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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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暨2004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知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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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2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根据监事会临时提案,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并将此提案提交于2005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三、批准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及发给H股股东的通函。
四、批准《沪宁高速公路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合同》并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该合同;批准《江苏广靖锡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并同意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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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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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5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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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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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5-1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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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在中国南京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举行,藉以审议以下事项:
1、本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书;
2、本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监事会报告书;
3、本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审核帐目和核数师报告;
4、2004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按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200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26,724,975元。按香港会计准则,除税后溢利约为人民币997,139,000元。根据中国财政部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按香港会计准则审计,利润有差异时,以低者为准。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47,036,108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合计人民币1,214,598,588元。公司拟决定2004年度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45元(含税);
5、提议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的境内会计师和境外核数师,其酬金为人民币130万元/年;
6、提议聘任范从来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年津贴为人民币4万元(税后),并批准本公司与范先生签订服务合同,任期自年会日起至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止。
7、批准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8、批准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9、批准修改公司章程。
附件:
1、候选董事简历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2005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但应填写本公司之回执并于2005年4月28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详见回执。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出席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参加会议时请将股东帐户号码带来,若是仍未更换股东帐户的法人股股东,请将股权确认书带来。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前24小时交回本次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4)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5)联系地址:南京·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10004
电 话:025-84200999转4705、4706、4716
传 真:025-84466643,84207788
(6)所有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1:
候选董事简历
范从来先生:1962出生,博士生导师,全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范先生自1983年起在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任助教,1988年起在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任讲师,1996年起在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任教授、系主任,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江苏省金融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投资学会副会长。范先生长期从事货币金融公司金融与资本市场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的经济学学术理论,多次获得国家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荣誉,并于2003年获得国家教育部"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各项预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参加2004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本公司股东登记日定为2005年4月18日,于是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填写此确认表并参加股东周年大会。
2、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3、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05年4月28日前送达本公司。
6、(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京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1000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传真号码:(86-25)84466643,8420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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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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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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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4年 2003年
主营业务收入 3,060,081 2,731,760
净利润 826,725 950,531
总资产 20,638,701 16,732,35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4,666,085 14,562,325
每股收益(元) 0.164 0.189
每股净资产(元) 2.91 2.8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91 2.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3 0.29
净资产收益率(%) 5.64 6.53
公司2004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人民币0.14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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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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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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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8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人民币0.145元(含税)。
二、通过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05年度的境内会计师和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三、通过调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四、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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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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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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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9,981,355 16,732,35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4,601,031 14,562,325
每股净资产(元) 2.90 2.8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90 2.8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44 1,354,930
每股收益(元) 0.0215 0.1519
净资产收益率(%) 0.75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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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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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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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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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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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3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
司的境内会计师和境外核数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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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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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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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公告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决定于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在中国南京本公司(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举行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藉以处理以下事项:
1、审议和批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的境内会计师和境外核数师,确定其酬金为人民币118万元/年;
2、批准修改下述公司章程;
(1)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必备条款65):如该股东为证券及期货(结算公司)条例(香港法律第四百二十章)所定义的认可结算公司,可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人士(一个或以上)在任何股东大会或任何类别的股东的任何会议上担任其代表;但是,如经此授权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票数目和种类。经此授权的人士有权代表认可结算公司(或其代理人)可以行使的权利,犹如该股东为公司的个人股东无异。
修改为:如该股东为证券及期货(结算公司)条例(香港法律第五百七十一章)所定义的认可结算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上市地管辖法律认可的结算公司,可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人士(一个或以上)在任何股东大会或任何类别的股东的任何会议上担任其代表;但是,如经此授权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票数目和种类。经此授权的人士有权代表认可结算公司(或其代理人)可以行使的权利,犹如该股东为公司的个人股东无异。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1):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修改为:(1)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监事会成员由四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修改为:监事会成员由三名股东代表和二名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4)将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增加条款(五)如下:
(五)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但应填写本公司之回执并于二○○四年三月三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详见回执。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出席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参加会议时请将股东帐户号码带来,若是仍未更换股东帐户的法人股股东,请将股权确认书带来。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次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4)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5)联系地址:南京·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10004
电话:025-84200999转4705、4706、4716
传真:025-84466643,84207788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各项预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月日
附件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持股情况股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地址
日期:股东签名:
附注:
1、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日通过的决议,股东登记日定为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于是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填写此确认表并参加股东周年大会。
