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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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6是江苏吴中(600200)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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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16,配股比例:15.3846,配股后总股本:2772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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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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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7是江苏吴中(600200)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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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16,配股比例:15.3846,配股后总股本:2772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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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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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22是江苏吴中(600200)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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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16,配股比例:15.3846,配股后总股本:2772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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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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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股东改制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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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
吴中集团公司(下称:吴中集团)通知,知悉吴中集团的整体改制申请报
告已获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根据批复,吴中集团将由校办集
体企业改制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股权性质按
集体股、自然人股、期股设置,分别占总股本的20%、60%和20%。拟参与
此次改制的吴中集团管理层自然人16人中有8人在公司任职。上述改制方
案尚需上级相关政府部门的确认和批准。
现涉及此次改制的资产转让协议、申报材料等相关事宜正在进行之
中。
吴中集团现持有公司法人股1002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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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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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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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传真)方式召开
200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变更为全部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2003年上
半年度,公司以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
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公司不再进行利润分配,原按每10股送2股红
股的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予以取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0月14日上午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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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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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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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03年9月8日举行,公司董事12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鉴于利润分配派送红股,公司有代扣代缴普通股个人股东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因本公司2003年8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同时推出派送现金红利供扣缴普通股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导致本公司无法实施该方案。经公司本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将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变更为全部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方案变更前,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二、现将上述方案变更为:
1、2003年上半年度,公司以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合计转增138600000元,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1185351.94元。
2、200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再进行利润分配,原按每10股送2股红股的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予以取消。
上述方案的变更尚需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决定于2003年10月14日对上述方案进行审议。
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为:
审议上述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变更事宜。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本公司董秘室。
登记时间:2003年10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12-65272131、65618665
传真:0512-65270086
邮政编码:215128
联系人:朱菊芳、孙蕻
2、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日起的后日。
委托日期:2003年月日
回执
截止2003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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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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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上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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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上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为:以目前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
股权登记日:2003年10月27日
除权日:2003年10月2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3年10月29日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415800000股摊薄计算的公司截止2003
年三季度末的每股收益为0.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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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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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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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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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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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12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对后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上市公司配股政策和配股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配股资格。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实施配股的预案。
1、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本次配股基数、配股比例和配售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415,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共计可配售 124,740,000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可配68,445,00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流通股)可配56,295,000股。
3、配股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
(1)本次配股定价方式:
本次配股价格采取市价折扣法,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60%-90%(包括60%及90%),具体价格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定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配股发行价格。
(2)定价依据如下:
A、配股价格不低于距股权登记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B、参考本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及同行业平均市盈率;
C、根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D、与本次配股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充分协商一致。
4、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关于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江苏吴中苏州服装分公司服装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投资总额14164.75万元。包括:
A、年产500万件(套)服装项目,总投资4881.29万元;
B、品牌服装开发和营销网络项目,总投资4910.46万元;
C、年产120万套职业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4373万元。
(2)江苏吴中苏州长征制药厂扩建项目,投资总额14127.60万元。包括:
A、年产5000万支口服液和年产1000万瓶输液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944.60万元;
B、年产5000万袋(粒)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403.20万元;
