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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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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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本期末/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万元) 225831.73 226640.04 99.6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万元) 156383.06 155891.14 100.32
每股净资产(元) 2.214 2.207 100.3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188 2.186 100.09
2003年1-3月 2002年1-3月 本期/上年同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万元) -1698.11
每股收益(元) 0.007 0.0097 72.16
净资产收益率(%) 0.31 0.44 7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0.30 0.43 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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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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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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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3日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
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了公司与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关于木材、浆板产
品购销协议。
三、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103)“青山纸业”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于2003年4月22日与福建省青州造纸有
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了《木材、浆板产品购销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每年
提供木材(含商业木片)约8万立方米(含下属林业子公司等供货);乙方同意向甲
方每年提供液浆、浆板共计约1.5万吨。甲方向乙方提供木材约3500万元/年,乙
方向甲方提供液浆、浆板约5500万元/年。
以上交易属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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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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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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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10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同意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
四、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与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木材、浆板产品购
销协议。
六、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103)“青山纸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10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刘天金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同意续聘吴冰文为公司总经理。
三、同意聘任黄金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建平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
表。
四、选举张玲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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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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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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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已于200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0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公告,详见2004年4月13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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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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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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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6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四、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减值及坏帐准备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同意黄金镖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郑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1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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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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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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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3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通过建设林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160万亩造纸原料林基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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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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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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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1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减值及坏账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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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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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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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5日和2004年3月9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的子公
司福建省森龙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各500万元的
委托理财协议,委托期限分别为11个月和9个月。
近来个别媒体报道了闽发证券的有关情况,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视。公司目
前尚无法明确闽发证券经营状况对公司子公司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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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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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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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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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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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担保逾期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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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9日与兴业银行福州市华林支行
签订了有关《保证合同》,同意为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福州市华
林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从2003年5月29日
至2004年5月28日,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出具了反担保决议。
2004年6月2日,公司收到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委托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的
律师函,函告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依约履行了贷款义务,
至2004年5月28日,借款期限已届满,但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
务,公司作为保证人负有连带保证义务,应敦促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贷
款及相应利息。
2004年6月3日,公司向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
公司发出催讨函,同时,委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向其发出律师函,郑重要求利
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公司将保留追究反担保方法律责
任的权利。
经各方协商,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原则同意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担保方式,以解除公司对应的担保责任。经向兴业银行了解,到目前为止,担保
变更程序尚在办理中。
截止2004年8月9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对控股
子公司700万元),累计逾期担保为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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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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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借款,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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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3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变更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强箱纸板配套项目—25MW热电站的议案:
公司决定变更并扩大投资建设规模,投资资金由原6219万元增加到12716万元,其中
公司自筹资金3716万元,银行贷款9000万元;建设规模由原15MW增加到25MW。
三、通过关于实施高强牛皮箱纸板生产线制浆车间技改工程的议案:公司计划对
废纸浆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8-9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571万元(含外币182
万美元)。
四、通过关于实施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现有污水处理厂
进行扩建改造,计划将日处理污水能力由目前的50000立方米/d提高到65000立方米/d。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400万元。
五、通过关于25MW热电站项目建设资金借款的预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9000万元,用于公司25MW热电站项目建设。
六、通过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授信额度1亿元整的预案。
七、通过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一般授信额度3000万元整
的预案。
八、通过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69000万元整
的预案。
九、通过关于林纸一体化项目投资资金专项授权审批办法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拟购并林木资产的方案:同意公司出资1215.473万元购并位于福建
省明溪县、清流县、尤溪县的10片林木资产,该项目营林面积52888亩、林木蓄积量
160388立方米。