2、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3、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日前送达本公司。
6、(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京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邮政编码:21000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传真号码:(86-25)84466643,8420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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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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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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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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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载货汽车实施计重收费及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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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已批准了高速公路
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调整。江苏省将改变现行的载货汽车公路通行费征收方式,由原
按车型收费,于2003年12月28日全部改对载货汽车称重征收通行费,高速公路并同
步实施货车新收费标准。高速公路客车收费,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客车新收费标
准。新的收费标准详见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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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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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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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1508179.32 1491439.98 1.0112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361320.20 1345372.11 1.011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623.84 162599.19 1.2462
净利润(万元) 81683.33 78086.40 1.04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81972.52 62559.30 1.31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30145.18 108952.84 1.1945
每股收益(元) 0.162 0.155 1.04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 0.163 0.124 1.3145
每股净资产(元) 2.70 2.67 1.011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70 2.67 1.0112
净资产收益率(%) 6.00 5.80 1.03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6 0.2163 1.1818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0派1.3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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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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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21是宁沪高速(600377)红利/配股起始日 |
权息-红利/配股起始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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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起始日。 2000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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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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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45(含税),税后10派1.16,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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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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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45(含税),税后10派1.16,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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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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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45(含税),税后10派1.16,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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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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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变为“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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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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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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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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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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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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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16是宁沪高速(600377)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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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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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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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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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4,968,043 15,081,79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4,075,677 13,613,202
每股净资产(元) 2.876 2.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876 2.7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6月30日
主营业务收入 1,035,010 938,207
净利润 463,460 407,8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4,109 403,738
每股收益(元) 0.092 0.081
净资产收益率 3.20% 2.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605 6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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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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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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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45元(含税)。
二、通过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04年度境内会计师和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三、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五、通过投资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事宜: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4月1日决定投资约人民币105.4亿元(约99.43亿港元)扩建沪宁高速公路,把沪宁高速公路(即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由现时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该项投资项目属重大投资行为。
六、通过收购宁沪二级公路江苏段新收费经营权的议案:公司与江苏公路局将在近期就宁沪二级公路(即宁沪二级公路江苏段)新经营权(即宁沪二级公路拓宽改造后的312国道沪宁段经营权)签署第二补充合同。根据第二补充合同之条款,公司将以人民币27亿元(约25.47亿港元)向江苏公路局购买宁沪二级公路新经营权,新经营权期限至2024年6月26日止。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本年度发放人民币6423千元给满足住房分配货币化条件的公司职工的议案,该金额冲减2003年度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以上有关议案须提交周年股东大会审议,召开周年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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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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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二级公路经营权转让合同第二补充合同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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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欣然公告公司与江苏交通厅公路局在
2004年4月14日签订了就宁沪二级公路(即宁沪二级公路江苏段)新经营权第二补
充合同。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董事会关于对公司投资沪宁高速公路扩
建工程及受让宁沪二级公路拓宽改造后新经营权评估结论的意见。有关意见内容
详见200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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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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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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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批准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提取人民币50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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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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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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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7,413,672,709 16,732,357,43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4,925,043,622 14,562,324,835
每股净资产 2.96 2.8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96 2.89
本报告期 年初至本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1,175,986 621,175,986
每股收益 0.072 0.072
净资产收益率 2.43%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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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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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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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04年4月26日公司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现代路桥)订立养护合同[2004年养护服务费用上限预计为人民币46000000元(约43396226港元)]及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靖锡澄,公司拥有85%的子公司)与现代路桥亦订立养护合同[2004年养护服务费用上限预计人民币20000000元(约18867925港元)]。两份养护合同最高预计养护费合共为人民币66000000元(约62264151港元),合同期限均为2004年5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构成持续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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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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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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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于2004年6月10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大会)时间推迟到6月28日上午九时,审议2003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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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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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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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批准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及办公设备提取人民币9572万元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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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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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调整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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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7)“宁沪高速”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江苏省政府颁布了有关通知,自2005年