C、年产1亿粒软胶囊生产线及配套项目,总投资4779.80万元。
(3)江苏吴中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年产18万支重组人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总投资2936万元。
(4)补充公司上述项目建设和生产所需流动资金5000万元。
上述项目共需资金36228.35万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上述项目,若仍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6、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预案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该项决议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实施。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下列事项:
(1)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配股价格区间内,最终确定配售价格;
(3)根据本次实际配售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 办理本次配股可流通部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5)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它事项,包括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五、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议案。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江苏吴中苏州服装分公司服装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包括:
(1)年产500万件(套)服装项目,总投资4881.29万元。
本项目拟购置国际先进的服装缝制设备及国产配套设备,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服装生产基地,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项目需配套建设生产主厂房18000平方米(含仓库等),以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后,企业将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形成年产500万件(套)服装的生产能力。
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193.94万元(其中用汇85.0万美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687.35 万元,项目总投资为4881.29万元。
(2)品牌服装开发和营销网络项目,总投资4910.46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企业的品牌服装批发销售和专卖店。本项目完全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的营销能力,完善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增加公司在国内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活动,树立全新的企业管理策略,提供完善的服务,推动企业的发展。
本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529.69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380.77万元,项目总投资为4910.46万元。
(3)年产120万套职业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4373万元。
目前,公司国际业务、内销品牌服装业务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公司还开辟了新的制服、军服等职业装业务,由于军服等职业装业务对生产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拥有较强的生产实力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能力,还需要一些专门的先进设备,而且对仓储等辅助用房及设施的要求也比较高。目前公司部分职业装的生产采取了外发生产的模式,也造成了部分利润的流失,并给质量监督、生产流程的控制和服务、品牌的建设带来了额外的成本,因此建设高水平的职业装生产线势在必行。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2000平方米的缝纫车间,6000平方米等辅助用房;引进、添置、更新生产仪器设备。建成后将达到年产包括军服等120万件(套)职业服装的能力。
本项目建设投资3953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420万元, 项目总投资4373万元。
2、江苏吴中苏州长征制药厂扩建,包括:
(1)年产5000万支口服液和年产1000万瓶输液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944.60万元。
为了适应现代新药发展,进一步优化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药品资源,做大做强医药产业规模,江苏吴中提出实施公司长征制药厂年产5000万支口服液和年产1000万瓶输液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本项目选用国内最新技术装备,能充分保证产品内在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将新建成一个处国内先进水平的液体制剂生产线(含中药提取),包括口服液、注射剂(含原料药精烘包)及配套中药提取。长征制药厂能达到生产大输液1000万瓶/年、口服液5000万支/年、原料药精烘包1250kg/年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443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501.60万元,总投资4944.60万元。
(2)年产5000万袋(粒)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403.20万元。
心血管疾病是一类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工作节奏的不断加快,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呈明显上升的态势。本项目所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治疗心绞痛、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国家三类中药新药"心迪颗粒",目前该药已进入三期临床研究阶段,即将向国家药监局申请生产批文。经临床验证、药效试验、长毒试验证实,心迪颗粒疗效确切,能迅速缓解心绞痛,明显改善心肌供血,总有效率93.6%。本项目实施后,颗粒固体制剂车间及提取达到国家GMP标准,适应新产品上市的生产需求。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选用国内最新技术装备,能充分保证产品内在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实施,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能达到颗粒剂5000万袋/年、中药材处理500吨/年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015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388.20万元,总投资4403.20万元。
(3)年产1亿粒软胶囊生产线及配套项目,总投资4779.80万元。
为了适应现代中药现代化及新药发展,做大做强医药产业规模,江苏吴中提出实施年产1亿粒软胶囊生产线及配套项目。通过实施本项目,将新建成处国内先进水平的软胶囊生产线,包括软胶囊、部分中药提取。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选用国内最新技术装备,能充分保证产品内在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根据市场预测,江苏吴中长征制药厂消栓软胶囊、柴胡软胶囊、口疮软胶囊产品销量逐年上升,在国内的市场前景非常看好。通过本项目实施,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制药厂软胶囊剂能达到1亿粒/年、中药材处理250吨/年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334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为445.80万元。项目总投资4779.80万元。
3、江苏吴中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年产18万支重组人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总投资2936万元。
重组人内皮抑素注射液是目前世界最新一代的抗血管生成肿瘤治疗药物,它是一种同天然人源内皮抑素相同氨基酸序列的rh-Endostatin,采用大肠杆菌表达制备获得,该新药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1类,适应症为用于肝癌治疗,可以与化疗药物联合使用,属于抗血管生成疗法中的肿瘤血管形成抑制剂类型。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00平方米左右的车间,800平方米左右的辅助用房;引进、添置、更新部分生产仪器设备。建成后具有年产重组人内皮抑素注射液18万支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2636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为300万元,项目总投资2936万元。
4、补充公司上述项目建设和生产所需流动资金5000万元。
本次公司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投向为七个实体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七个实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额中仅考虑项目启动时所需铺底流动资金,其仅占项目正常达产所需流动资金的30%左右。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七个实体项目进入正常达产期所需流动资金总额为10412.41万元,其中计入上述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总额为3123.72万元,剩余所需流动资金7288.68万元,公司拟以本次配股资金再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余下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处理及配股发行当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在2004年申请配股,对于本次配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处理如下:对于本次配股发行前所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配股发行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为:公司配股发行后的当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式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八、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通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市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与美国爱洛斯公司就购销羽绒及其制品业务签署长期框架协议所构成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十、 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班子成员调整的议案。
钟慎政先生、沈 先生、金力先生不再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补聘夏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对于补聘夏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夏建平先生具备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十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同意金建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江苏吴中集团公司作为其任职本公司董事的委派方,现提名金力先生继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对于提名金力先生任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金力先生具备江苏吴中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上述第三、四、五、六、七、九、十一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决定于2004年9月15日(星期三)。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关于公司配股符合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4年实施配股的预案;
3、关于公司2004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处理以及配股发行当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5、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6、关于绍兴市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和美国爱洛斯公司购销羽绒及其制品业务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
