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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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开电子邮箱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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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对外公开电子邮箱如下:
董事会秘书:姜永平
电子信箱:jiang_yp@xinanchem.com
证券事务代表:李明乔
电子信箱:li_mq@xinanchem.com
原公开电子邮箱同时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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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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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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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公
司占95.6%权益)经浙江省衢州市计经委批准建设的2万吨/年(新增1.3万吨/年)
甲基氯硅烷单体技改项目,目前通过了衢州市经委组织的验收委员会的竣工验
收,并于2004年5月24日正式交付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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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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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增](600596) 新安股份:2004年上半年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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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半年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
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04年上半年财务数据进行初步测算,2004年
上半年合并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净利润相比预计增幅在100%以上,2003年上半年公司合并
净利润为12058712.57元。
以上数据为公司自行测算,未经中介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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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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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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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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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有机硅中间体申请反倾销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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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6)“新安股份”
2004年5月19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内另两家企业代表国
内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产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
请。
2004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36号公告,决定自即
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有机
硅中间体)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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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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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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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364,196,277.76 1,136,126,682.04
股东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58,330,674.17 543,026,048.74
每股净资产 2.45 4.0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43 4.0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739,979,801.85 503,288,917.85
净利润 31,352,193.61 12,058,712.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219,422.08 12,586,029.14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138 0.09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5.62% 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181,175.42 14,461,3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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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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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9是新安股份(600596)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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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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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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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10是新安股份(600596)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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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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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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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6是新安股份(600596)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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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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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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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6是新安股份(600596)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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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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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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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7是新安股份(600596)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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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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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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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10是新安股份(600596)申购款解冻日 |
发行与上市-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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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解冻日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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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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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3是新安股份(600596)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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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推介日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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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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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6是新安股份(600596)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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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7.3: 发行总量:4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1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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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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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0.96,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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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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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0.96,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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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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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0.96,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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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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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7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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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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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7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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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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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7上市日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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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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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预增](600596) 新安股份:公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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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6)“新安股份”公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04年度累
计净利润比上年度增加150%以上。
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公司董事会预计2004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
大幅上升,增长比例在250%以上(经预审计;上年同期净利润为35115702.90元)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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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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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6是新安股份(600596)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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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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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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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职工股2835.60万股上市流通日 |
职工股上市日,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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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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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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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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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11757万元,新增2.5万吨/年甲基氯硅烷单体技改项目已于今年6月完成。经过二个月的试生产,该项目主要经济与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现已投入正常生产。目前公司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建设的各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该技改项目的完成,使公司有机硅单体年生产能力由3.5万吨/年扩大到6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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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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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内部职工股上市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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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835.60万股内部职工股将于2004年8月6日上市流通,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内部职工股8.2671万股按规定暂时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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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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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6)“新安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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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134110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三、通过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
四、通过2003年度资产报损事项。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六、通过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和200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议案。
七、继续聘请浙经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和2005年度提供法律服务。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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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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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6)“新安股份”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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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调整后)
总资产 1,136,126,682.04 924,807,266.2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43,026,048.74 527,211,587.44
每股净资产 4.05 3.9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03 3.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92 0.86
2003年度 2002年度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1,018,463,860.87 782,924,548.67
净利润 35,115,702.90 32,105,861.98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262 0.23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6.47 6.09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每10股转增7股派1.2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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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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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甘膦产品反倾销应诉结果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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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律师处获悉,阿根廷
政府内务部法莱德兹签发有关公告:阿根廷政府终止对自中国进口的草甘膦
及相关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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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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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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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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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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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10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千岛宾馆举行。会议由董事长王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均以8票同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7,274,602.64元,按2002年末总股本134,110,363股进行分配,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法定公益金后,每股人民币现金分红0.18元(含税),剩余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8,254,588.41元转入下一年度。以上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
根据2001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三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其审计费作出决定。经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董事会决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度审计费用48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与2001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五、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提名何元福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何元福(简历见附件1)的独立董事提名人,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作出声明(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元福同志也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声明(见附件3)。
七、审议通过了《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投资2926万元用三氯乙酰氯技改项目。由于毒死蜱杀虫剂在近期内代替高毒杀虫剂农药仍有相当困难,而三氯乙酰氯作为毒死蜱的主要原料,其市场拓展也受其影响。同时随着本公司有机硅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建立稳定的有机硅原料基地。为此,三氯乙酰氯技改项目改变为出资1507.5万元认购四川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公司增加的1340万元注册资本,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60万元,注册在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主要从事工业硅生产。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公司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净资产为967.63万元,经双方协定,本公司以每股1.125元人民币认购该公司新增1340万元注册资本,占总股本2300万元的58.26%。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决定,有关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新安路226号千岛宾馆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年度报告
(4)审议2002年分配预案
(5)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已于2002年10月11日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8)审议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4、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03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附件4);
(4) 会议登记事项:
a.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附件5)
b. 登记时间:2003年5月14日-2003年5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照常办理登记);
c. 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白沙路93号,公司证券部
d. 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e. 联系人:李明乔、杨小梅
电话:0571-64726275 0571-64723891转2080
传真:0571-64726275
特此公告
附件:
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 授权委托书
5、 回执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元福,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55年3月1日出生,曾任浙江省军区财务处助理员;浙江省乔司农场财务科科长、后勤处处长;浙江省财政厅会管处主任科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现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附件2: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元福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 4月10日于浙江省建德市
附件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元福,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新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元福
2003年4月10日于杭州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03年5月20日召开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新安股份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附件5
回 执
截止2003年5月13日止,本人/单位持有新安股份股票共计_______ 股,拟参加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单位盖章/股东签名:
日 期:200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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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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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6)“新安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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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9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自2002年1月1日起,把原按应收款项余额的5.1%计提坏账准备的百分
比法改为按应收款项账龄分别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分析法。
二、聘任贾旭东为公司审计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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