十一、通过公司对福建青山尤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搬迁改造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1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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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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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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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242,059,819.49 2,182,049,733.91
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1,578,976,335.61 1,564,489,315.52
每股净资产 2.236 2.21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25 2.195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583,113,223.71 499,424,918.46
净利润 14,487,020.09 12,067,417.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796,033.66 10,721,325.98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021 0.017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0.917 0.7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25,615.95 28,978,8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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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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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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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8月13日在本公司福州总部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独立董事米建国先生因事请假未出席会议;董事林光松先生因事请假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林剑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其职。公司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强箱纸板配套项目-25MW热电站的议案》
项目原建设规模为15MW热电站,原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和2000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因建设资金及投资环境影响暂缓;由于目前公司自备热电站老化加剧、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缺电情况日趋严重,公司决定变更并扩大投资建设规模,投资资金由原6,219万元增加到12,716万元,其中公司自筹资金3,716万元,银行贷款9,000万元;建设规模由原15MW增加到25MW;项目建设期2年,财务内部收益率27.47%,静态投资回收期5.17年(含建设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高强牛皮箱纸板生产线制浆车间技改工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年产15万吨高强箱纸板生产线因配套的废纸浆供料系统实际出力不足、每年缺口达3-4万吨,加上公司计划通过提速技改新增高强箱纸板生产线生产能力5-8万吨、相应需要增加废纸浆供应能力3.5-5.5万吨/年,公司计划对废纸浆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8-9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3,571万元(含外币182万美元),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43年(含建设期半年),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8.5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计划中的产能规模扩大和公司本身对污水处理目标的更高要求,公司决定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改造,计划将日处理污水能力由目前的50,000m3/d提高到65,000m3/d。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400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5MW热电站项目建设资金借款的预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9,000万元,用于公司 25MW热电站项目建设。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公司2004年度授信额度的预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授信额度1亿元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公司2004年度授信额度的预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一般授信额度3,000万元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69,000万元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林纸一体化项目投资资金专项授权审批办法的议案》
同意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资审批权限作如下授权:
(1)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金额合计在3,000万元以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联合审批;
(2)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金额合计在3,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10%,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3)投资资金划款程序仍然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该议案8票赞成,2票反对(董事林剑先生、林光松先生),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拟购并林木资产的方案》
同意公司出资1,215.473万元购并位于福建省明溪县、清流县、尤溪县的10片林木资产,该项目营林面积52,888亩、林木蓄积量160,388立方米,预期平均投资回报率为5.08%。
十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福建青山尤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福建青山尤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搬迁改造,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合作方股东协商、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同时对搬迁改造的投入产出效益作进一步测算,解决方案及效益测算提交公司下次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9票赞成,1票反对(独立董事孟旭先生),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缴纳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以上议案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三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决定于2004年9月21日
公司决定于2004年9月21日(星期二)。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9月21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变更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强箱纸板配套项目-25MW热电站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实施高强牛皮箱纸板生产线制浆车间技改工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实施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25MW热电站项目建设资金借款的预案》
(5)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公司2004年度授信额度的预案》
(6)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公司2004年度授信额度的预案》
(7)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
(8)审议《关于林纸一体化项目投资资金专项授权审批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9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及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投资部收到传真及信函时间为准,并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4年9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①联系人:福建省沙县青州镇本公司投资部
电 话:0598-5655167 传 真:0598-5655168
联系人:林建平 邮 编:365506
②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591-83367773 传 真:0591-87110973
联系人:林红青 邮 编:350005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 托 股 数: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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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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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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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2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运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柒
仟万元整,期限一年。
四、通过受让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社会法人股的议案:公司拟受让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省
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350万股,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1.4%,受
让价格为每股3.58元,股份受让总价款为1253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9月16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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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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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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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178,571,411.85 2,266,400,371.26
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1,570,950,216.35 1,558,911,384.74
每股净资产 2.224 2.20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192 2.18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499,424,918.46 458,045,262.72
净利润 12,067,417.56 22,875,84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721,325.98 21,801,168.53
每股收益 0.017 0.032
净资产收益率 0.77% 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78,857.46 78,808,2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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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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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8时30分,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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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8月12日在本公司福州总部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独立董事米建国因事请假,董事林光松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林剑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附件三)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详见附件四)
六、通过《关于制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附件五)
以上附件一至附件五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不在公司领取工资的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4万元,不在公司领取工资的监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2万元。
八、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秘书处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运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期限一年,具体方案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董事林剑先生、林光松先生对本议案持反对意见。
十一、通过《关于受让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的议案》
本公司拟受让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350万股,占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1.4%,受让价格为每股3.58元,股份受让总价款为1,253万元。
如果该股份在转让过程中因过户、托管程序等原因受阻,公司将会对该部分股权采取质押等措施,确保受让股权资产安全。