2.截止2004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登记时间:2004年9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12-65272131、65618665
传真: 0512-65270086
邮政编码:215128
联系人: 朱菊芳、孙蕻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公告附件: 1、《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夏建平先生、金力先生简历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4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4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2日
附件2:夏建平先生、金力先生简历
夏建平,男,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
1970年参加工作,1987年1月至1996年11月,任苏州第六制药厂副厂长;1996年12月至1998年6月,任苏州第六制药厂厂长、党委书记,吴县化医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98年7月至今,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厂长、党委书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金力,男,1964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
1985年参加工作,1987年6月至1990年12月,苏州市吴县团委工作,任青联秘书长;1991年1月至1994年4月,任苏州市吴县东桥乡农工商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1992年5月至1994年4月在灌南县挂职,任县长助理;1994年5月至1997年11月,任吴县市交通局副局长;1997年11月至2001年7月,分别任吴县市黄埭镇副书记,太平镇党委副书记、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2年1月,任苏州市相城区外经局副局长兼开发区招商局局长。2002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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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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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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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0)“江苏吴中”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召开四届七次董、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实施配股的预案: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415800000股
为基数,每10股配3股。本次配股预案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通过公司2004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议案。
四、通过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处理及配股发行当年利润分配计划的
议案:其中本次配股发行前所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享
。
五、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六、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市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与美国爱洛斯公
司就购销羽绒及其制品业务签署长期框架协议所构成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经理班子成员调整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15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2004年8月12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市茂龙吴中羽
绒制品有限公司(下称:茂龙吴中)和美国爱洛斯公司(下称:爱洛斯公司)签署了
《关于茂龙吴中和爱洛斯公司购销羽绒及其制品业务的框架协议》,茂龙吴中按
照爱洛斯公司下达的羽绒及其制品的采购定单组织生产和供应,在每个会计年度
内,茂龙吴中向爱洛斯公司销售羽绒及其制品的总金额控制在1000万美元之内。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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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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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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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987,132,040.89 1,765,655,453.2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46,512,199.97 843,967,123.97
每股净资产 2.036 2.03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016 2.010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537,262,142.22 455,620,043.33
净利润 27,488,045.68 25,685,69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538,165.74 25,060,711.37
每股收益 0.066 0.093
净资产收益率(%) 3.25 3.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030,547.23 -62,165,3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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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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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8是江苏吴中(600200)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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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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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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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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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7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姜宁先生因事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其书面委托独立董事 刘兆年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报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
1、200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实现税后利润25685690.9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08815.08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704407.55元,2003年上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72468.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302792.58元,2003年上半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84875260.88元。
公司本次拟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2股进行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分配股利554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9435260.88元结转下次分配。
2、200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49785351.94元(其中股本溢价346960537.15元,股权投资准备等其他资本公积2824814.79元),本次公司拟以2003年6月30日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83160000.00元,转增后的资本公积余额为266625351.94元(其中股本溢价263800537.15元,股权投资准备等其他资本公积2824814.79元)。
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尚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 决定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为:
1、审议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 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本公司董秘室。
登记时间:2003年8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512-65272131、65618665
传真: 0512-65270086
邮政编码:215128
联系人: 朱菊芳、孙蕻
2、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日起的后 日。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3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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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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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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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6日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
拟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送红股2股转增3股。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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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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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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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724506930.35 1265340836.7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31437694.10 792072573.40
每股净资产 2.999 2.85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951 2.812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81698.52 -125547015.39
每股收益 0.048 0.141
净资产收益率 1.61% 4.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53%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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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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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结果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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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04年3月19日召开的2004年
