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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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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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元) 3729752617.5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1497209729.20
每股净资产(元) 3.1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09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0308356.56
每股收益(元) -0.07
净资产收益率(%) -2.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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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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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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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16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四、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提案:公司经营范围修改为:“房地产开
发、销售,实业投资,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的制造、销售,水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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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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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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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03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补充规定的提案。
三、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提案:增资
后,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900万元,其中公司出
资119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172万元),占92.56%的股份。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600052)“浙江广厦”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及时偿还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到期短期借款的说明》,比特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
5000万元和6000万元分别于2003年5月25日和2003年5月21日经展期后到期,比特
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未能及时偿还。
公司曾与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共为比特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的1.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上述两笔贷款原系
互保协议范围内发生的借款,但借款到期后进行展期,公司未接到借贷任何一方
的书面通知。公司现正采取积极措施,与有关方面协商妥善处理办法,争取使公
司的损失降低到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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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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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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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5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一、《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水电设备安装、家用电器批零、服装制造、房地产开发、文化娱乐。
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的制造、销售,水电开发。
二、《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公司经营方式为:承建、设计、安装、制造、加工、销售、批发、零售、投资、代理、服务及自营进出口。
改为:
公司经营方式为:开发、销售、投资、制造、代理及自营进出口。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3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补充规定的提案。
公司2001年底与大股东发生资产置换以后,公司的主业由建筑施工业转型为房地产业,而大股东的主业为建筑施工业。由于房地产业与建筑施工业为上下游产业,业务关系比较密切,公司与大股东间关于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出售的商品合同都为关联交易。为了便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简化繁琐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拟对本年的此类关联交易作统一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议本年公司与关联方就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出售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为: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招投标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如中标方为公司大股东或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签定后,凡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有关信息资料每个月定期报送给公司的董事,以便各位董事审阅。如董事认为有异议的关联交易合同可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如没有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将不再对此类交易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提案。
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注册资本为6400万元。股权构成为:浙江广宁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60万元,占15%的股份,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672万元),占85%的股份。主要经营景宁英川水电站。景宁英川水电站为公司99年配股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全部投入,但其中6500万元以其他应收款形式挂帐。公司现对该部分债权转为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后,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9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19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172万元),占92.56%的股份,浙江广宁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60万元,占7.44%的股份。
4、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3年6月30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6月30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5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补充规定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3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3年6月23日(上午9?00到下午2?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七楼
邮编:310013
电话:0571-87969988-1211/1221
传真:0571-85125355
联系人:许晓琳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2、审议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补充规定的提案。
赞成()反对()弃权()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 有/无 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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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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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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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度 2002年度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644,449,518.98 914,009,042.01
净利润 44,097,566.71 101,846,965.49
总资产 4,319,754,920.47 3,747,821,399.7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74,784,921.18 1,530,540,941.10
每股收益 0.09 0.21
每股净资产 3.26 3.16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3.25 3.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72 0.78
净资产收益率 2.80% 6.65%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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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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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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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8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及四届三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的审计机构提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五、通过张霞辞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3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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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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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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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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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3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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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0日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了四届三次董事会,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姚先国、柴强分别委托王泽霞、楼忠福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楼江跃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会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的提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提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07,075,494.40元(母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707,549.44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益金10,707,549.4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5,660,395.52元,上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72,290,155.37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7,950,550.88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02年度不分红派息,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结余利润157,950,550.88元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经营及投资项目建设。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支付报酬的提案;
公司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02年度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153.18万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公司董监事职务津贴的提案;
八、关于董事会对公司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说明;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为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所涉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国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度销售"西湖时代广场"项目的商铺、写字楼和公寓总面积为26263.27平方米,实现收入51893.59万元,占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56.78%。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由建筑业向房地产业转型后,房地产开发成为公司的主业。楼盘开发具有周期性,房地产业务收入确认原则决定了房地产收入确认的集中性。今年主要是西湖时代广场完工可结转收入,成为公司本年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浙江广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提案;
公司对广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项目投资的实物资产约1.75亿元,公司拟以该部分实物资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进行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定于2003年5月16日的提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5月16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东阳市白云会展中心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审议关于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提案;
4、审议关于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5、审议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7、审议关于2002年度公司董监事职务津贴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03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股东的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前来则不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03年5月9日(上午9:00到下午2: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七楼
邮编:310013
电话:0571-87969988-1211/1221
传真:0571-85125355
联系人:许晓琳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关于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2、审议关于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4、审议关于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5、审议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反对()弃权()
6、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支付报酬的提案;
赞成()反对()弃权()
7、审议关于2002年度公司董监事职务津贴的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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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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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概况变动-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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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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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是浙江广厦(600052)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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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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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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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0是浙江广厦(600052)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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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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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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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6是浙江广厦(600052)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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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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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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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是浙江广厦(600052)网下申购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下申购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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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起始日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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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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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0是浙江广厦(600052)网下申购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下申购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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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截止日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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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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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是浙江广厦(600052)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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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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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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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21是浙江广厦(600052)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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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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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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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26是浙江广厦(600052)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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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10.12,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48363.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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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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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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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0日
