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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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永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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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2002)粤高法执字第1-1号《恢复执行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恢复执行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基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公司嘉宾大厦项目转让款的案件。根据1999粤高法民初字3号判决书的判决,深圳市基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约1.4亿项目转让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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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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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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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10月21日(周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9年10月19日9:30至2009年10月21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1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登记时间: 2009年10月14日(周三)至2009年10月20日(周二)(9:00-16:00)及2009年10月21日(周三) (9:00-11:30)
7、会议审议事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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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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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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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方案要点
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深物业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31,986,955股股份的对价总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
截至本签署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外,公司其它15家非流通股股东均未明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8,086,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665,066股股份。为使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同意由建设控股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一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建设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并取得深投控的书面同意。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深投控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共同承诺除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特别承诺如下:
1、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如违反前述承诺卖出股票,则将所得之资金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2、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深投控承诺将启动对深物业的资产注入工作,拟以其合法拥有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有土地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或其他合法方式一次或分批注入深物业,增加深物业的土地储备并增强其未来盈利能力。如上述资产注入不能在3年内全部启动,深投控将在3年期满后30日内向深物业补偿现金(1-累计已启动或已完成的资产注入额/5)亿元,深投控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对已启动但未完成的资产注入负有继续履行资产注入的义务,对尚未启动的资产注入将不再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
3、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深投控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等方式对深物业提供余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以缓解深物业的资金紧张状况。上述余额是指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累积发生额,每笔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的现金支持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上述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括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等的现金支持金额。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9年10月13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9年10月21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1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9年9月9日起停牌,最晚于2009年9月21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9年9月18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实施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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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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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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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S*ST物业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于近期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防止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于2009年9月10日前公告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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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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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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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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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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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8-3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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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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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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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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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962
2、每股净资产(元) 1.2494
3、净资产收益率(%) 15.70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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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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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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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预计2009年1-9月净利润约10000万-1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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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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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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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时间:2009年8月31日(周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24日(周一)
6、登记时间:2009年8月25日至8月28日工作日9:00-16:30;2009年8月31日上午8:30-9:1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7、会议审议事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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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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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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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7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5亿元贷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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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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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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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于2008年11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表决,《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书面动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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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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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收购合同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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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董事会决议,S*ST物业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与四会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邮递方式签署了《土地收购合同》,公司于2009年7月6日收到双方正式签字盖章的《土地收购合同》原件。
四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受让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的四国用(2008)字第000050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红线面积为31394.46平方米(折合47.09亩);收购价格为每亩人民币112,000.00元,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5,274,080.00元。
本次交易能为公司增加约人民币130万元的税后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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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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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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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于2008年11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表决,《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书面动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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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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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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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时间:2009年7月16日(周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9日(周四)
6、登记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工作日9:00-16:30;2009年7月16日上午8:30-9:10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5亿元贷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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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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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7-16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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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5 亿元贷款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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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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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9-08-13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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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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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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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于2008年11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表决,《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S*ST物业尚未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书面动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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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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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艺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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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艺公司诉讼案,S*ST物业于2009年6月25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查封财产通知书》,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千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追加查封了公司所有的以下财产:
1、国贸商业大厦29套房产;
2、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2套房产;
3、日豪名园4套房产;
4、和平路船步街7层住宅楼38栋102号房产;
5、南湖路嘉宾花园裙楼A-3的50%所有权;
6、国贸广场二期7套房产;
7、和平新居商铺首层、E1,和平新居小商品市场C1、E2、F1、F2、LL、SS及和平新居54栋101、3层-7层共10套房产;
8、和平酒店1-7层房产;
《通知书》同时要求被执行人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债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司认为:作为申请执行依据的33份判决书,与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已进入再审程序的(1998)粤法民终字第298号判决书相同,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等问题,公司正在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积极寻求其他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财产的查封,以及对公司主要账号的冻结,可能会对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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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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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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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S*ST物业尚未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书面动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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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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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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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期向S*ST物业送达了“关于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公司目前正在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积极进行核实和回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就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答复。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等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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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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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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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S*ST物业尚未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书面动议。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机构,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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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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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艺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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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艺公司诉讼案,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千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申请恢复执行(1998)粤法民终字第284-317号34份判决后,S*ST物业已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1998)粤法民终字第298号判决已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符合法定中止执行条件,其余33份判决未进入审判监督程序,仍应执行。
公司于2009年6月2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查封、冻结财产通知书》,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千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查封、冻结了相关财产。
《通知书》同时要求被执行人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债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司认为:作为执行依据的33份判决书,与已进入再审程序的(1998)粤法民终字第298号判决书相同,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等问题,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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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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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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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期向S*ST物业送达了“关于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公司目前正在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积极进行核实和回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就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答复。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等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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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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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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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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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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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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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期向S*ST物业送达了“关于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公司目前正在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积极进行核实和回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就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答复。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等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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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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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股价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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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物业B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4月29日、2009年4月30日、2009年5月4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价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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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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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 *ST物业B: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价格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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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华侨城证券营业部 958088.44 219212.5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南河路证券营业部 84633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路证券营业部 459479.38 181066.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306074.10 1127377.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 286494.55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306074.10 1127377.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高新南一道证券营业部 7071.94 388424.8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290926.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456.25 265631.2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顺德大良证券营业部 2492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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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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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期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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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物业预计2009年中期盈利6000万-80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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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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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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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341
2、每股净资产(元) 1.0873
3、净资产收益率(%)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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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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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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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81
2、每股净资产(元) 1.0532
3、净资产收益率(%) 1.72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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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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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5-19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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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0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08 年度报告;
(六)、审议200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七)、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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