第12次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发行申请未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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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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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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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1日召开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选举陈雁男继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1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415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二、通过2004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通过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四、通过对公司2002年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和部分发行条款进行修改的议
案:其中有效期修改为在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基础上再延长一
年,即有效期至2005年4月29日止。
五、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六、通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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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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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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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JASMINE时装有限公
司(下称:美国JSM公司)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书,双方同意采用“增资扩股”
的形式,将美国JSM公司变更为中美股份合资企业。公司投资200万美元,美
国JSM公司原注册资金100万美元,公司投资增资后成立为注册资金300万美
元的中美股份合资公司。增资扩股后,中美双方各占合资公司股份的50%,
每股股票原始价格0.10美元。
本项投资尚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目前相关报批手续正在办
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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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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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报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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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上披露了公司2003年年报摘要,因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
改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一号——非经常性损益》的修改
所涉及的数据和指标计算、相关相对数财务指标增减变动的计算方法理解有误以
及工作失误的原因,现对公司年报摘要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详见2004年2月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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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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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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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 2002年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1127007707.52 666234476.68
净利润 52033460.33 60177053.15
总资产 1765655453.20 1265340836.7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43967123.97 811036954.24
每股收益(摊薄计算) 0.125 0.217
每股净资产 2.030 2.92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010 2.8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9 0.083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计算) 6.17 7.42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和无解释性说明。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0.6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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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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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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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召开200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陈雁男等十五位自然人收购事
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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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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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0)“江苏吴中”公布说明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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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收到陈雁男等十五个自然人提
交的《江苏吴中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协议书》和《公司收购报告书》,该15名自然
人拟受让江苏吴中集团公司51%的净资产所对应的权益,并改制设立江苏吴中集
团有限公司,从而可能形成对公司的间接控制。有关情况说明详见2003年12月
1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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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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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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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04年2月8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该预案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提出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担保条款进行修改的提案,并拟提交3月11日公司2003年股东年会进行审议。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的通知,对上市公司执行上述《通知》精神进行《章程》修改做出了具体规定,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的工作部署,并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审议的《章程》修改提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修改前,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关于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条款的修改内容为:
"1、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原第(十七)款,改为第(十八)款,增加第(十七)款,内容为:
(十七)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加如下内容: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4%的对外担保。
3、公司《章程》第七十条原内容确定为第(一)款,增加第(二)款内容如下:
公司在提请审议批准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充分了解受保方的资信状况,确保公司向受保方提供的担保存在的或有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现将对应的提案内容修改为:
"1、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原第(十七)款,改为第(十八)款,增加第(十七)款,内容为:
(十七)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加如下内容: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4%的对外担保。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增加如下内容: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章程》第七十条原内容确定为第(一)款,增加第(二)款内容如下:
公司在提请审议批准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充分了解拟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拟被担保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记录,相关偿债能力指标符合公认的财务标准。被担保方必须就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相应的反担保。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不得因提供担保导致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章程》修改提案中,其他条款的修改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2月8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四、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3年初未分配利润83487061.91元,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52033460.3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83028.84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3391514.43元,子公司中外合作企业提取储备基金603020.31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603020.32元,200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139938.34元。
公司拟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5,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进行2003年度利润分配,扣税后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本年度共分配股利249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核销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4年年度薪酬议案。