上述议案二、三、四、五、七需提交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听取总经理《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汇报》
十四、决定于2003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3年9月16日上午8:30
会议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2、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9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会议登记办法
①凡符合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带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②登记时间:2003年9月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③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董事会秘书处或福建省沙县青州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其它事项
①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②联系电话:0591-3367773或0598-5655167
③传真:0591-7110973或0598-5655168
④联系人:黄金镖、林建平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受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8月21日在本公司福州总部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建设林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160万亩造纸原料林基地》(有关说明详见本公司对外投资公告),该议案需提交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3年9月23日上午10:30
会议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2、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建设林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160万亩造纸原料林基地》
3、出席会议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03年9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 会议登记办法
① 凡符合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带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② 登记时间:2003年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③ 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董事会秘书处或福建省沙县青州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 其它事项
① 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② 联系电话:0591-3367773或0598-5655167
③ 传 真:0591-7110973或0598-5655168
④ 联 系 人:黄金镖、林建平
二、因公司福州总部迁址,自2003年8月22日起,公司信息披露公开电话变更为0591-3367773,原电话号码停止使用;董事会秘书处的办公地址为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 托 股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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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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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9.06是青山纸业(600103)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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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送2转增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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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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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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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于2005年3月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5年3月1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大会议室
3、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
(2)审议《关于向沙县建行申请贷款的预案》
(3)审议《关于向沙县工行申请融资总余额内贷款的预案》
(4)审议《关于向沙县农行申请贷款的预案》
(5)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沙县支行申请200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
(6)审议《关于为福建省青耀纸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05年2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及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投资部收到传真及信函时间为准,并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5年2月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591-3367773传真:0591-7110973
联系人:郑震、林红青邮编:350005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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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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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4是青山纸业(600103)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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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配股4.1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353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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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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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17是青山纸业(600103)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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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配股4.1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353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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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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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3是青山纸业(600103)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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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4.1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353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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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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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4是青山纸业(600103)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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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4.1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353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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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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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15是青山纸业(600103)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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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4.1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353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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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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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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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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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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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2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及四届
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恒宝
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出资受让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60.44%的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3396.1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18.09%上
升至78.53%。
三、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宁夏申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
取消其与宁夏申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1000万股股权转让协议,并受让宁夏
申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37.5%的股权即1500万
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951.38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持
有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62.5%股权,公司持有37.5%。
四、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2004年度人民币最高综合授信
额度3000万元整(在此期间,公司可随时向兴业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借款,
含票据承兑及贴现业务,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且不论借款含票据承兑及贴现业
务,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次数)。
五、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省青耀纸业有限公司在沙县中行的300万元贷款提
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六、同意公司用碱回收新系统、2#热电站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作为抵押物
向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申请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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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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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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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1日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强箱纸板配套项目-25MW热电站的议
案。
二、通过关于实施高强牛皮箱纸板生产线制浆车间技改工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实施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9000万元,用于公司25MW热电站项目建设。
五、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授信额度1亿元整。
六、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一般授信额度3000万
元整。
