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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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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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自2009年6月13日起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已对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118215750.09元)100%股权,以审计后的净资产-5032628.31元为基础,按1元的价格转让给广西南宁市固稼酒业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10年12月23日签署。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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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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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股权划转获批复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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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同意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公司的1935306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93%)无偿划转给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路港建设)。此次股权划转后,路港建设持有公司股份19353064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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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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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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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及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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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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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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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876,457,646.19 943,959,531.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34,769,326.33 159,790,09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48 0.5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9,773.66 -25,020,767.84
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7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16.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5 -55.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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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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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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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0年10月14日、15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咨询,到目前为止及未来三个月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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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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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8) *ST国发: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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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4356300.0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1732054.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泽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1728427.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柳州连塘路证券营业部 1415662.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知政中路证券营业部 137246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华路证券营业部 14479255.0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昌路营业部 4164236.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2323490.23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平安大街证券营业部 2224844.9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1617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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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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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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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曾披露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建行)诉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与建行达成调解事宜,公司按照(2009)北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调解书》于2010年7月31日前清偿了欠建行的所有借款本息,履行了还款义务。公司日前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公司名下坐落于北海市北海大道东、香港路南的23380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至此,本案件已调解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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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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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归还逾期贷款及获得银行利息减免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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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工行)签订的《还款免息协议》,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2010年9月30日分别归还了工行贷款本金2035万元、逾期贷款本金7618万元及利息739万元,获得了工行15116896.97元的利息减免。至此,公司欠工行的所有逾期贷款本息已全部还清。此外,公司已于2010年9月30日归还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逾期贷款本金2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有12487.78万元银行逾期贷款,其中公司有1839.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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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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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10-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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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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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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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3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选举刘雄伟、尹志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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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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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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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893,507,145.23 943,423,677.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38,522,819.50 158,304,10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50 0.5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183,749,902.30 117,030,55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81,287.66 -52,730,063.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0,807,278.36 -53,395,533.48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8 -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3 -18.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2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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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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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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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同意公司现金出资2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北海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发房产),注册资本200万元。
五、同意公司对国发房产增资3000万元,其中以现金增资7713309.44元,以公司位于北海市北京路9号综合物业大楼的房产(即建筑面积分别为2525.32㎡及1382㎡的两栋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用地面积为7000㎡,批准使用期限至2044年3月29日止)按截止2010年7月31日的账面净值22286690.56元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发房产的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为9713309.44元,占注册资本的30.35%。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3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志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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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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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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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与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发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公司向国发集团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0利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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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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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9-03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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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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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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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得银行利息减免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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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北海分行)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公司按照与北海分行达成的《民事调解书》及《减免利息协议》的约定,于2010年7月30日归还了欠北海分行的全部逾期贷款本金47543267元及部分利息,获得了北海分行13113145.28元的利息减免。至此,公司欠北海分行的所有贷款本息已全部还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3113145.28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有22105.78万元银行逾期贷款,其中公司有1145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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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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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0-08-1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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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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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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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北海市国资委)推荐的董事谢文浩,由于其工作单位变动且公务繁忙,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事项已经北海市国资委有关文件批准。上述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0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履职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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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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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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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已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中关于第八章“董事会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及补充后的2009年年度报告(修订稿)详见2010年6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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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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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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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续聘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选举金迪、夏红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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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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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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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秦军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傅永汉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聘任尹志波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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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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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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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市邕宁支行诉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100%的子公司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能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由于能源公司未履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宁中院)下达的(2009)南市民二初字第63号-66号《民事判决书》和(2010)南市执字第72-1-1号至75-1-1号《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且经查明,能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南宁中院日前向能源公司下达有关《执行裁定书》两份,裁定如下:
分别查封能源公司位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三联村厂区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财产、机器设备等动产,查封期限分别为2年、1年;能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能源公司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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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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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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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市邕宁支行诉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100%的子公司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能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由于能源公司未履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宁中院)下达的(2009)南市民二初字第63号-66号《民事判决书》和(2010)南市执字第72-1-1号至75-1-1号《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且经查明,能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南宁中院日前向能源公司下达有关《执行裁定书》两份,裁定如下:
分别查封能源公司位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三联村厂区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财产、机器设备等动产,查封期限分别为2年、1年;能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能源公司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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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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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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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10年4月29日、4月30日、5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咨询,到目前为止及未来三个月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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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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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8) *ST国发: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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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狮山路证券营业部 4378126.0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371586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路营业部 2247146.00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镇明路证券营业部 2007718.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安大街证券营业部 1968349.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胜鄂尔多斯大街证券营业部 2663082.7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济南路证券营业部 2548728.0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温迪路证券营业部 1985872.0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建设大道证券营业部 1817527.7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兴隆台街证券营业部 16551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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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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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北海国发”变为“*ST国发” ,2010-04-29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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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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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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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915,849,628.40 943,423,677.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65,408,046.25 158,304,10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59 0.5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03,939.09 7,103,939.09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8 -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 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4 -13.8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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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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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5-18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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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支付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续聘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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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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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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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28日停牌一天,2010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国发",股票代码不变,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2010年度能否整体扭亏为盈,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有关规定,如2010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自2010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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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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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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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4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五、通过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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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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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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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 2008年
营业收入 240,205,862.15 327,937,11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964,777.22 -173,197,33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9,237,329.82 -164,164,967.22
基本每股收益 -0.51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1 -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05 -44.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08 -42.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0.06
2009年末 2008年末
总资产 943,423,677.20 1,207,207,438.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58,304,107.16 309,563,97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57 1.11
公司2009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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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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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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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市邕宁支行(下称:农发行)诉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国发能源)金融借款纠纷案作出的有关法律文书,现将该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法院向国发能源下达了有关《民事判决书》4份,分别判决如下:国发能源归还农发行借款本金各1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并支付相关期间的利息、罚息、复利,国发能源已付利息188647元、288825元、190618.25元、188825元分别从上述应付利息、罚息、复利中扣除;如国发能源未履行上述判决第一项债务,农发行有权分别以国发能源的有关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国发能源分别赔偿农发行相关律师代理费损失;驳回农发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分别合计89513元、88916元、89509元、89513元,均由国发能源负担。
上述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010年3月26日农发行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法院下达了有关《执行裁定书》:查封国发能源的18011330-1-1号和18012001-1-1号土地使用权;法院下达了有关《执行通知书》4份,责令国发能源履行下列义务:向农发行分别支付10187513元、10185916元、10187509元、10187513元,并向农发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向农发行加倍支付律师代理费损失各98000元;负担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以及申请执行费(分别为77588元、77586元、77588元、77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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