案》;本次资产置换是指公司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与全部负债,与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置换事宜的议案》。
三、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2006-05-23
|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
天宇电气董事会分别于2006年4月3日、4月28日和5月15日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及提示性公告。董事会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沟通后,现将公司股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股改具体对价方案的沟通工作基本完成。
二、经公司董事会征询有关各方意见,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承诺于5月26日正式上报股权分置改革全套相关文件。
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5日始停牌至今未公告股改说明书,致使股票停牌时间延长,再次向广大投资者表示道歉。公司董事会将尽力以有效的方式,继续积极督促、协调和配合非流通股股东按上述时间安排开展股改工作 |
|
2006-05-15
|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天宇电气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现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公告文件 |
|
2006-05-15
|
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5-15,恢复交易日:2006-06-12,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
|
2006-05-15
|
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5-15,恢复交易日:2006-06-12 ,2006-06-12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
|
|
2006-04-28
|
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
天宇电气在2006年4月3日临时公告中披露将于2006年4月底之前上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现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工作量较大,无法按期完成。目前公司聘请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荐机构,各有关机构正抓紧工作,将于2006年5月15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
|
|
2006-04-27
|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分配方案 |
|
天宇电气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关于200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6、公司《关于2006年度公司贷款和对外担保额度的报告》;
7、《关于继续聘请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06-04-18
|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
一、
1、每股收益(元): 0.01
2、每股净资产(元): 1.98
3、净资产收益率(%): 0.54
|
|
2006-04-12
|
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
深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 |
|
2006年4月10日,天宇电气接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的书面通知,现将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将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列入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
|
2006-04-03
|
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
天宇电气在2005年度报告中披露将于2006年3月底之前上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现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涉及资产、债务转移等问题,至今尚未收到法人股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和相关材料,目前有关机构正在协商之中,于2006年4月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
|
2006-03-31
|
拟披露季报 ,2006-04-18 |
拟披露季报 |
|
|
|
2006-03-04
|
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6-04-26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
(1)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200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6)《关于2006年度公司贷款和对外担保额度的报告》;
(7)《关于继续聘请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
|
2006-03-04
|
2005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年报 |
|
一、2005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52
2、每股净资产(元) 1.97
3、净资产收益率(%) 2.62
二、不分配,不转增 |
|
2006-03-03
|
拟披露年报 ,2006-03-04 |
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定期报告 |
|
2006-03-03 |
|
2006-02-09
|
对外担保公告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
1、2005年4月28日,天宇电气与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编号为05910010120050005保1号的《保证合同》,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短期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2005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此笔合同经公司11名董事中的6名董事签字同意后通过。
2、2005年12月23日,天宇电气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签订编号为2005年闽都(保)字0032号的《保证合同》,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申请的短期借款人民币肆仟叁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05年12月23日至2006年6月26日。此笔合同经公司11名董事中的8名董事签字同意后通过。以上两笔担保合同未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且均系2005年度发生,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两笔担保合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
|
2005-10-21
|
[20054预减](000723) 天宇电气:业绩预计,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
业绩预计
天宇电气预计2005年度的净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 |
|
2005-10-21
|
200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1、每股收益(元) 0.102
2、每股净资产(元) 2.02
3、净资产收益率(%) 5.05 |
|
2005-10-11
|
重要事项 |
深交所公告,重大事故 |
|
第十九号台风"龙王"在国庆节期间袭击福州,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巨大灾害,天宇电气也深受其害。公司本部及两个核心事业部受到洪水、泥沙的冲击,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受到较大影响,部分生产线停产。此次灾害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但具体损失暂时无法估计,预计将会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及全年业绩。目前公司全体员工正在开展紧张的抗灾自救工作,竭尽全力减少损失,生产正在逐步恢复当中 |
|
2005-10-10
|
因某媒体报道了公司的有关信息,临时停牌一天,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
因某媒体报道了公司的有关信息,公司将于2005年10月11日刊登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6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将于2005年10月10日开市起对天宇电气(证券代码为000723)进行临时停牌1天 |
|
2005-09-29
|
拟披露季报 ,2005-10-21 |
拟披露季报 |
|
|
|
2005-08-26
|
200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
1、每股收益(元) 0.065
2、每股净资产(元) 1.98
3、净资产收益率(%) 3.27 |
|
2005-08-13
|
关联交易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
天宇电气于2005年6月与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签订了两笔供货合同,为该公司提供油浸式变压器,合同金额合计为¥11,996,172.00元。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