1、公司董事、监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具体标准为:独立董事6万元,非独立董事2万元,监事1万元。
2、对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年薪制。具体标准为:董事长年薪20万元,副董事长年薪18万元。
高管人员中总经理年薪16万元,副总经理年薪12-15万元,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8万元。
3、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同时享有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2万元。如同时兼任除董事以外的两项以上职务的,按年薪标准高的职务领取年薪,不再同时享有其他兼任职务的年薪。
公司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年薪和津贴标准尚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了支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酬议案。
2003年度,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年度和半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等全部审计服务,本公司支付其报酬120万元。
八、通过了2004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
九、通过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修改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第五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720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580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原为"公司普通股总数为27720万元。成立时公司总股本为5000万股,其中向发起人发行3200万股(其中向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发行2000万股,向中信澳大利亚公司发行625万股,向吴县吴中饭店发行300万股,向江苏吴中集团万利发展公司发行100万股,向吴县通海物资贸易公司发行175万股),占普通股总数的64%。
现修改为"公司普通股总数为41580万股。成立时公司总股本为5000万股,其中向发起人发行3200万股(其中向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发行2000万股,向中信澳大利亚公司发行625万股,向吴县吴中饭店发行300万股,向江苏吴中集团万利发展公司发行100万股,向吴县通海物资贸易公司发行175万股),占普通股总数的64%。"
3、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720万股,其中法人股15210万股,社会公众股12510万股。"
现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580万股,其中法人股22815万股,社会公众股18765万股。"
4、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
原为"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5、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原为:"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现修改为"董事会应当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原第(十七)款,改为第(十八)款,增加第(十七)款,内容为:
(十七)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
7、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加如下内容: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4%的对外担保。"
8、公司《章程》第七十条原内容确定为第(一)款,增加第(二)款内容如下:
"公司在提请审议批准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充分了解受保方的资信状况,确保公司向受保方提供的担保存在的或有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十、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2年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修改的议案》。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条款为:
"将公司200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在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基础上延长8个月,即有效期至2004年4月29日止。"
现修改为:
"将公司200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在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基础上再延长一年,即有效期至2005年4月29日止。"
本次江苏吴中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的修改尚需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十一、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十二、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金建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许良枝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
十三、决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3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来聚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审议2004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8、审议对2002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和部分发行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9、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0、审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
2.截止2004年3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登记时间:2004年3月9日-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12-65272131、65618665
传真:0512-65270086
邮政编码:215128
联系人:朱菊芳、孙蕻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公告附件:1、《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许良枝先生简历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回执
截止2004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4年月日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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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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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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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8日召开四届五次董、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5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核销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通过2004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的议案。
五、通过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六、通过对公司2002年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修改的议案:将有效期延期至
2005年4月29日止。
七、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八、同意金建平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许良枝为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
九、通过变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11日上午召开2003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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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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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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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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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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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14日召开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将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变更为全部由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
增5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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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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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0)“江苏吴中”公布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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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2年末总
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0元(含税)。股
权登记日为2003年4月11日,除息日为2003年4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3
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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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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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0)“江苏吴中”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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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派0.70元(含税)。
二、通过关于对公司2002年可转债发行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其
中,债券票面利率修改为:第一年1.8%,第二年2.1%,第三年2.3%,第四年
2.5%,第五年2.7%。
三、通过了2003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
