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5-05-13
|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
恒宝股份现发布 |
|
2015-05-06
|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停牌,再融资预案 |
|
恒宝股份现发布 |
|
2015-04-28
|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业绩预测 |
|
每股收益(元):0.08
净资产收益率(%):4.29 |
|
2015-04-28
|
2014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
每股收益(元):0.41
净资产收益率(%):26.32 |
|
2015-04-21
|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现发布 |
|
2015-04-14
|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现发布 |
|
2015-04-07
|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现发布 |
|
2015-03-31
|
拟披露季报 ,2015-04-28 |
拟披露季报 |
|
|
|
2015-03-31
|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现发布 |
|
2015-03-31
|
重大事项停牌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自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确定该事项,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
|
2015-03-30
|
临时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5-03-30,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于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
|
2015-03-30
|
自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临时停牌,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于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3月30日 |
|
2015-03-30
|
未刊登重要事项(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5-03-30,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于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
|
2015-03-24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现发布 |
|
2015-03-10
|
(002104) 恒宝股份: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 44997471.03 2779719.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38862928.40 216058.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宾路证券营业部 34546630.00 958388.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安万马路证券营业部 30470911.69 276828.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西马路证券营业部 30199509.00 116308.8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证券营业部 39790044.51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052300) 12033351.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阳中新路证券营业部 389667.00 9075744.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后街证券营业部 19037.00 9054417.3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证券营业部 3484.00 8979931.97
|
|
2015-03-03
|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 |
深交所公告 |
|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8,7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5%)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4年8月25日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5,20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2015年2月27日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5年2月27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
|
2015-02-05
|
2014年度业绩快报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76 |
|
2015-02-03
|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2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
|
2015-01-30
|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8,7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5%)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8月27日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1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1,20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5年1月27日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1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27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目前,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8,7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5%),全部为高管锁定股 |
|
2015-01-29
|
接到中国建设银行2014-2015年度IC空白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于近日收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入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IC空白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147912525401)供应商 |
|
2015-01-16
|
召开201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2-02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
(一)审议《关于提名孙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
|
2015-01-16
|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 |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2日下午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6日
3、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4、审议事项:《关于提名孙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等 |
|
2015-01-08
|
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产业基金设立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上海盛宇钧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公司5.05%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议案》。
2014年12月31日,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2014-12-31
|
拟披露年报 ,2015-04-28 |
拟披露年报 |
|
|
|
2014-12-16
|
接到中国建设银行2014-2015年度金融IC卡芯支付终端采购项目(B款)中标通知书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入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金融IC卡芯支付终端采购项目(B款)(招标编号:0733-147912525601)供应商 |
|
2014-12-13
|
接到中国农业银行互联网支付终端成交通知书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IC卡互联网终端(PC版)项目
项目编号:ABC-3HWD1312169
成交价:79元/套
分配方案:每家分行分配3家成交供应商,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及履约情况调整分配方案。
由于本次成交发卡数量尚未确定,因此无法对公司业绩作出准确预计,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
|
2014-11-04
|
独立董事辞职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董事会于2014年10月31日收到独立董事尹书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辞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尹书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尹书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鉴于上述相关规定,尹书明先生的辞呈需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寻找合适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014-10-29
|
2014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业绩预测 |
|
1、每股收益(元) 0.36
2、净资产收益率(%) 17.22 |
|
2014-10-10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2014-09-30
|
拟披露季报 ,2014-10-29 |
拟披露季报 |
|
|
|
2014-09-13
|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恒宝股份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议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