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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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连续停牌三天 |
深交所公告,股本变动,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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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伟星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股对价股份。
2、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9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伟星股份流通股股东。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票不需要纳税。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 期 事 项
1 2005年9月5日 刊登
2 2005年9月6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3 2005年9月7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
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4 2005年9月8日 沪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伟星"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
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 2005年9月9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
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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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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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变更,连续停牌三天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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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将于2005年9月7日起向全体在册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9月8日恢复交易,复牌之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伟星股份"变更为"G伟星",公司证券代码"002003"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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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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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商务部批复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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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持有伟星股份210.9499万股发起人境外法人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获得国家商务部的有关批文。经过向市级、地区级外经贸局和省外经贸厅以及国家商务部逐级报批,公司已于2005年9月1日获得国家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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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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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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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5年8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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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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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5-09-1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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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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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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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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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8月9日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关于增加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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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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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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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2005年9月10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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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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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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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分别于2005年6月29日、7月28日、8月1日刊登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第二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三次催告通知。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就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
1、会议时间:2005年8月9日下午13:00。
2、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7月2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征集时间: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4日。
4、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5、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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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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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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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分别于2005年6月29日、7月28日、8月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和《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三次催告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8月9日下午13:30;(2)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8月3日-2005年8月9日;(3)征集投票时间: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4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催告通知: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会议催告通知,三次会议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28日、8月1日、8月3日。
6、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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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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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08-01,恢复交易日:2005-09-08 ,2005-09-0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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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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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第二次催告通知,特停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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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于2005年6月29日、2005年7月28日刊登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二次催告通知。 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就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 1、会议时间:2005年8月9日下午13:00。 2、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7月2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征集时间: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4日。 4、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5、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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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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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催告通知,特停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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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分别于2005年6月29日、7月28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二次催告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8月9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8月3日-2005年8月9日; (3)征集投票时间: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4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催告通知: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会议催告通知,三次会议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28日、8月1日、8月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7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等。 7、审议《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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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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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2005-07-30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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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17
2、每股净资产(元) 3.13
3、净资产收益率(%)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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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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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08-01,恢复交易日:2005-09-0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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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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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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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于2005年6月29日刊登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一次催告通知。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7月2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4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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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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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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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于2005年6月29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一次催告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8月9日下午13:30;(2)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8月3日-2005年8月9日;(3)征集投票时间: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4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催告通知: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会议催告通知,三次会议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28日、8月1日、8月3日。
6、会议出席对象:(1)截止2005年7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等。
7、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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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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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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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于2005年6月29日刊登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和《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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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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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提案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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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议案》。 根据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的意见,并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了如下修改: 1、提高对价支付比例 现修改为: (1)方式: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支付完成后伟星股份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2)支付对象:截止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 (3)支付股份总数:8,400,000股 (4)获付股份比例: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付4股 2、增加"股份追送"条款 为充分保证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东的利益、坚定流通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将追加支付对价一次(对价支付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根据公司2005年、2006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4至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即按照200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97.12万元为基准计算,200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3,246.40万元,或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4,058.00万元; (2)公司2005年度或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在上述情况首次满足时,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1股的比例,无偿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对价,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共计210万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1股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在公司相应的2005年或2006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30日内,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支付对价,追加支付对价的股权登记日确定为公司2005年或2006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10个工作日。该日期如做调整,将由公司董事会最终确定并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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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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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5-08-09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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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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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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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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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制定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编制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董事会制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为:
1、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74,783,433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数为6,300,000股公司股票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付对价3股股票,获付不足1股的余股按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2、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公司股票由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支付,计算结果不足1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每位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对价股份数量相加后小于应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总数,其差额由伟星集团支付。反之则由伟星集团享有。
3、非流通股股东承诺(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持有伟星股份5%以上的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伟星股份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3)章卡鹏先生作为伟星股份董事长、张三云先生作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谢瑾琨先生作为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均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了在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4)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7.08元的113%,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8元时,才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伟星股份股票。上述价格不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进行调整。当伟星股份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设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价格为P,调整前的价格为Po。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派息:P=Po-D(5)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伟星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6)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所持伟星股份的股份为外资股,因实施本方案而涉及的该部分外资股之流通事宜须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由于本方案将在伟星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若届时尚未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则为保证本方案顺利实施,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且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同意由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代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支付其应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但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在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前暂不流通;在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后,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最终未批准,则仅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不能流通,本方案其他内容的实施不受影响。(7)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如伟星股份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由其代为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的对价股份。
4、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74,783,433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
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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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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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2005-07-30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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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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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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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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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投票权。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7月2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4日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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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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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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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8月9日下午13:30;(2)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8月3日-2005年8月9日;(3)征集投票时间: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4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催告通知: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会议催告通知,三次会议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28日、8月1日、8月3日。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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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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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等三项活动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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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伟星股份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改革,广泛听取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使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更具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于近期举行有关投资者交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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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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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事项的公告,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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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向,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
公司股票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承诺采取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量的股份的方式,以使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公司董事会将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6-5125002
传真:0576-5126598
电子邮件地址:002003@weixi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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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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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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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6月17日开市时起停牌1小时。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目前的生产经营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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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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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沪市红利发放日,10派2.00元(含税)派1.60元(扣税后) |
沪市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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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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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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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5
2、每股净资产(元) 3.20
3、净资产收益率(%) 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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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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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派息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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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7日,除息日:200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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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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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2(含税),税后10派1.6,深市红利发放日 ,2005-04-28 |
深市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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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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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2(含税),税后10派1.6,除权日 ,2005-04-28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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