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通过了公司董、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600200)“江苏吴中”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赵唯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姚建林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金建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选举魏兴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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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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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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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汤谷良、董事罗勤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其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兆年、董事沈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0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5791484.89元,2002年度实现税后利润60177053.1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95206.34元(包括子公司中外合作企业提取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3302220.82元,2002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5071110.88元。
公司拟以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进行2002年度利润分配,扣税后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本年度共分配股利1940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5667110.88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2年可转债发行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相关条款的修改如下:
1、发行方案第5条"债券利率及付息"条款的债券利率部分:
原为:
江苏吴中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年利率1.2%。
现修改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8%,第二年2.1%,第三年2.3%,第四年2.5%,第五年2.7%。同时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市场情况,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当可转债利率需要调整时与主承销商具体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利率。
2、发行方案第7条"转股期"条款:
原为:
本次江苏吴中可转债的转股期为: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满12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现修改为:
本次江苏吴中可转债的转股期为: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满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3、发行方案第8条"转股价格的确定、调整"第一款"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原为:
本次江苏吴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并上浮3%幅度。
现修改为:
本次江苏吴中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并上浮0.2%幅度。
4、发行方案第9条"转股价格的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原为:
在转股期内,当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当期转股价20%的幅度内向下修正转股价。修正幅度超过20%时,应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正后的转股价不低于关于审议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前30个交易日的公司普通股股票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亦不低于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股票面值。公司行使此项修正条款权力的次数在连续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
现修改为:
在转股期内,当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必须在上述情况出现后5个工作日内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20%,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5、发行方案第10条"赎回条款":
原为:
自江苏吴中可转债发行之日起一年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为可转债的赎回期。
在赎回期开始一年内,如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4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2%(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在赎回期开始一年至两年期间,如果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2%(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在赎回期开始两年至三年期间,如果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2%(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在赎回期开始三年至四年期间,如果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1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2%(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注: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落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落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股票价格上涨的连续交易日的计算,以上述条款中届定的特定年份为准,如跨越上述届定年份,交易日不能连续计算。)
现修改为:
自江苏吴中可转债发行之日起一年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为可转债的赎回期。
在赎回期开始一年内,如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4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5%(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在赎回期开始一年至两年期间,如果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5%(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在赎回期开始两年至三年期间,如果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5%(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在赎回期开始三年至四年期间,如果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1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5%(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江苏吴中可转债。若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注: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落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落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股票价格上涨的连续交易日的计算,以上述条款中界定的特定年份为准,如跨越上述界定年份,交易日不能连续计算。)
6、发行方案第11条"回售条款":
原为:
在转换期内,如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尚未转股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于发行之日起一年后的第一年、第两年、第三年、第四年内分别以可转债面值的102%、103%、104%、105%(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投资者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如果在可转债发行后,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则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公司一次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在约定的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该项权利。
现修改为:
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内,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第49个月至第60个月期间内,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4%(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
如果在可转债发行后,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则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公司一次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在约定的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该项权利。
7、发行方案第14条"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为: 本次发行的认购单位为1手(即10张),一律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东配售。
现修改为:
本次江苏吴中发行可转债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和网下向法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的认购单位为1手(即10张),一律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东配售。
8、在发行方案中增加"利息补偿条款":
在公司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除支付上述的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到期转债")持有人相应利息。
补偿利息计算公式为:
补偿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票面总金额×2.7%×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五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
(修改后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的修改如下:
原为: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现修改为:
将公司200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在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基础上延长8个月,即有效期至2004年4月29日止。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修改尚需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六、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3年年度薪酬议案;
1、公司董事、监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具体标准为:独立董事5万元,非独立董事2万元,监事1万元。
2、对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年薪制。具体标准为:董事长年薪18万元,副董事长年薪16万元。
高管人员中总经理年薪14万元,副总经理年薪10-13万元,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8万元。
3、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并同时享有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2万元。如同时兼任除董事以外的两项以上职务的,按年薪标准高的职务领取年薪,不再同时享有其他兼任职务的年薪。
公司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年薪和津贴标准尚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了2003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及支付其2002年度审计报酬议案;(详见年报)
八、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详见本公司公告)
