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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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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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利君股份收到代理案件律师转送的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传票》,本公司与陕西声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于2014年10月22日8时30分在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6法庭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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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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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51) 利君股份:跌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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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16393053.6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林北街证券营业部 4701616.30
机构专用 3637724.21
机构专用 2643226.00
机构专用 2607114.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18284613.73
机构专用 10735119.5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证券营业部 5693308.98
机构专用 4712449.8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采莲路证券营业部 40680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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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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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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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8日,利君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深圳中科国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已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深圳签署。近日,深圳中科国装利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并领取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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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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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2014年半年度报告网上集体说明会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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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已于2014年8月23日发布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9月18日15:00-17:0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网上集体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魏勇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先生、财务副总监何海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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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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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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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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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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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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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44
2、净资产收益率(%) 9.17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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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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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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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丹江口市慧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0日签订总价为850万元《商务合同》及《技术合同》。2014年3月,慧翔矿业以要求公司退还剩余预付款100万元及利息为由向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本公司退还货款1,000,000元(一佰万元整)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的各项费用。2014年4月,本公司以未按期提货为由向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慧翔矿业支付违约损失合计150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慧翔矿业支付违约损失1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日前,本公司收到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寄达的于2014年8月7日作出的案号为:(2014)鄂丹江口民初字第00253号《民事调解书》。上述诉讼事项在审理过程中,经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丹江口市慧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从所预付的剩余100万元货款中支付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储费28万元,剩余货款72万元由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8月20日以前退还原告丹江口市慧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原告丹江口市慧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原告丹江口市慧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反诉案件受理费8,150元,减半收取4,575元,由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协议,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经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5日审查确认,已记入笔录,并经本公司与慧翔矿业、审判员、书记员在该协议上签字后,已发生法律效力。
应本公司与慧翔矿业请求,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制作此调解书。本公司或慧翔矿业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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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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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4-08-23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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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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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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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辞职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委派总经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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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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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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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以下简称“陕西声威”)以利君股份向其提供的水泥粉磨系统电耗超标、配套减速机损坏导致停产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赔偿系统电耗超标损失754.58万元、配套减速机损坏停产损失349.38万元,诉讼合计金额1,103.96万元,并要求公司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2011年5月25日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应陕西声威对公司财产保全的申请,冻结了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永丰支行账号为2003014280000739账户中的定期存款1,105万元。
2014年6月11日,公司收到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寄达的案号分别为(2011)泾民初字第00125号、(2011)泾民初字第00126号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案号为(2011)泾民初字第00125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
1)原告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2)由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电耗损失共计人民币7,545,808.52元;
如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64,800元,由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䜣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案号为(2011)泾民初字第0012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
1)原告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2)由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停产损失共计人民币3,493,808.92元;
如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35,000元,由被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䜣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本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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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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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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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与丹江口市慧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0日签订总价为850万元《商务合同》及《技术合同》。2014年3月,慧翔矿业以要求公司退还剩余预付款100万元及利息为由提起诉讼。
日前,公司在准备应诉材料过程中进一步核实了与慧翔矿业签订《商务合同》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由公司向慧翔矿业公司提供高压辊磨机1台,总价850万元。2010年4月,慧翔矿业公司支付了合同预付款150万,该合同生效;慧翔矿业公司于5月10日前,再支付150万元作为进度款。合同签订后,慧翔矿业公司支付了货款共计300万元,而公司也按照合同约定生产了合同约定的设备。2010年9月17日慧翔矿业公司向公司发函,表示要求公司积极准备供货,慧翔矿业公司将在2010年11月10日前提货。但慧翔矿业公司未按期提货,因此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为此,公司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慧翔矿业支付违约损失合计150万元。公司反诉请求: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慧翔矿业支付违约损失15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反诉人慧翔矿业承担。
2014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寄达的《缴费通知书》,通知要求公司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2014年6月10日,公司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支付了上述诉讼费。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进入审理阶段,无法准确预计诉讼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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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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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分红,10派6.8(含税),税后10派6.46登记日 ,2014-06-0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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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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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分红,10派6.8(含税),税后10派6.46红利发放日 ,2014-06-05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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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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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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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6.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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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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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分红,10派6.8(含税),税后10派6.46除权日 ,2014-06-0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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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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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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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2日,利君股份与阿拉善盟德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签署了《高压辊磨机铁矿石终粉磨系统成套采购合同》、《高压辊磨机铁矿石终粉磨系统成套技术协议》,合同金额17,000万元(含税)。
现将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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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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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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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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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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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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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5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换汇1,00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投资设立的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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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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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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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4日,利君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的“存汇盈”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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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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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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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21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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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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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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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对公告内容进行了复核,由于工作人员录入疏忽,对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遗漏,现将有关内容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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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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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2014-05-13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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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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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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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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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10:00开始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7、审议事项:《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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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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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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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定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17:00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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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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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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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78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6.08
二、每10股派6.8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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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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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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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04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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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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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4-04-25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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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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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投资者联系电话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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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特增设投资者专线联系电话:028-85366263。增设电话自公告日起正式启用,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和联系。增设电话后公司的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电子邮箱:leejun@cdleeju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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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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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4-10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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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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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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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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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3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10:00开始。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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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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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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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于2014年3月13日收到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寄达的于2014年2月27日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14)丹民初字第00253号]、《举证通知书》[(2014)丹民初字第00253号]、《传票》[(2014)丹民初字第00253号]及相关诉讼材料。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将于2014年4月29日8点30分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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