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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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5是瑞 贝 卡(600439)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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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10.4: 发行总量:2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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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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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5是瑞 贝 卡(600439)二级市场配售日 |
发行与上市-二级市场配售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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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配售日首发A股(发行价:10.4: 发行总量:2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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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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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是瑞 贝 卡(600439)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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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10.4: 发行总量:2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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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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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7是瑞 贝 卡(600439)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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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10.4: 发行总量:2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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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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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4是瑞 贝 卡(600439)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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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推介日首发A股(发行价:10.4: 发行总量:2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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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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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0是瑞 贝 卡(600439)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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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首发A股(发行价:10.4: 发行总量:2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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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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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0是瑞 贝 卡(600439)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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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10.4: 发行总量:2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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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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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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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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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4(含税),税后10派3,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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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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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4(含税),税后10派3,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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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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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4(含税),税后10派3,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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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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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1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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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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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1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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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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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1上市日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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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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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0是瑞 贝 卡(600439)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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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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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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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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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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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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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14,902,497.08 674,166,414.1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08,199,361.83 416,746,008.45
每股净资产 4.12 4.6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09 4.6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79,084,308.15 243,590,970.37
净利润 27,453,546.03 22,141,451.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330,383.75 22,508,044.02
每股收益(摊薄) 0.277 0.34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6.73% 14.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9,825.03 -3,529,0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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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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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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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7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二
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30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及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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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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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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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董事刘丁榜先生因出国委托董事陆振盈先生参加并表决独立董事吕随启先生、李俊玲女士因事委托独立董事李心愉女士参加并表决,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有全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拟设副董事长一名,需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一)原第四十四条现修改为: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二)原第五十四条第五款现修改为:
(五)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一名董事主持;
(三)原第一百零五条现修改为: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四)原第一百一十二条现修改为: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或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五)原第一百一十五条现修改为: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邮件或者传真;通知时限为:至少于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三)、(四)、(五)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副董事长或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四、《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的议案。
关于的通知
(一)召开时间:2004年8月30日上午9时
(二)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150万个教习头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2004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150万个教习头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3、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8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专人送达、信函及传真的方式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文峰南路288号 公司证券部
(六)其它事项
联系人: 陆新尧、胡丽平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传真:0374-5136567
邮编:461100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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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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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400万股,发行价:10.4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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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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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400万股,发行价:10.4元/股,申购代码:沪市737439 深市003439 ,配售简称:瑞贝配售,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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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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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400万股,发行价:10.4元/股,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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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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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400万股,发行价:10.4元/股,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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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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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400万股,发行价:10.4元/股,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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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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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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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72,382,840.62 674,166,414.1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27,073,423.98 416,746,008.45
每股净资产 4.314 4.6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30 4.6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307,693.89
每股收益 0.191 0.468
净资产收益率(%) 4.45 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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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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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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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吕随启先生因出国未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8名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吕随启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吕随启先生因赴美国进行为期一年的访问学习,无法正常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履行相应的职责,其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董事会对吕随启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胡坚女士简历见附件。
四、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关于的通知
(一)召开时间:2004年11月23日上午9时
(二)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提名胡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专人送达、信函及传真的方式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文峰南路288号 公司证券部
(六)其它事项
联系人: 陆新尧、胡丽平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传真:0374-5136567
邮编:461100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胡坚女士简历:
胡坚,女,1957年5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获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金融学系主任、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指导专家、中国民生银行指导专家、《经济科学》杂志编委、财政部国际司《国际财经专题论坛》专家小组成员。于2002年3月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已结业。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坚女士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6日于许昌
附件四: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胡坚,作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胡坚
2004年10月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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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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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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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39)“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届
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1月23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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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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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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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39)“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30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变更150万个教习头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30日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郑有志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扶沟县盛泰发制品有限公司(以工商局登
记注册为准)的议案,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425万元,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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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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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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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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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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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刘丁榜先生因出国委托董事陆振盈先生参加并表决,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有全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
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计划6.5亿元、净利润6000万元(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47,233,063.5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100,888.28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3,050,444.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014,288.92元,扣除在2003年度实际分配的2002年度现金股利9,9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196,020.07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相结合,提议200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12月31日9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000,000元,剩余43,196,020.0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分配方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9,000,000股。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1、原第一百零九条现修改为: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根据效率原则和风险控制原则对董事会予以部分授权,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为应当遵循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法规的规定,确定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权限,并且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董事会有下列权限:
(一)资产处置: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置换和清理等)权限;
(二)对外投资:董事会具有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的对外投资权限;
(三)贷款审批权:董事会具有单次贷款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的贷款审批权;
(四)对外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否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3)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4)公司单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以内时,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超过5%,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5)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6)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7)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8)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关注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应当关注是否可能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充分披露外,还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就执行情况作出报告。
2、取消第一百一十一条所授予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对外担保权限。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调整三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议案分别将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的议案。
关于的通知。
一、召开时间:2004年4月3日上午9:00开始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文峰南路2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应于2004年3月30日下午5:00以前通过专人送达、信函及传真的方式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3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文峰南路288号公司证券部
5、邮编:461100
六、其它事项:
联系人:陆新尧、胡丽平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传真:0374-5136567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
附件2:
回执
截止2004年3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签章):
二OO四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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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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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提前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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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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