1月10日调整江苏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自2005年1月20日起调整江苏
省开放式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详见2005年1
月1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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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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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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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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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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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公告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5月
15日 星期四 上午九时在中国南京本公司 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举行2002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大会 ,藉以处理以下事项:
1、审议和批准本公司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书;
2、审议和批准本公司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监事会报告书;
3、审议和批准本公司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审核帐目和核数师报
告;
4、确定2002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
公司200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1683330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
0%的法定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68813500元,本
次可供分配的利润合计人民币1145819878元。
2003年3月20日董事会预案为每十股分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 含税 。
5、审议和批准董、监事换届选举 以下内容需逐项表决 :
董事:1 续聘沈长全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2 聘任孙宏宁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3 续聘张文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4 续聘陈祥辉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5 续聘范玉曙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6 续聘崔小龙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7 续聘王正义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8 续聘张永珍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签订服务合同,年津贴为港币10万
元,任期三年;
9 续聘方铿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签订服务合同,年津贴为港币10万元
,任期三年;
10 聘任洪银兴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签订服务合同,年津贴为人民币
4万元,任期三年;
11 续聘杨雄胜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签订服务合同,年津贴为人民币
4万元,任期三年;
监事:1 聘任周建强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2 续聘张承育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3 续聘马宁女士担任公司监事,并签订委聘合同,任期三年;
钱永祥先生、伍育钧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公司监事。
6、根据苏机房改20002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
发放实施意见》的通知》,批准发放人民币16838千元给满足住房分配货币化条件
的公司职工。
附件:
1、候选董事、监事简历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0日
附注:
1 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2003年4月16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
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但应填写本公司之回执并于2003年4月25日前,将此回执寄
回本公司,详见回执。
2 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股东代理人 不论该人士
是否股东 出席及投票。股东 或其代理人 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填妥及交
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 或其代理人 可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股东 或
其代理人 参加会议时请将股东帐户号码带来,若是仍未更换股东帐户的法人股股
东,请将股权确认书带来。
3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委
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
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次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4 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5 联系地址:南京·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10004
电话:025-4200999转4706、4716
传真:025-4466643,4207788
附件1:
董事、监事简历
董事
沈长全先生:1948年出生,经济师。沈先生自1981年起曾任吴县县长、县委
书记;自1992年起担任苏州市副市长,长期主管苏州市的城市与交通建设,并在1
992-1997年期间主持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具有丰富的工程与管理经验
;2001年1月任交通控股公司董事长。
孙宏宁先生:1961年出生,大专,上海中欧EMBA在读。孙先生自1994年任江苏
省国家保密局副处长;1995年任江苏省委办公厅秘书;2001年任江苏省政府办公
厅秘书;2002年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并担任苏嘉杭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华泰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具有
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
张文盛先生:1947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张先生自1968年起在天津港工作;
1974年起在交通部任职,历任办公厅秘书、生产调度局副处长、企业管理局副处
长、体制改革司处长、体改法规司处长、助理巡视员等职务,长期从事交通管理
工作;1998年至今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担任副总经理;现任东北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法规研究及企业管理经验。
陈祥辉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陈先生长期从事交通建设与
管理工作,曾任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江苏省宁连宁通公路管理处
处长;陈先生于2000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广靖锡澄公司董事长,扬子
大桥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具有十多年的交通建设以及经营管理经验。
范玉曙女士:1952年出生,大专、高级会计师,现任交通控股公司财务审计部
经理。范女士曾担任江苏省租赁公司交通业务部经理、江苏交通投资公司副经理
等职,有二十年从事金融、财务管理经验。
崔小龙先生:1961年出生,大学,高级经济师。崔先生自1984年起在江苏省交
通厅工作,曾任财务处科长、任江苏交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
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并在江苏扬子大桥股份公司任董事,在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
任副秘书长等职务,具有十多年的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经验。
王正义先生:1958年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交通建设集团董事长
。王先生先后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江苏省交通厅驻马达加斯加合营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有近二十年从事公路设计、建设、管理等经验。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张永珍女士:1932年出生。张女士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及新华社香港分社事务顾问。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
委员会常务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特邀顾问及香港管理
专业协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主席。张女士也是大庆石油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瑞典
爱立信电话有限公司中国高级顾问、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爱
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具有几十年商业投资和创业经验,更荣获瑞典国王卡
尔十六世古斯塔夫颁发瑞典皇家北极星勇士勋章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紫荆
勋章。
方铿先生:1939年出生。60年代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并取得化学工程硕
士学位,现任香港肇丰针织有限公司主席、香港汇丰银行非执行董事、全国政协
委员。同时担任重要工商贸团体及公共服务机构职位,如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主席
、香港菲腊牙科医院管理局主席、香港纺织业联合会名誉会长、香港羊毛化纤针
织业厂商会名誉会长及纺织业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
洪银兴先生:1950出生,博士生导师,全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洪先生自1976年
起在南京师范大学任助教,1982年起在南京大学任教师,1987年起在南京大学任教
授,现任南京大学副校长。洪先生长期从事经济学术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的经济学
学术理论,并多次获得国家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荣誉。
杨雄胜先生:1960年出生,博士生导师。杨先生自1981年任职江苏省连云港
财经学校教研室主任;1987年在江苏省连云港审计局任职;1994年调入南京大学
会计系,1999年至今在南京大学会计系担任系主任,具有丰富的会计经验。
监事
周建强先生:1953年出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8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
。周先生自1985年起任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处长;1997年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副总经理;于1999年任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1月任交通
控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长期从事投资管理和金融、证券工作,具有丰富的
经营和管理经验。
张承育先生:1951年出生,大专,高级经济师。张先生自1985年起先后任扬州
汽车运输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党委书记;1996年起任扬州市
交通局副局长;2001年1月起担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
7月起担任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起任江苏交通控股有
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张先生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及交通管理经验。
钱永祥先生:1964年出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投资发展部
经理。1987年至1992年于东南大学任教,1992年起加入本公司,曾任计划科科长、
投资证券部副经理等职。钱先生长期从事交通领域的战略研究、公司投资分析与
管理、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等工作。
伍育钧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双学士,高级工程师。伍先生自1991年起在
苏州市交通工程管理处工作,1992年在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作,1993年任
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科科长;1997年起任公司下属苏州管理处副处长
;2002年起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伍先生长期从事交通行业管理工作,具有丰
富的公路建设及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马宁女士: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行
政人事部副经理。马女士自1975年起在交通部工作,任机关财务处会计职务;19
90年1月起在中国航海学会工作,任会计职务;自1994年6月至今在华建中心工作
,现任部门副经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江苏宁沪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各项预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江苏宁沪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
认表:
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3月20日通过的决议,股东登记日定为2003年
4月16日,于是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填写此确认表并参加股东周年大会。
2、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3、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03年4月25日前送达本公司。
6、 1 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京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1000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2 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传真号码: 86-25 4466643,420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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