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199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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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09是国光瓷业(600286)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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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5.6: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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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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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06是国光瓷业(600286)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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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5.6: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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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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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2.09是国光瓷业(600286)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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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5.6: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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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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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09是国光瓷业(600286)申购款解冻日 |
发行与上市-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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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解冻日首发A股(发行价:5.6: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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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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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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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
2004年11月5日,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开庭传票》,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为招商银行上海四平支行;被告一为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瑞新材);被告二为上海极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被告三为公司;被告四为深圳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五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鸿仪)。
原告与第一被告于2003年3月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授信协议》,期限一年,同时原告与第三、第四、第五被告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03年10月,原告与第二被告签定了《商业汇票贴现合同》,第二被告持四张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原告申请总金额为2000万元的贴现,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将贴现款项足额划至第二被告,但该汇票到期后,原告持上述汇票向第一被告兑付未果,第三、第四、第五被告亦未履行担保义务,原告于2004年10月2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一、第二被告归还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第三、第四、第五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五名被告承担。
法院对公司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冻结五名被告银行存款共计2100万元或查封五名被告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本案已于2004年12月22日开庭,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4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为中国银行醴陵支行;被告一为公司;被告二为上海鸿仪。2003年6月30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短期)》,合同约定原告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利率为4.8645%,期限一年,此笔贷款由上海鸿仪提供保证。由于公司未能到期偿还借款本息,上海鸿仪亦未履行保证责任,原告于2004年11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上海鸿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两名被告承担。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04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机场支行;被告一为公司;被告二为嘉瑞新材;被告三为长沙振升铝材有限公司;被告四为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20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合同》,原告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月利率为4.024%。此笔贷款由第二、第三、第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在贷款到期后,公司尚欠原告2963万元未归还,第二、第三、第四被告亦未履行保证责任,原告于2004年10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归还贷款2963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首期律师费、本案诉讼费用,第二、第三、第四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于2005年1月20日开庭,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0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为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被告一为公司;被告二为嘉瑞新材;被告三为湖南国光宏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国光宏生堂)。
2004年5月8日,原告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由嘉瑞新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国光宏生堂96.18%的股权进行质押,由于公司到期未偿还原告贷款利息,原告于2004年11月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嘉瑞新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国光宏生堂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名被告承担。
法院对公司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冻结三名被告价值2100万元的财产。
本案定于2005年1月31日开庭,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截止至公告之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25起,涉诉金额52036.41万元。
(600286)“国光瓷业”公布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交通银行长沙分行180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银行醴陵支行3000万元借款诉讼、株洲市商业银行2400万元借款诉讼、招商银行上海四平支行2000万元票据付款请求权诉讼、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100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建设银行醴陵支行75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建设银行醴陵市支行150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市分行200万元借款诉讼、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2208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工商银行醴陵市支行200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工商银行醴陵市支行180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工商银行醴陵市支行200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工商银行醴陵市支行700万元借款诉讼、长沙市商业银行3000万元借款诉讼、兴业银行长沙分行2995万元借款诉讼、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9500万元借款诉讼、中国工商银行醴陵市支行1500万元借款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公告,详见200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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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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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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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第二次披露日期:200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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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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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公布关于部分社会法人股质押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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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3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2%。该公司将所持公司社会法人股1148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07%)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5月30日至2003
年11月30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
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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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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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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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8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选举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成员。
(600286)“国光瓷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8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晓游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唐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胡高洁为公司总裁(兼)。
三、选举鄢爱莲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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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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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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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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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减](600286) 国光瓷业:2003年度业绩预警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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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业绩预警公告
根据会计事务所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全年业绩的初步审核,
预计公司2003年净利润较2002年同期下降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
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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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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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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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4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黄蕙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建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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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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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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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末 2002年末
总资产 1,302,893,126.36 1,113,514,281.4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28,931,605.88 354,237,726.95
每股净资产 3.25 3.1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22 3.09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478,330,952.90 498,264,457.17
净利润 6,600,916.91 23,770,976.14
每股收益 0.0579 0.20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78 6.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7 0.252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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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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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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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2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年会)及
四届五次监事会(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以上事项将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
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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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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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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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319,332,427.21 1,302,893,126.3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71,425,919.61 370,498,369.01
每股净资产 3.26 3.2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22 3.2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02,623.83 -14,302,623.83
每股收益 0.008 0.008
净资产收益率(%) 0.25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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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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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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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25日上午召开2003年股东
大会(年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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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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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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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116892.9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36057.14
每股净资产(元) 3.1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15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965.17
每股收益(元) 0.0556
净资产收益率(%) 1.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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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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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公布关于部分社会法人股质押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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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3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2%。该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将所持公司社会法人
股164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股权予以了解除。
同日,该公司将所持公司社会法人股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质押给华
夏银行上海分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5月14日至2003年11月15日,此次质押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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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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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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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长沙海东青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鉴此,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张晓游先生、费明仪先生、宋光华先生、唐治先生、刘志平先生、胡高洁先生、杨开忠先生、严杰先生、温瑞林先生等九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开忠先生、严杰先生、温瑞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董事的选举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决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6月28日(周六)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湖南电力职工温泉疗养院五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定方案》;