九、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公司第三届董事连选连任;董事人选为:赵唯一、姚建林、夏建平、阎政、罗勤、钟慎政、沈、金建平、许益锋、刘兆年、汤谷良、王锦霞。其中:刘兆年、汤谷良、王锦霞为独立董事人选;
3、上述董事人选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后,由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接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3年。
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兴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750万元的议案;
江苏兴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按目前占该公司的股份比例95%对其增资4750万元,江苏吴中东吴产业开发公司按目前占该公司的股份比例5%对其增资250万元。本次增资后,江苏兴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的出资额合计为9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江苏吴中东吴产业开发公司的出资额合计为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
十一、决定召开2002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2002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董事会关于对2002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2003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9.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
2.截止2003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登记时间:2003年3月17日-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12-65272131、65618665
传真:0512-65270086
邮政编码:215128
联系人:朱菊芳、孙蕻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回执
截止2003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3年 月 日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7日
附件一:
江苏吴中第四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赵唯一先生,49岁,研究生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吴中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吴中苏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85年至1990年任吴县木读中学团委书记、政教办副主任,1990年至1994年任吴县市校办工业公司东吴物资公司经理、苏州万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1996年任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至2000年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副董事长。2001年起任现有职务。
姚建林先生,47岁,大专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以及江苏吴中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1980年至1987年任吴县市东山实验小学副校长,1987年至1994年任东山文教工艺厂厂长,1994年至1998年任吴中工艺厂厂长,1996年起兼任吴中集团副总经理,1998至2000年任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1年起任现有职务。
夏建平先生,4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下属苏州第六制药厂厂长、党委书记;1987年至1996年任苏州第六制药厂副厂长,1996至1998年任苏州第六制药厂厂长和党委书记、吴县化医集团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1998年起任现有职务。
阎政先生,50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医学会苏州分会理事、中国药学年鉴编辑部特邀编委;1986年至1998年历任江苏省军区长征制药厂质监科长、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2000年起任公司下属苏州长征制药厂厂长,2001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现有职务。
罗勤先生,48岁,研究生学历,一级教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公司下属服装分公司总经理;1989年至1993年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1993年至2001年任苏州市万宝银楼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曾任公司监事,2001年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下属服装分公司总经理。2002年起任现有职务。
钟慎政先生,56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下属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厂长;1986年至1996年任苏州第六制药厂厂长、党委书记,1996年至1998年任吴县市化学医药工业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及吴县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98年起任现有职务。
沈先生,47岁,大专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下属服装分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至1992年任吴县市苏苑实验小学校长、书记,1992年至1994年吴县市教委初教科科长。1995年起任现有职务。
金建平先生,41岁,大学学历,一级教师。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江苏吴中集团万利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兴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副董事长;1983年至1992年在吴县市望亭中学任教、并任校团委书记,1992年至1997年任江苏吴中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7年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1998年起任现有职务。
许益锋先生,49岁,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公司下属第六制药厂副厂长;1988年至1994年任苏州第六制药厂车间主任,1995年至今任苏州第六制药厂副厂长,1998年起任公司董事。
刘兆年先生,43岁,法学博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州通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1988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1999年至2000年任武汉均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起担任公司董事,2002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汤谷良先生,41岁,博士学位,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及北京天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7年起在北京工商大学任教,并任会计学院院长,2002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锦霞女士,49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中国医药公司信息部主任;1989年至1992年任中国医药公司财务处副处长,1992年至1994年任中国医药公司信息计划处副处长,1995年任中国医药公司信息处长,1996年至1997年任北京中新医药咨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1999年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1999年6月起任现有职务,2002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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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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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0)“江苏吴中”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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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122851.58 110558.79 11.11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79163.30 75019.07 5.5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6623.45 66855.41 -0.35
净利润(万元) 6017.71 8319.56 -27.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5457.66 8057.82 -32.27
每股收益(元) 0.22 0.30 -26.67
每股净资产(元) 2.86 2.71 5.5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81 2.67 5.28
净资产收益率(%) 7.60 11.09 -31.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6.99 15.91 -56.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83 -0.125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0.7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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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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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0)“江苏吴中”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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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7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
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拟以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公司本
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2年可转债发行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其
中:“债券利率及付息”条款的债券利率部分现修改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
利率为:第一年1.8%,第二年2.1%,第三年2.3%,第四年2.5%,第五年2.7%。将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限修改为将公司200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
效期在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基础上延长8个月,即有效期
至2004年4月29日止。
四、通过了2003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
五、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六、通过了公司董、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七、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兴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750万
元的议案:江苏兴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
元,公司按目前占该公司的股份比例95%对其增资4750万元,本次增资后,江苏
兴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的
出资额合计为9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3月20日上午召开2002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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