总资产 3,653,946,119.18 3,746,993,445.6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13,992,734.01 1,529,712,986.98
每股净资产 3.13 3.1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10 3.13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201,404,143.94 106,169,176.72
净利润 -16,690,252.97 -30,925,531.76
扣除非经常化损益后的净利润 -17,950,770.70 -30,772,780.36
每股收益 -0.035 -0.06
净资产收益率 (%) -1.10 -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80,884.37 -76,797,17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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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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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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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补充规定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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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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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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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许晓琳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推选张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收到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函告:2001年5月25日,公司(原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营业部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在债权人营业部实际形成的债权的最高余额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04年5月8日,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拖欠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的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0元和相应利息人民币1470000元未能偿还,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的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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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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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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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5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信托融资计划的议案: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南京
投资)的股东有:公司、广厦(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南京置业)、广厦
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厦房产)。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南京投资目前
正在开发的项目主要有南京邓府巷项目与碑亭巷项目,据测算,项目的总投资约
16亿元,开发周期约2-3年。由于该项目投资额较大,公司拟进行信托融资,该
信托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1、南京投资的三个股东-公司、南京置业、广厦房产分别将拥有对南京投资
的11950万元、9250万元、8800万元共计3亿元债权转让给上海广科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上海广科)。
2、上海广科将3亿元对南京投资债权进行债权信托,信托期不超过3年,在
每个信托年度期满由南京投资支付不高于7%的利息,到期回购。
3、上海广科转让信托权益获得的资金将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将该笔
资金对南京投资进行股权投资。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6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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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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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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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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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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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7月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此次会议收到9张表决票,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托融资计划的议案。
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投资)的股东有: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广厦)、广厦(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置业),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房产)。浙江广厦为实际控制人。南京投资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主要有南京邓府巷项目与碑亭巷项目,据测算,项目的总投资约16亿元,开发周期约2-3年。由于该项目投资额较大,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公司拟进行信托融资,该信托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1、南京投资的三个股东---浙江广厦、南京置业、广厦房产分别将拥有对南京投资的11950万元、9250万元、8800万元共计3亿元债权转让给上海广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科);
浙江广厦,注册资本为483633492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楼江跃,注册地址:东阳市吴宁西路21号,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的制造、销售,水电开发。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南京置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新春,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75号,经营范围:商品房屋开发建设、租赁、销售及售后服务。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5%的股份。
广厦房产,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楼江跃,注册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与销售。浙江广厦持有44.45%的股份,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3%的股份,东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2.55%的股份。
上海广科,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楼江跃,注册地址:上海市定西路650号854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浙江广厦持有51%的股份。
2、上海广科将3亿元对南京投资债权进行债权信托,信托期不超过3年,在每个信托年度期满由南京投资支付不高于7%的利息,到期回购。
3、上海广科转让信托权益获得的资金将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将该笔资金对南京投资进行股权投资。
4、回购事项,分以下几步骤:
南京投资向受托人偿还债务→信托公司将委托理财的资金归还给上海广科→上海广科将该笔资金归还浙江广厦、南京置业、房产集团(债权受让时所形成对浙江广厦、南京置业、房产集团的应付款)→浙江广厦、南京置业、房产集团向信托公司购买其持有对南京投资的股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4年8月6日上午9:30分在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8月6日上午9点3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信托融资计划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4年7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7月27 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七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 霞 、 赵 馨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关于公司信托融资计划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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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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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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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6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信托融资计划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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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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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26是浙江广厦(600052)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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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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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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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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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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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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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530,813,637.54 4,319,754,920.4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51,052,765.66 1,574,784,921.18
每股净资产 3.21 3.2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20 3.24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202,957,059.37 201,404,143.94
净利润 -23,732,155.52 -16,690,252.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036,043.21 -17,950,770.70
每股收益 -0.049 -0.035
净资产收益率(%) -1.530 -1.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111,394.06 -61,280,8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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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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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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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5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下称:
营业部)传来的《函》及《债权转让协议书》。
《函》称,鉴于:营业部曾于2001年5月25日与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比特科技)与营业部签订的第004号《最高额综
合授信合同》(下称:004号授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后比特科技又与营业部签订了
第031号《借款合同》及第033号《借款合同》的单项文本;营业部于2001年11月19日
与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比特科技与营业部签订的第020号《最高额综
合授信合同》(下称:020号授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后比特科技又与营业部签订了
《借款合同》及有关《进口押汇合同》的单项文本。
2003年12月30日,营业部与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将004号授信
合同项下第033号《借款合同》项下原由营业部享有的部分债权,即,该《借款合同》
项下截止2003年12月30日尚应支付的贷款利息(计1380225元人民币),及第031号《借
款合同》项下原由营业部享有的部分债权,即,该《借款合同》项下截止至2003年12
月21日尚应支付的贷款利息(计3326056.96元人民币)及020号授信合同项下原由营业部
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价款为9328877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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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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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浙江广厦"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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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760,125,224.28 3,746,993,445.6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485,989,320.68 1,529,712,986.98
每股净资产 3.07 3.1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05 3.13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76,075.56
每股收益 -0.06 -0.09
净资产收益率 -1.88% -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3.09%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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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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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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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入股浙商银行(筹)的提案:浙商银行(筹)前身是浙江商业银行,
现该银行拟通过重组增资,组建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重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将达到10.16亿元人民币。公司拟向浙江商业银行股东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
1829万股股权,受让价格为每股1.1元人民币,受让金额为2011.9万元人民币。同时,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筹)认购新增股权10171万股,认购价格为每股1.5元人民币,认购
金额为15256.5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商银行10.16亿元总股本的
1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1.32%,为其第四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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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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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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