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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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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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见证律师。
三、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洛阳银行三门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企业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利率不高于8%,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利率为准。
四、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富银建筑)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富银建筑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800万元及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抵押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时间均为一年。贷款年利率均在6.5%以内,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该议案将在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议上进行补充审议。
截止2010年8月26日,公司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32万元,其全部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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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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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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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调整后
总资产 2,930,612,415.63 2,589,999,002.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55,992,621.83 858,542,22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85 2.8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342,446,670.07 680,391,850.55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50,399.76 39,641,15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214,103.39 39,207,833.38
基本每股收益 0.09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9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5 4.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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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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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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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7月26日止,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8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下称:京城华威)继续出售公司股份3947900股,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后,京城华威仍持有公司1418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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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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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0-08-31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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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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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股利分配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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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8日
除息日:2010年6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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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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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9除权日 ,2010-06-2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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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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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9登记日 ,2010-06-18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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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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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9红利发放日 ,2010-06-28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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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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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东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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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简称:“09东华债”)201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在本次“09东华债”的存续期内给予该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选择权,即债券持有人有权在“09东华债”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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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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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3) 东华实业: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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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 3543214.1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 3250465.6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振华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3182781.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2848777.9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 2645298.01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3844378.6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3549282.27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高升桥证券营业部 3264539.00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南昌路证券营业部 289608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中信大厦证券营业部 247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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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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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亿元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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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维持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公司发行的3亿元公司债券(简称"09东华债")信用等级为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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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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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5-19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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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提议对09东华债的债券持有人增加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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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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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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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4月28日止,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21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下称:京城华威)继续出售公司股份3010000股,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181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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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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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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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以会签方式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及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并按照江门市新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下称:信用社)的要求,董事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华房产)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人民币1100万元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月息为4.5‰~5.85‰。
截至2010年4月27日止,公司为东华房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6851万元(不含此次担保)。
二、选举何鸿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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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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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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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贷款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提议对09东华债的债券持有人增加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七、增选何鸿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八、通过关于与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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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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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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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884,198,495.63 2,589,999,002.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60,414,970.80 858,542,22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87 2.8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2,748.73 1,872,748.73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2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9 0.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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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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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暨增加200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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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泰集团)的股东,下称:城启集团]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与城启集团于同日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公司及其控股100%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下称:东华基业)90%、10%,合计100%的股权(下称:置出资产),与城启集团所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资产(下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超出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东华基业截至2010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主要包括公司所欠的172448218.98元以及东华基业应收的北京柏联仲裁项目的1.01亿元债权;无经营性资产)250507263.33元为定价依据,并考虑东华基业帐面计提坏帐准备对净资产的影响,协议确定本次置出资产作价273000000元。由于东华基业净资产中含有公司应向东华基业支付的172448218.98元,这部分金额在城启集团应付的交易对价中抵消,因此本次协议的实际交易价为人民币100551781.02元;根据有关评估报告,截至2010年3月31日,城启集团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00850000.00元,超出的298218.98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城启集团支付。并在协议中约定,城启集团保证上述置入资产在2010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办理过户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如截至该日仍未完成,城启集团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公司支付未过户部分资产的对价。
根据有关规定,经粤泰集团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列入定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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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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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4-28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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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⑺《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⑻《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贷款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⑼《关于2010年度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⑽《关于提议对09东华债的债券持有人增加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⑾、增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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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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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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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 2008年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237,106,367.19 1,419,642,03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301,694.54 114,588,90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1,194,143.06 107,613,711.69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0 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1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 -0.13
2009年末 2008年末
调整后
总资产 2,589,999,002.50 2,586,202,817.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58,542,222.07 811,178,22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86 2.7
公司2009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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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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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4-28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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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⑺《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⑻《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贷款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⑼《关于2010年度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⑽《关于提议对09东华债的债券持有人增加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⑾、增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⑿《关于与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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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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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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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限额内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0年的贷款额度进行审批(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按需分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的贷款额度)的议案。
五、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2010年在原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在新增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限额内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授权只限于公司对直接或间接几个控股子公司(包括2009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其他形式的担保。
六、通过在本次09东华债的存续期内给予该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选择权的议案,即债券持有人有权在09东华债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七、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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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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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4-28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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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⑺《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⑻《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贷款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⑼《关于2010年度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⑽《关于提议对09东华债的债券持有人增加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⑾、增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⑿《关于与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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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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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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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与实际控股100%的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华基业)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决定将东华基业对于其所持有的北京城启天鹅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3.33%股权、北京博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10%股权、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北京天工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0%股权、北京天鹅湾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90.91%股权、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房地产)20%股权都转为公司所有。此次调整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上述股权,其中对华房地产,公司原已持股80%,此次变更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华房地产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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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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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04-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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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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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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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授权,于同日与外资法人喜达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喜达控股)草签的《中外合资合同》:公司参投喜达控股的独资公司鞍山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喜达房产),喜达控股已投入喜达房产的1300万元港币(折人民币1142万元)全部作为喜达房产的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喜达房产25%的股权;公司投入人民币9500万元,占增资后喜达房产75%的股权,其中一部分投资款按工商登记要求转为注册资本金,剩余投资款以溢价方式转为喜达房产的资本公积金。公司参投喜达房产主要为对其于2010年1月20日竞买取得的鞍山市 DH-2010-001号地块(面积54212.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1.5;总价为人民币13554万元,喜达房产已缴纳了4500万元竞买保证金)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将按照股权比例对该项目进行投资,预测首期投入该项目金额约为人民币9500万元,预计开发周期为3-4年。双方同时对违约责任等事宜作出相关约定。
上述合同尚需报鞍山外经贸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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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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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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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陈宪沙于2010年1月29日不幸离世。陈宪沙离世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暂变为两名监事行使职权,公司将尽快增补一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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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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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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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9东华债”201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置换“09东华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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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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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仲裁事项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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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华基业)要求撤消与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悦)于2005年7月22日签署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城启)56%股权(下称:标的股权)转让合同》之仲裁事项,东华基业于近日接到仲裁庭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裁决结果,该仲裁已于2009年12月31日出具了终局裁决:仲裁庭驳回东华基业关于“要求解除上述合同,并恢复东华基业所持有的上述标的股权,同时要求北京中悦交付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的仲裁请求;驳回北京中悦关于“要求东华基业支付北京中悦的律师费用200万元”的反请求;评估工作产生的实际费用15720元由北京中悦承担;请求仲裁费用645000元、反请求仲裁费用47050元均由双方各承担50%。
鉴于本次仲裁明确承认了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目前公司正计划继续采取法律手段以尽快收回北京中悦因签署该合同所欠的转让前北京城启应归还东华基业的1.01亿元款项。由于该项欠款的收回尚不明确,公司已按会计规定计提了坏帐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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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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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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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己于2010年1月4日结束,本期债券最终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票面利率为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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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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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0-04-08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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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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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
上交所公告,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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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统计结果,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最终确定2009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8.50%。
公司将按此票面利率于2009年12月28日-2010年1月4日在网下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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