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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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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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G浙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及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送2股派1.5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同意以公司部分土地及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申请出口卖方信贷贷款一亿元人民币,抵押及续贷期限为2006年3月-2007年3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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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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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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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G浙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上虞森恩浦荧光材料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公司控股75%,下称:森恩浦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与外方股东香港帝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同意,以2004年审计报告为准的可分配利润共同进行等比例增资,其中公司以可分配利润人民币14423514元按约定汇率折合178.5万美元作为出资。本次增资后,森恩浦公司注册资本为248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5%。
二、通过关于同意对上虞阳光亚凡尼照明材料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进出口公司)控股75%,下称:亚凡尼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经公司与阳光进出口公司及外方股东协商同意,公司以147万美元、阳光进出口公司以3万美元、外方股东乌拉圭艾马巴册能公司以50万美元共同对亚凡尼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亚凡尼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阳光进出口公司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49%及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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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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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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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公布,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及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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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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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6-03-08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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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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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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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于近日被确认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该次认定使公司技术中心成为国内照明电器行业第一家通过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根据相关税收法规政策,对于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仪器、试剂、特种材料、实验室用设备,可予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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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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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派1.88元(含税),税后10派1.88元,G对价现金发放日 ,2005-11-14 |
G对价现金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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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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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派1.88元(含税),税后10派1.88元,G对价股权登记日 ,2005-11-07 |
G对价股权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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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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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送3股,G对价送股上市日 ,2005-11-09 |
G对价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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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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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送3股,G对价送股到账日 ,2005-11-08 |
G对价送股到账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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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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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送3股,G对价股权登记日 ,2005-11-07 |
G对价股权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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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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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浙江阳光”变为“G浙阳光” ,2005-11-09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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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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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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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股对价股份以及1.88元现金,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2000000股股份以及7520000元的现金。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现金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7日
2005年11月9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G浙阳光”。
流通股股东获付的现金发放日:2005年11月14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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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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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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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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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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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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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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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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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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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246,757,944.15 1,133,307,400.6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96,033,311.38 672,886,248.41
每股净资产 5.65 5.4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5.64 5.3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841,509.18
每股收益 0.207 0.538
净资产收益率(%) 3.65 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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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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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0-24,恢复交易日:2005-11-09 ,2005-11-09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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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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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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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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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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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0-24,恢复交易日:2005-11-09,连续停牌 ,2005-10-24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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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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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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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26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沟通协商的结果,现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现调整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将所持的现金和一部分公司股份作为对价,给予流通股股东,从而获取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其中对价现金部分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承担。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并获送现金1.88元,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给予的对价股份总数为12000000股,对价现金总额为7520000元。”
二、关于承诺事项现调整为: “A、法定承诺
全体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的义务;
B、额外承诺
(1)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陈森洁及其关联股东世纪阳光、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共同承诺,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方式或送股方式或现金加送股结合方式进行分配,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2)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世纪阳光、陈森洁、陈月明、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吴峰、吴国明一致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截至公司董事会公告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原沥东集体资产已被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向沥海集体资产划转的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为不影响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进程,杭州易安承诺,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其将代替沥东集体资产向公司的流通股股东送出306753股对价股份,实际应由沥海集体资产所有的非流通股随即取得流通权。
(4)世纪阳光承诺,愿意根据本说明书中的对价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给予1.88元现金,总计7520000元。”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5年10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0月13日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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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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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21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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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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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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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05年10月10日14:00-17:00在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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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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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09-26,恢复交易日:2005-10-13 ,2005-10-13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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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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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2005-10-2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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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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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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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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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下午14:00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2005年10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陈森洁、陈月明、吴峰、吴国明、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世纪阳光)、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易安)和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桢利)拟将所持的一部分公司股份作为对价,给予流通股股东,从而获取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的对价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
(1)全体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陈森洁及其关联股东世纪阳光、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共同承诺,所持有的股份作为一个整体合并计算,在第(1)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3)陈月明承诺,在第(1)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4)陈森洁、陈月明、吴峰、吴国明承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2、额外承诺
杭州易安承诺,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其将代替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向公司的流通股股东送出286303股对价股份,实际应由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有的非流通股随即取得流通权。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征集对象为截止2005年10月2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8日的每日9:00至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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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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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09-26,恢复交易日:2005-10-13,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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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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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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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96,592,382.17 1,133,307,400.6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70,598,333.30 672,886,248.41
每股净资产 5.44 5.4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5.42 5.31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462,542,998.99 327,637,437.48
净利润 40,818,084.89 26,092,706.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9,673,467.51 22,109,953.34
每股收益 0.331 0.212
净资产收益率(%) 6.09 4.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90,147.30 -17,179,12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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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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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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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例为70%左右,本次汇率调整将对公司2005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目前出口业务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按公司年初提出全年销售收入计划数86000万元及目前业务统计测算,预计由于人民币汇率上调原因将影响公司全年盈利400万元左右。
本次汇率调整将不影响公司200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的可实现性。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实现年初提出的全年6400万元净利润的计划目标。
本次汇率调整前,公司已与部分国外客户就汇率变动事项达成一致,由客户全部或部分承担汇率变动风险;目前,与其他客户的磋商也已在进行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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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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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16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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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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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推介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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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公布了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度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76.38%。公司定于2005年5月17日14:00至16:0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举办季报业绩网上推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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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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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增](600261) 浙江阳光:公布2005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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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公布2005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609.27万元。公司对2005年上半年业绩持谨慎乐观态度,预计200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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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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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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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15,869,492.45 1,133,307,400.6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48,141,379.47 672,886,248.41
每股净资产 5.26 5.4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5.23 5.3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02,955.47 16,802,955.47
每股收益 0.15 0.15
净资产收益率(%) 2.83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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