5、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6、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3年度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3、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长沙海东青大厦八楼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
(六)会议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731-4330333,0731-4331995-830、831、832
传真:0731-4313467
邮编:410005
联系人:张钰、罗俊群、李丽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游,男,51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皇家船公司业务经理、怡庭国际发展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费明仪,男,56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国光瓷厂研究所所长、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1990年获轻工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996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企业经营者″。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兼瓷业发展管理总部总经理。
宋光华,男,40岁,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空军总医院胸外科主治医师,北大和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安徽绿十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兼药业发展管理总部总经理。
唐治,男,30岁,研究生,会计师。曾任董事会秘书助理,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湖南国光宏生堂药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总监,湖南九汇现代中药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秘书处主任,长沙恒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会会员,。
刘志平,男,29岁,大专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医科大学医学情报系助理讲师,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投资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兼证券部经理。
胡高洁,男,46岁,研究生,经济师。曾在屈原行政区中学任教及教学管理工作、任屈原水泥厂副厂长、正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监察审计委员会主任。
杨开忠,男,38岁,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教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杰出青年科学奖、北京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中国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系主任。
严杰,男,37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电梯厂计财部资金调度、会计主管、经理助理;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公司机械模具公司总会计师兼计财部经理(始任上海市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会员);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监计室主任(期间曾兼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普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财经研究》杂志名誉理事。
温瑞林,男,62岁,大学本科,研究员,主任医师。曾在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门诊部等医院、中医研究院研究生部和临床研究所工作。
温先生的社会职务有中华医学会会员、武警总部医学顾问。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鄢爱莲,女,38岁,在读研究生,经济师。曾在湖南常德税务局等单位工作,现任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周丹,女,38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轻工业长沙设计院人事处处长,现任现任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雷宇,男,30岁,专科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部,现任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陈云进,男,4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南醴陵瓷泥矿副矿长、矿长,国光瓷厂副厂长,株洲石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经理,湖南醴陵国光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瓷业发展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
张钢,男,41岁,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主任、科长、经理,湖南省湘民制药厂副厂长,湖南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沙泰宝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药业发展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长沙恒生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杨开忠先生、严杰先生、温瑞林先生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开忠,作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包括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人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开忠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严杰,作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包括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人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严杰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温瑞林,作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包括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人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温瑞林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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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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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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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召开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
及三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28日上午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定方案等及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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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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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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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
因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虚假信息披露等违反证券法律、
法规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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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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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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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
2004年10月29日,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
民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根据有关规
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为中国工商银行醴陵市支行;被告一为公司;被告二为湖南嘉瑞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瑞新材)。
原告与公司于2004年1月15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期
限一年,月利率为4.8675%,由嘉瑞新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公司未能在到
期日偿还贷款利息,构成事实违约,原告于2004年9月8日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诉
讼保全费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嘉瑞新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查封、
扣押、冻结公司2000万元的财产。
2004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为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被告一为嘉瑞新材;被告二为公司;第三人为
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与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贷款展期协议》,合同约定公司为
嘉瑞新材在原告的借款提供本金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
为2004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5日。由于嘉瑞新材未能在到期日偿还9500万元本
息,原告于2004年9月20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嘉瑞新材偿还
借款本金9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解除《贷款展期协议》,公司承担6000万元的连
带清偿责任并支付相应利息及诉讼费用。
2004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为岳阳市商业银行;被告一为湖南康普郎力夫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康
普郎力夫);被告二为公司;被告三为嘉瑞新材。
康普郎力夫分别于2003年8月29日、2004年6月28日向原告借款共计2700万元
,由公司与嘉瑞新材提供担保,由于康普郎力夫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于
2004年10月11日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普郎力夫偿还借款本金
27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嘉瑞新
材承担170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冻结公司3000
万元资金或者等值财产。
以上案件均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截止至公告之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21起,涉诉金额4307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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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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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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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
币陆佰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贷款
银行为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松桂园支行。截止2004年9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指扣
除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19371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750万元
)为58468.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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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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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预亏](600286) 国光瓷业:公布预亏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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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公布预亏公告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于去年底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
查,初步查明公司2001年至2003年虚做销售收入约8953.87万元,导致虚增利润
约2100.81万元,最终数据待稽查核实后,按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同时,经公司
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2004年度业绩将出现巨额亏损,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
0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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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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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张晓游”变为“段军”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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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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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31是国光瓷业(600286)股本基准日 |
权息-股本基准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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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基准日。2001年,年度分配方案为: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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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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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9是国光瓷业(600286)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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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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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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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6)“国光瓷业”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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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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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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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1,271,733,693.37 1,113,514,281.4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377,945,513.72 354,194,821.58
每股净资产(元) 3.32 3.1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29 3.09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11,867.02 9,901,222.30
每股收益(元)(摊薄) 0.04 0.13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10 3.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04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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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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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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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普瑞温泉大酒店博采厅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审议公司2004年度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四、参会办法
1、参会对象:凡于2004年6月18日(星期五)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2、登记办法
①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①登记时间:2004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②登记地点:长沙市海东青大厦八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海东青大厦
邮编:410005
联系人:张钰、罗俊群
联系电话:0731-4330333,0731-4331995-830、831
传真:0731-4313467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对大会全部议案行使审议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东帐户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法人股东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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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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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部分社会法人股冻结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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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324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8.42%)因担保事项涉诉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有关事项正在协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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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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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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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续聘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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