七、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200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69000
万元整。
八、通过关于林纸一体化项目投资资金专项授权审批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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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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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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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256,539,335.84 2,182,049,733.9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89,362,486.30 1,564,489,315.52
每股净资产 2.25 2.21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4 2.195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78,408.11 100,104,024.06
每股收益 0.0073 0.0278
净资产收益率(%) 0.33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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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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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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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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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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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9日与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签
订有关《保证合同》,同意为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福州市华林支
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借款期限为一年,利嘉实业(福
建)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出具了反担保协议。
经向兴业银行福州市华林支行证实,公司对该笔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已于20
04年9月30日解除。
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700
万元),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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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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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提前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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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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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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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8时30分,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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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3月31日在福州市金源国际大饭店三楼第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陈永泉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长刘天金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3,692,823.47元,分别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69,282.35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1,369,282.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6,404,911.6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7,359,170.421")*$'%元。公司决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承诺,鉴于公司2002年年度可分配利润较少,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分配、不转增,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刘天金先生、林剑先生、周立成先生、黄国英先生、陈守勤先生、林光松先生、刘凯风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米建国先生、王旭东先生、蔡妮娜女士、孟旭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林剑董事对推荐蔡妮娜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投放弃票),简历详见附件三。
上述一、二、四、五、六、七、八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决定于200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决定于2003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⒈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3年5月10日上午830
会议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⒉会议议题
1 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4 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7 关于推荐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 关于推荐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 关于提名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⒊出席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截止2003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⑶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⒋会议登记办法
⑴凡符合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带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⑵登记时间:2003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⑶登记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本公司投资部或
福州市六一北路216号晋安花园三喜阁青山纸业投资部
⒌其它事项
⑴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⑵联系电话:0591-7588133或0598-5655167
⑶传真:0591-7588745或0598-5655168
⑷联系人:陈炳生、林建平
⑸公司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⑹邮编:365506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受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附件二:
简历
⒈林剑:男,47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建行泉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及建行福建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⒉林光松:男,54岁,硕士研究生,经济硕士、副研究员。曾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业务部高级经理,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处处长。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⒊黄国英:男,4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事、主任科员、福建省监察厅主任科员、副处级监察员、政研室副主任、福建省轻工业厅人劳处副处长、处长、福建省造纸工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轻纺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⒋陈守勤:男,56岁,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青州造纸厂调度员、技改办副主任、生产副厂长,南平造纸厂党委书记、厂长兼党委书记,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总经理,1997年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优秀专家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现任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⒌周立成:男,41岁,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纺织工业部计划司科员、纺织工业部物资公司副主任科员、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主任科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投机轻有限公司处长。
⒍刘天金:男,51岁,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福建省青州造纸厂化学车间班长、值班长、厂组织科干事、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人劳处处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监事、董事、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⒎刘凯风:男,50岁,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轻工业安装公司科员、科长、副经理,福建省轻纺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福建省轻纺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三:
简历
⒈米建国:男,52岁,货币银行学博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突出贡献专家。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调节部副部长、部长,宏观经济部部长。兼任河北经贸大学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日本企业经营管理研究》、《日本的职工教育》、《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宏观金融调节》、《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大思路》、《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转变及政策取向》、《中国金融改革总体设想》等。
⒉王旭东:男,39岁,厦门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福建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现在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工作,任董事、党委副书记。代表性著作有《现代领导管理理论》部分章节撰稿人。
⒊蔡妮娜:女,49岁,厦门大学会计学研究生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州朝阳仪表厂财务股长,中外合资福建海山宾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福建电视台财务科长,现任福建电视台高级会计师,擅长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合著的《中国第三产业财务会计百科全书》、《会计辞海》、《中国广播电视经济管理概论》均已出版,其中《会计辞海》获″福建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重大成果奖″,个人撰写的《浅谈电视台财务管理》获″华东地区电视台行政管理成果″一等奖。
⒋孟旭:男,38岁,厦门大学法律系投资法方向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曾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福建省企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在厦门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期间,参加编著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管辖权以及我国的相应对策》一书(鹭江出版社)出版。在福建省企业律师事务所和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先后发表《对一起提单纠纷案的责任分析》、《信贷风险的成因与法律对策》、《商业银行在民事诉讼中的常见风险及防范》等多篇论文,并与他人合著《借贷合同的基本原理与风险防范》一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附件四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米建国先生、王旭东先生、蔡妮娜女士、孟旭先生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31日于福州
附件五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米建国,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米建国
2003年3月31日于福州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旭东,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旭东
2003年3月31日于福州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孟旭,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孟旭
2003年3月31日于福州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妮娜,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蔡妮娜
2003年3月31日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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