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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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度送股,10送3登记日 ,2003-05-27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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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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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度送股,10送3除权日 ,2003-05-28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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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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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度送股,10送3送股上市日 ,2003-05-29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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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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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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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640,062,503.98 2,180,074,688.8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773,187,165.83 714,394,518.39
每股净资产 3.38 4.1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36 4.1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155,383.54 269,805,628.01
每股收益 0.09 0.24
净资产收益率(%) 2.52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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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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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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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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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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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1日召开四届九次董、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任
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共同组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供用电协议》。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母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持有公司6850.57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
任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签署《合资经营企业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下称
:中孚炭素)合同》,共同投资16996万元人民币组建中孚炭素。新公司注册资本
为16996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评估后的7.5万吨预焙阳极炭素生产设备及相关
资产867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51.01%。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涉及新的有限公司(外商投资)的设立
,需经当地商务厅及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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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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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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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下称:豫联集团)持有的公司3250万股股份已经过户到中融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信托)名下。本次股权过户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6850.5
75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7%,中融信托持有公司32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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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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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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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河南豫联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怡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的《合资经营企业河
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中孚电力)合同》正式生效,公司于近日在河南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中孚电力的注册登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00万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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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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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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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0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洪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同意聘任马路平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姚国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三、选举崔宗道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召集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0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通过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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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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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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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6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9月10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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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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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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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715,909,571.00 1,146,040,933.0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84,676,999.06 650,052,493.28
每股净资产 3.89 4.8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88 4.79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16,721,129.66 264,819,799.79
净利润 34,624,505.78 30,235,02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028,135.34 30,259,646.85
每股收益(摊薄) 0.1969 0.22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5.06 4.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55,032.92 60,296,9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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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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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协议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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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7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大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豫联集团)通知:2003年8月26日,巩义市财政局(持
有豫联集团78.8%的股权)与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东英工业投资有
限公司,下称:东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东英受让巩义市财政局持有
豫联集团14866万国有法人股股权(占豫联集团总股本的78.8%),由于豫联集
团持有公司44.1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股权转让协议若最终生
效,将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巩义市财政局变更为东英,巩义市财政局将
不再持有豫联集团股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03年2月28日,豫联
集团净资产39169万元,其78.8%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人民币30865万元作为
本次协议转让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已获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文批准,尚需报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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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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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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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3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758675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另派
现金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04年6月2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6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5日
实施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175867536股增加到228627797股,按新股本总股
数摊薄计算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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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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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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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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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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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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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2004年7月28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下称:
LME)通知,公司生产的“ZF”牌铝锭已经成为LME的注册品牌,自2004年8月起获
准在LME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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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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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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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387,000,029.39 2,180,074,688.8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724,223,614.67 724,394,518.39
每股净资产 3.17 4.1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14 4.11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587,146,055.39 316,721,129.66
净利润 35,002,603.48 34,624,505.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060,515.68 35,028,135.34
每股收益(摊薄) 0.1531 0.1969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4.83% 5.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650,244.47 43,955,0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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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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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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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2004年7月28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大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与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中融信托)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25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4.21%)转让给中融信托。目前,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7%。
2004年8月5日公司收到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下称:东英工业)来
函,东英工业已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对东英工业“按调整后的
收购方案就《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予以公告无异议。”根据有关规定,现全文
披露《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详见2004年8月7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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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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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2(含税),税后10派1.6,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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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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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3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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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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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3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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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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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3上市日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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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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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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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河
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
究院共同签署的《合资经营企业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下称:中孚炭素)合同》
正式生效,公司于近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中孚炭素的注册登记。中
孚炭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陆仟玖佰玖拾陆万元整,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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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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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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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昨日获悉,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了近期未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即开工建设的30家工程项目,其中含公司向国家环
保总局申报的2×300MW机组,公司就此事项做以下说明。
上述2×300MW机组项目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豫联集团)根据当地电力负荷供求状况计划建设项目。豫联集团在2003年
5月就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未最终
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之前,豫联集团进行了该项目的前期现场准备和设备
订货工作。
经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及2004年4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中国国
电集团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国电中孚巩义热电有限公司建设
2×30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公司遂决定重新向国家有关部门以公司的名义申报
上述2×30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2004年8月河南省发改委以公司名义将该项目
上报国家发改委。同时河南省环保局也以公司名义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上
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未获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复之前,公司将
不会对该项目进行任何投资。
目前,公司内部生产经营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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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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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2(含税),税后10派1.6,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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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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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8是中孚实业(600595)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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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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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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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一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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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8月6日在巩义市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9名,全体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洪恩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第九十二条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变更为:″第九十二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四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03年9月届满,为及时建立和规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保证公司正常、健康的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拟定为十一名,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
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张洪恩先生、赵超级先生、马路平先生、王元明先生、贺怀钦先生、吴志攀先生、宋全启先生、虞丽新女士、胡长平先生、朱国庆先生、杜振国先生共11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其中吴志攀先生、宋全启先生、虞丽新女士、胡长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后方可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定于2003年9月10日上午9:00在巩义市宾馆三楼会议室。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9月10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2、2003年9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9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3、登记地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六)联系办法:
电话:(0371)4381551
传真:(0371)4399595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51200
联系人:贺怀钦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6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洪恩,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程师,河南省劳动模范。1981年至1993年历任原巩县电厂(1990年更名为巩义市电厂)运行值长、生技科科长、副厂长、厂长;1993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赵超级,男,1944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河南省劳动模范。1986年至1997年任原巩义市铝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马路平,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2年至1993年历任原巩县电厂车间主任、副厂长;1993年10月至今为公司董事,并先后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王元明,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86年至1998年历任原巩义市铝厂基建科科长、副厂长、厂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贺怀钦,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至1993年任巩义市统计局农财科科长;1993年至1997年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纪检书记;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杜振国,男,194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巩义市电业局生技科科长、副局长、总工程师、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巩义市电业局局长;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国庆,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技术员、专责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总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吴志攀,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研室副主任、讲师、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副校长;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全启,男,196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郑州大学金融系主任、副教授,河南万国咨询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虞丽新,女,1965年出生,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从业特许资格的注册会计师。1987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同年被分配到江苏会计师事务所(现改制后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任该事务所董事、高级经理;200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长平,男,中共党员,1964年5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于中南大学(原中南工业大学),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部副主任兼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协调有色金属行业技术创新工作,同时担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附件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志攀先生、宋全启先生、虞丽新女士、胡长平先生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6日于河南省巩义市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志攀,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志攀
2003年8月6日于北京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全启,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宋全启
2003年8月6日于河南省巩义市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虞丽新,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虞丽新
2003年8月6日于河南省巩义市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胡长平,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胡长平
2003年8月6日于河南省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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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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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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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豫联集团”),截止本公告之日,共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5976.67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4.18%。2003年5月22日接豫联集团的通知,其大股东巩义市人
民政府(原巩义市国资局)和 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 于2003年5月21日签
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和《委托管理协议》,拟将巩义市人民政府持有的豫联
集团全部国家股14866万(占豫联集团总股本的78.8%)股权转让给 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该意向书在正式转让协议生效时终止。
根据有关要求,巩义市人民政府与 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 签订的
《股权转让意向书》和《委托管理协议》尚需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
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股权转让意向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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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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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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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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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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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318,241,475.08 2,180,074,688.8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741,436,138.12 724,394,518.39
每股净资产 4.22 4.1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21 4.1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26,786.95 -19,326,786.95
每股收益 0.10 0.10
净资产收益率(%) 2.3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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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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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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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7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任
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共同组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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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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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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