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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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关联方收购广州旭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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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6日,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林穗生先生、陈仕斌先生以及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于广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关联自然人林穗生先生及陈仕斌先生持有的广州旭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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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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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3) 东华实业: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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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13130856.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何山路证券营业部 7514910.0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6949800.00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6792400.94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3461823.7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5207113.00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体育馆证券营业部 2888952.0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金运世纪大厦证券营业部 23472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部 2106000.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证券营业部 20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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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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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东华债”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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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评估机构跟踪评级,维持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发行的“09东华债”(债券交易代码:123002)信用等级为AA。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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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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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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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按照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为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南昌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10%,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提供抵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
另公司同意为其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陕县农村信用联合社营业部申请借款1500万元(贷款利率为10.63%)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
三、选举陈昊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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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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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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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98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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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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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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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贷款额度相关授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相关授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七、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第五届监事会增补监事。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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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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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04-26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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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⑺《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⑻《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 年贷款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⑼《关于2011 年度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⑽《补充审议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⑾《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⑿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⒀增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增补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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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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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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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限额内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1年的贷款额度进行审批的议案。
五、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2011年在原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在新增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限额内对公司几个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增补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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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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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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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01
公司2010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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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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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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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召开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8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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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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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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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泰集团)于2010年9月8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0,000,000股股份(其中62,740,651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月25日粤泰集团将其中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公司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粤泰集团于2011年2月23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一年。
截止2011年2月23日,粤泰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140,000,000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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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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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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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36,521,570股,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下称:粤泰集团)于2011年2月1日将原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解押手续。截止2011年2月1日粤泰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110,000,000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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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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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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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泰集团)于2011年1月25日将原质押给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的70,000,000股公司股份中的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解押手续;同日,粤泰集团将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截止2011年1月25日,粤泰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140,000,000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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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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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1-04-06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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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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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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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关联方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豪城公司)签订《资产购买协议》,公司以人民币4240万元购买豪城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广州荔湾区南岸路63号总建筑面积为2812.09平方米的经营性资产(截止至2010年11月30日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4245.49万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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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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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东华债”2010年付息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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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2009年公司债券(简称:09东华债;代码:123002)2010年付息方案补充说明如下:
本期债券二级市场现券交易实行 T+1日逐笔全额结算,即当日买入债券的投资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于下一交易日日终将交收成功的债券登记至投资者账户。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12月24日;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为2010年12月27日。最后交易日买入并在权益登记日日终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投资者享有本期债券利息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投资者不享有兑息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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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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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东华债”2010年付息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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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东华债,代码:123002)将于2010年12月28日支付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2月27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8.5%,即每手“09东华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85元(含税)。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7日
付息日:2010年12月28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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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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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常见问题自查报告 |
上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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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照有关文件所列的常见问题,积极开展对照自查活动。经查,公司目前的法人治理状况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有突出的存在问题,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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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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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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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安排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2203股,将于2010年11月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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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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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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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874,852,206.91 2,589,999,002.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68,588,155.59 858,542,22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90 2.8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95,533.76 40,045,933.52
基本每股收益 0.04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4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 4.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 4.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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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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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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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泰集团;持有公司非限售性流通股136483773股、限售性流通股10000000股,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3%)通知,粤泰集团于2010年10月14日将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一年。至此,粤泰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140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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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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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部分解除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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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非限售性流通股136483773股,限售性流通股10000000股,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3%,下称:粤泰集团)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的公司股份4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股37259349股)已于2010年10月11日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截止2010年10月11日,粤泰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100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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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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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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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向南昌银行广州分行、东莞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15%以内,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时间均为一年。
此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720.5万元。
二、同意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一亿元,贷款时间为两年;贷款年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15%以内,以公司自有物业为抵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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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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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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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向南昌银行广州分行、东莞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15%以内,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时间均为一年。
此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720.5万元。
二、同意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一亿元,贷款时间为两年;贷款年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15%以内,以公司自有物业为抵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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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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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10-26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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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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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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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成立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信宜市东信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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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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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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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中,“截止2010年9月8日粤泰集团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46,000,000股。”应更正为“截止2010年9月8日粤泰集团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40,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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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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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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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非限售性流通股136483773股,限售性流通股10000000股,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3%,下称:粤泰集团)通知,粤泰集团于2007年12月27日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公司限售性流通股106000000股于2010年9月7日办理完成解押手续;同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一年;于2010年9月8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0000000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性流通股62740651股)质押给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截止2010年9月8日粤泰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146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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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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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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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见证律师。
三、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洛阳银行三门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企业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利率不高于8%,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利率为准。
四、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富银建筑)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富银建筑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800万元及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抵押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时间均为一年。贷款年利率均在6.5%以内,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该议案将在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议上进行补充审议。
截止2010年8月26日,公司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32万元,其全部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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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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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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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调整后
总资产 2,930,612,415.63 2,589,999,002.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55,992,621.83 858,542,22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85 2.8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342,446,670.07 680,391,850.55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50,399.76 39,641,15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214,103.39 39,207,833.38
基本每股收益 0.09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9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5 4.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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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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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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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见证律师。
三、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洛阳银行三门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企业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利率不高于8%,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利率为准。
四、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富银建筑)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富银建筑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800万元及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抵押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时间均为一年。贷款年利率均在6.5%以内,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该议案将在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议上进行补充审议。
截止2010年8月26日,公司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32万元,其全部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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