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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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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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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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5是深 高 速(600548)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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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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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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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29是深 高 速(600548)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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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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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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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6是深 高 速(600548)网下申购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下申购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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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起始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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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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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6是深 高 速(600548)网下申购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下申购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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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截止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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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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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1是深 高 速(600548)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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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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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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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2是深 高 速(600548)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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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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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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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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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2日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项目(下称:项目)的议案,项
目工程总概算约人民币28.76亿元,由公司独立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公司负责营
运管理。预计收费经营年限为25年。项目所需资金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
解决。项目的有关政府审批程序目前正在进行中。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所投资企业部分委派代表并明确首席委派代表的报
告》。
三、通过公司《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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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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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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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2月18日下午召开200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于2004年12月8日由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卖方)与公司(作为买方)就买卖广云公路公司30%权益订立之协议及根据该协
议拟进行之交易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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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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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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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通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5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动议
1、批准于2004年12月8日由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本公司(作为买方)就买卖广云公路公司30%权益订立之协议("该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A"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
(注:上述协议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04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一份载有收购协议详情、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有关收购协议的推荐建议的通函,将于2005年1月4日寄发予H股股东,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2、授权本公司董事作出以落实或促使该协议生效而属其认为必要或恰当之所有行动及事宜及签订有关文件。」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3日
附注:
一.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05年1月18日营业日结束时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境内外律师。
二.参加会议的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2005年1月29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回复可采用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
2、本公司的H股股东将自2005年1月19日至2005年2月18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内停止登记H股过户。H股股东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05年1月18日(下午四时)或以前,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三.委派代理人
1、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内资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及代理人表格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H股持有人,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3、如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超过一名,该等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大会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四.其它事项
1、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9楼1901至5室
3、本公司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吴卫卫
电话:(86) 755 - 82945638
传真:(86) 755 - 82910496
附件一:
出席大会回执
致: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5年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帐号:
股东签署:(盖章)
2005年 月 日
附件二:
出席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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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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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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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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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31是深 高 速(600548)股本基准日 |
权息-股本基准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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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基准日。2001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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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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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25是深 高 速(600548)红利/配股起始日 |
权息-红利/配股起始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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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起始日。 2001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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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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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9(含税),税后10派1.52,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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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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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9(含税),税后10派1.52,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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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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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9(含税),税后10派1.52,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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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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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4是深 高 速(600548)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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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推介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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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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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5是深 高 速(600548)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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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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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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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3是深 高 速(600548)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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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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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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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7是深 高 速(600548)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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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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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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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2是深 高 速(600548)申购款解冻日 |
发行与上市-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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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解冻日H增发A股(发行价:3.66: 发行总量:1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18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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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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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董事会秘书变更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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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形成决议,聘请吴倩出
任公司境内董事会秘书,聘请吴倩和谢日康出任公司香港联席公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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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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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 深 高 速:召开2003年度股东年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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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4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年会,以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及批准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0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5.审议及批准200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审议及批准2004年度董事、监事酬金方案;
7.审议及批准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本公司国际审计师及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定审计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8.审议及批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改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向中国有关政府机关提交本公司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备案;
9.审议及批准将本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0.审议及批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授权董事会购回本公司H股,惟数额最多以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为限;
「动议:
(a)在下文(b)及(c)段的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d)段)内按照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关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在香港联交所购回本公司已发行H股;
(b)根据上文(a)段的批准,在有关期间获授予购回的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
