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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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亏](000736) ST重实:业绩预亏,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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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亏
ST重实预计200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亏损,亏损幅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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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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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提示,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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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ST重实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公告如下:截止2004年12月31日,由于在2004年计提了大额的坏帐准备和预计负债,公司净资产为-650,475,966.88元,每股收益为-14.08元,公司财务状况已经恶化。公司将于2005年4月29日披露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业绩预亏公告,除此之外,公司无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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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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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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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10
2、每股净资产(元) -10.11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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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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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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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14.08
2、每股净资产(元) -9.86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000736) ST 重 实:
2005年04月26日 10:30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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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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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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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ST重实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5%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并涉及多宗诉讼等情况,2004年年报预计会出现重大亏损。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无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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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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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情况进展公告 ,2005-04-09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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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诉ST重实借款纠纷一案,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有效;二、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借款本金1,8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三、若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有权将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86号1-3层建筑面积为3,760平方米的房屋依法予以折价或拍卖、变卖,就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合计106,010元由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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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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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异常波动的提示,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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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ST重实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5%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并涉及多宗诉讼等情况,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亦存在损失风险, 2004年年报预计会出现重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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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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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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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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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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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重实2004年年度报告将计提大额的坏帐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会出现重大亏损。
一、公司被德隆国际直接占用资金合计27,000万元,德隆国际尚未偿还。存在损失风险。
二、公司目前仍存在对外担保45,042.58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6,800万元,为德隆及其关联公司担保38,242.58万元,为德隆及其关联公司的担保中已有22,642.58万元涉诉。
三、公司金融股权投资存在损失风险。
四、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26起。
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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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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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为“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5-03-2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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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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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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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重实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21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更换公司200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由于公司原聘请的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不再承担对公司2004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公司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04年年报审计中介机构;
(二)审议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选举吴心融女士为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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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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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情况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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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重实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诉ST重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责令ST重实在2005年3月1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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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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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情况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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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重实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ST重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26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重庆市高院执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责令ST重实在2005年3月11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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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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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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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为止,ST重实持有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05.38万股股份(增加部份为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占3.26%。2004年8月29日,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停业整顿。
ST重实董事会认为,由于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公司的该项投资存在较大的风险,公司将在2004年年度报告内全额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16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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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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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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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7日,ST重实监事会四届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成了如下
决议:
一、同意选举吴心融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李惠宇已提出辞职
,待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同意选举郭少容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四届监事会成员,刘美芳不再担任职工
代表监事。
(000736) ST 重 实: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ST重实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5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30在重
庆市渝北区龙溪镇红黄路99号(重庆东和花园酒店)召开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2、审议选举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需逐项表决);
3、审议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的四届监事会成员的预案。
(000736) ST 重 实: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5年2月17日,ST重实董事会四届三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成了如
下决议:
一、由于公司原聘请的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不再承担对公司2004年年报的审
计工作,公司拟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04年年报审计中介机构。该预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选举严太华、沈功伟、李瑛为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东、郭维平、
孟凡萍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待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决定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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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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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3-2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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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2、审议选举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需逐项表决);
3、审议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的四届监事会成员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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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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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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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19日就交通银行济南
分行诉ST重实控股子公司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有限公司、泰安市基金
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下达民事判决书,现
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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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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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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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1.55
2、每股净资产(元) 2.67
3、净资产收益率(%)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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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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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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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重实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5%跌幅限制,公司董事会
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除2004年10月25日披露的ST重实2004年三季度报告以外,公司无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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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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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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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重实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2日召开,审议
通过如下提案:
1、部分四届董事会成员辞职的议案;
2、选举公司新的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004年11月2日,ST重实董事会召开了四届第三十一次会议,选举
杨克勤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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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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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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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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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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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ST重实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5%跌幅限制,公
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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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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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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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民生银行向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
13,000万元,ST重实等4家公司为德隆国际提供担保一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16日下达(2004)高民初字第
1157号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
二、中国民生银行向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
20,000万元,ST重实等八家公司为该笔贷提供担保一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16日下达(2004)高民初字第
1160号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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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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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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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夏银行渝中支行诉ST重实借款纠纷一案,重庆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传达的(2004)渝一中民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解除借款合同;ST重实偿还华夏银行渝中支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和利
息102,881.25元,并从2004年6月22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
率0.39825%计付利息,逾期未付,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
率计付利息;新疆屯河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
理费、其他诉讼费、保全费合计245,023元由ST重实、新疆屯河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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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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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光大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
深交所公告,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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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已于2003年6月2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贷款流动资金2000万元,贷款期
限1年,贷款利率5.31%。本次贷款用公司所持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00万股权作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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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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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被质押,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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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重庆皇丰实业有限公司因贷款3500万元,将其所持
公司法人股926.6万股全部质押给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大坪支行,质
押期一年,并已于2003年4月4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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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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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德能水电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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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能水电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与永兴县水
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合同》,以自有资金5950万元
收购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的永兴一级电站的部份资
产。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本次收购资产的议案。永兴县
政府有关部门也已批准了双方签订的收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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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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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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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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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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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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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曾于2004年6月18日披露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诉公司、重庆
市金络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现就该项诉讼进展情
况披露如下: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传达的判决书,内容如
下:公司归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39,702,480元及利息,公司负
担诉讼费437,348元,合计40,139,828元,重庆市金络电子通讯设
备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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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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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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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曾于2004年6月16日披露工商银行上海卢湾支行诉上海新
启业工贸有限公司、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现就该项诉讼进展情况披
露如下:公司收到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传达的(2004)卢民二
(商)初字第173号判决书,内容如下:上海新启业工贸有限公司
归还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7,790,000元并
偿付逾期利息。公司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98,960元、诉前保全费人民币89,470元、其他诉讼费用人民币
16,784元,由上海新启业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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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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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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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建设银行江苏分行诉南京重实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ST重实、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ST重实收到判决
书,内容如下:南京重实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建设银行营业部
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ST重实对上述还款责任及支付
本案诉讼费用210,53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关于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诉南京重实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ST重实、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ST重实收到民事
判决书,内容如下:南京重实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偿还
借款本金人民币1,400万元及其利息。ST重实对于南京重实中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述还款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136,05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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