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3-04-18
|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05-09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
1、《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2年董事会报告》;
3、《2012年监事会报告》
4、《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财务报告》;
6、《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5、《关于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6、《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与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19、《关于签署东方“苗联网”华中区域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
|
2013-04-18
|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3、召开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10点30分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6日
6、会议审议事项:《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
|
2013-04-16
|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深交所公告 |
|
2013年4月15日,东方园林收到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11000078),发证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原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即公司从2012年开始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将对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
2013-04-16
|
延迟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 |
深交所公告,延期披露定期报告 |
|
东方园林2012年年度报告首次预约披露日期为2013年4月23日。由于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提前完成,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于近日申请将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提前至2013年4月16日。
因公司今日获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导致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审计程序,不能按预约时间如期披露年报,故将年报披露日期推迟至2013年4月18日 |
|
2013-04-0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在吉林省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北京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
|
2013-04-02
|
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
东方园林预计201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17.04万元至1825.55万元 |
|
2013-03-29
|
拟披露季报 ,2013-04-23 |
拟披露季报 |
|
|
|
2013-03-21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解除部分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
东方园林于2013年3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关于其股权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9月7日,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92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于当日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3年3月19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股份及因201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增加的质押股份共7,817,599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何巧女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2%,占公司总股本的2.59% |
|
2013-03-13
|
襄阳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
2012年5月7日,东方园林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襄阳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31.2134亿元(含景观设计费),实际金额以景观工程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近日,公司与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项下《襄阳市景观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转让BT合同》,合同总价款暂定为7.2003亿元。
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由襄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襄阳市景观系统工程招商运作和回购还款的企业法人。
本工程投资总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9.10亿元的比例为24.74%,本工程建设期暂定2013年至2014年,预计将对公司2013年至201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
|
2013-03-13
|
签署东方“苗联网”华中区域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于2013年3月11日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政府完成了《东方“苗联网”华中区域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整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其中苗木和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在6年内完成投资建设。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2013-03-12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
东方园林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关于其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9,609,225股质押给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何巧女女士已于2013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3年3月7日起至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2、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9,160,000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何巧女女士已于201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3年3月8日起至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上述质押股份占何巧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3% |
|
2013-03-0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
|
2013-02-28
|
2012年度业绩快报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
公司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2.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8.70 |
|
2013-02-07
|
(002310) 东方园林: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30635803.28
机构专用 10762278.82
机构专用 4854594.4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东路证券营业部 4712704.92
机构专用 4644468.7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7267175.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 240755.75 6100057.55
机构专用 5585083.8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 70910.00 5020591.6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 759983.58 3719836.90
|
|
2013-02-05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
东方园林于2013年2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有关办理解除股权质押和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3月7日,何巧女将其所持有的13,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用于为公司获得北京银行最高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保证。
2013年2月1日,何巧女将上述质押股份及因2011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增加的质押股份共25,925,711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何巧女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6%,占公司总股本的8.60%。
2013年2月1日,何巧女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用于为公司获得北京银行最高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保证。何巧女已于2013年2月1日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3年2月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本次质押股份占何巧女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2.3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4% |
|
2013-01-30
|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完成情况 |
深交所公告,股东名单 |
|
东方园林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女士的通知,其自2012年11月27日开始的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已于2013年1月25日完成,现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女士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拟在未来六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总量不低于50万股,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控股股东何巧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自2012年11月27日实施首次增持,至2013年1月25日最后一笔增持完成,控股股东何巧女共增持公司股份500,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
本次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何巧女持有公司股份162,086,031股,占公司总股本53.79% |
|
2013-01-15
|
签署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月14日完成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本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14.35亿元(不含景观设计费),实际金额以施工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本协议投资总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9.10亿元的比例为49.31%,本协议项目开竣工时间暂定为2013年至2015年,预计将对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形成依赖 |
|
2012-12-31
|
拟披露年报 ,2013-04-23 |
拟披露年报 |
|
|
|
2012-12-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
|
2012-12-27
|
签署南通滨海园区城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与南通滨海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2月26日完成了《南通滨海园区城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协议金额暂定12.87亿元人民币(不含景观设计费),实际金额以景观工程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
|
2012-12-07
|
框架协议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
2012年2月6日,东方园林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签署了《奥体中心及36条道路绿地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暂估为人民币6.39亿元。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框架协议对应的景观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34条街路绿化工程及奥体中心景观改造工程”的中标人。中标内容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34条街路绿化工程及奥体中心景观改造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13,513,669.47元。施工工期:2012年12月6日开工,2013年9月27日竣工,日历工期296天。质量标准为:合格。
根据《中标通知书》内容,公司需于2012年12月6日之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本工程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景观工程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预估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
|
2012-12-0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朝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2012-11-28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于2012年11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女士通知,其于2012年1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99,100股,成交均价为47.4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
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拟在未来六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总量不低于50万股,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
|
2012-11-27
|
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
东方园林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的通知:将其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0,400,000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何巧女女士已于2012年11月23日办理完毕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2年11月23日起至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2012-11-22
|
实际控制人持股性质变更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
在东方园林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和唐凯承诺:自东方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园林的股份,也不由东方园林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2012年11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所作上述承诺届满,并在锁定期均严格履行了其锁定承诺,其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和唐凯分别持有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161,112,582股和33,964,361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3.46%和11.27%。因此,两人本次应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95,076,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3%。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和唐凯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考虑,于2012年11月12日签署了《关于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函》,自愿承诺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继续延长锁定期6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2013年5月27日。
经公司申请解除限售后,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所持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的25%即40,278,145股的股份性质将于2012年11月27日由“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而因其高管身份,其所持股份的75%即120,834,437股的股份性质将于2012年11月27日由“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变为“高管锁定股”。实际控制人唐凯所持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的25%即8,491,090股的股份性质将于2012年11月27日由“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而因其高管身份,其所持股份的75%即25,473,271股的股份性质将于2012年11月27日由“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变为“高管锁定股”。又因两名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延长股票锁定期6个月的承诺,其合计持有的195,076,943股的股份性质均将于2012年11月27日以后变为“首发后限售股(个人)”,仍为有条件限售股份 |
|
2012-11-1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锁定承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
2012年11月12日,东方园林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出具的承诺函,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考虑,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6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2013年5月27日 |
|
2012-10-26
|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文件精神,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 |
|
2012-10-23
|
2012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
1、每股收益(元) 1.38
2、每股净资产(元) 7.89
3、净资产收益率(%) 19.59 |
|
2012-10-08
|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
东方园林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 |
|
2012-09-28
|
拟披露季报 ,2012-10-23 |
拟披露季报 |
|
|
|
2012-09-13
|
9月28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3、召开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10:30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4日
6、登记时间:2012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9月27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