(c)上文(a)段的批准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为作实:
(i)本公司谨定于2004年4月23日(或该等延迟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如适用)的日期)举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案的条款与本段(惟本段第(c)(i)分段除外)所载决议案的条款相同;
(ii)本公司已按照中国的法例、法规及规例规定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务院及任何其它监管机关(如适用)所须的审批;
(iii)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第25条所载的通知程序,本公司任何债权人并无要求本公司还款或就任何尚欠债权人的款项提供担保(或如本公司任何债权人要求本公司还款或提供担保,有本公司全权决定还款或就有关欠款提供担保);
(d)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结束时;
(ii)依照法例或本公司之章程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之期限届满时;或
(iii)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述的授权之日;
(e) 在取得中国全部有关政府机关批准购回该等H股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
(i)于上文(a)段所述本公司拟购回H股时,在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就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订,藉以削减本公司的已注册股本,并反映本公司的新股本结构;及
(ii)向中国有关政府机关提交本公司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备案。」
11.审议及批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a)在取得适用法律的任何政府及/或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额外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不超过通过股东特别决议案当日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总面值的20%);及
(b)(若适用)在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公司法(分别以不时经修订者为准),以及有关中国政府机关的批准的前提下,据此修订本公司章程。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5日
召开2004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4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3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4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审议授权董事会购回本公司H股,数量最多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
「动议:
(a)在下文(b)及(c)段的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d)段)内按照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在香港联交所购回本公司已发行H股;
(b)根据上文(a)段的批准,在有关期间获授权将予购回的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
(c)上文(a)段的批准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为作实:
(i)本公司谨定于2004年4月23日(或该等延迟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如适用)的日期)举行的2004年境外上市外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3年度股东年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案的条例与本段(惟本段第(c)(i)分段除外)所载决议案的条款相同;
(ii) 本公司已按照中国的法例规定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务院及任何其他监管机关(如适用)所须的审批;及
(iii)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第25条所载的通知程序,本公司任何债权人并无要求本公司还款或就任何尚欠债权人的款项提供担保(或如本公司任何债权人要求本公司还款或提供担保,由本公司全权决定还款或就有关欠款提供担保);
(d)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结束时;
(ii)依照法例或本公司之章程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之期限届满时;或
(iii)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述的授权之日;
(e)待取得中国全部有关政府机关批准购回该等H股后,授权董事会:
(i)于上文(a)段所述本公司拟购回H股时,在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就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订,藉以削减本公司的已注册股本,并反映本公司的新股本结构;及
(ii)向中国有关政府机关提交本公司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存档。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5日
召开2004年境外上市外资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4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4年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临时股东大会(“H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授权董事会购回本公司H股,惟数额最多以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为限;
「动议:
(a)在下文(b)及(c)段的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d)段)内按照所有中国,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在香港联交所购回本公司已发行H股;
(b)根据上文(a)段的批准,在有关期间获授予购回的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
(c)上文(a)段的批准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为作实:
(i)本公司谨定于2004年4月23日(或该等延迟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如适用)的日期)举行的2004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3年度股东年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案的条款与本段(惟本段第(c)(i)分段除外)所载决议案的条款相同;
(ii)本公司已按照中国的法例、法规及规例规定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务院及任何其他监管机关(如适用)所须的审批;
(iii)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第25条所载的通知程序,本公司任何债权人并无要求本公司还款或就任何尚欠债权人的款项提供担保(或如本公司任何债权人要求本公司还款或提供担保,有本公司全权决定还款或就有关欠款提供担保);
(d)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结束时;
(ii)依照法例或本公司之章程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之期限届满时;或
(iii)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述的授权之日;
(e)待取得中国全部有关政府机关批准购回该等H股后,授权董事会:
(iv)于上文(a)段所述本公司拟购回H股时,在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就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订,藉以削减本公司的已注册股本,并反映本公司的新股本结构;及
(v)向中国有关政府机关提交本公司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存档。」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5日
附注:
一、出席会议资格
凡于2004年3月23日营业日结束时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2003年度股东年会;于该日登记的H股股东还有权参加2004年H股临时股东大会,而于该日登记的A股股东则还有权参加2004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参加会议的登记手续
1、拟出席2003年度股东年会、2004年H股临时股东大会、2004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在2004年4月3日或之前,将出席上述大会的书面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交由本公司。回复方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
2、本公司的H股股东名册将自2004年3月24日至2004年4月23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内停止登记H股转让。H股的股东如要出席2003年度股东年会及2004年外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04年3月23日(下午四时)或以前,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三、委派代理人
1、有权出席上述大会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至于内资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及代理人表格必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至于H股持有人,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分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3、如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超过一名,代理人不可以同时参加以举手方式的投票。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上述大会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A股股东的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息派发办法另行通知。
2、大会会期预期不会超过一天。参加大会的股东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3、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地址为: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9楼1901至5室
4、本公司联系地址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
邮政编码:518026
电话:(86)755 82945880
传真:(86)755 82910496/82910696
附件一:
出席大会回执
致: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4年3月23日, 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03年度股东年会
□2004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帐号:
股东签署:(盖章)
日期:2004年 月 日
附件二:
出席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参加公司
□2003年度股东年会,
□2004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注: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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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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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年会的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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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5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及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底总股本2180700000股为基数,派发年度股息每10股人民币1.90元(含税),其中含年度特别股息每10股人民币0.9元。
二、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将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处理购回公司H股事宜的议案,购回数量最多以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为限。
五、通过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公司国际审计师及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定审计师的议案。
六、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取得适用法律的任何政府及/或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额外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不超过通过股东特别决议案当日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总面值的20%);及(若适用)在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公司法(分别以不时经修订者为准),以及有关中国政府机关的批准的前提下,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通过资产减值准备和所得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八、通过关于授权签署2004年度借新还旧银行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3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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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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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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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598,137,201 646,127,966
净利润 852,037,109 337,453,630
总资产 7,105,308,871 6,922,502,65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952,865,584 5,363,351,815
每股收益 0.391 0.155
每股净资产 2.73 2.4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3 2.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0.20 0.2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4.31% 6.29%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9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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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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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项目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公告 |
上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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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和代表深圳市政
府的深圳市交通局于2004年2月11日正式签订了关于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
项目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项目管理合同)。公司被委任为该项目的工程项目管
理人。
该项目的预算工程建设投资约为人民币22.68亿元。受深圳市交通局委托及在
项目管理合同的预计下,公司将代表深圳市交通局直接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签订合同。项目建设资金由深圳市政府财政拨款,并按项目管理合同有关约定负
责安排工程建设资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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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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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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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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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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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498,785,421 6,922,502,65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960,780,480 5,160,312,772
每股净资产 2.733 2.36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26 2.354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280,620
每股收益 0.043 0.367
净资产收益率(%) 1.58 13.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42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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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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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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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30日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修改模拟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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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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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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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8日与深圳市交通局签订的
产权转让协议,经对107及205国道100%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公司与深圳市
交通局接受人民币19.3亿元为本次转让的最终价格,并于2003年4月10日确
认了本次产权转让的最终价格。
107、205国道已于2003年3月19日起由深圳市交通局全面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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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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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公布董事会决议暨产权转让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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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九次、三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广深分公司、惠深分公司产权转让的协议。
公司与深圳市交通局(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3月18日签订了《关于
公司广深分公司、惠深分公司产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拥有的107国道深圳段
及205国道深圳段的全部产权转让给深圳市交通局,深圳市政府同意受让上述产
权。转让价格初步确定为19.3亿元人民币,最终转让价格将以双方共同委托的
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参考,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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