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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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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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 2002年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5,138,424,687.67 3,048,986,660.20
净利润 83,648,866.30 82,684,119.89
总资产 4,322,085,784.70 3,943,406,722.6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359,973,874.64 1,293,441,885.13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31 0.31
每股净资产 5.09 4.8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4.99 4.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0.71 0.56
净资产收益率 6.15% 6.39%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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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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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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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380,574,824.99 4,322,085,784.7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402,277,268.32 1,359,973,874.64
每股净资产 5.25 5.0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5.17 4.9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58,782.11 27,858,782.11
每股收益 0.17 0.17
净资产收益率(%) 3.17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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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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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对2003年年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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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在指定网站上登载了年度报告全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0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对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予以更正和补充说明,详本系统公告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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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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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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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
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年报正文中
个别数据出错,现更正如下:资产负债表中,母公司期末股本应为267016905.00元,股本
净额应为2670169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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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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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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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1日至9月5日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9月30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
董事会于10月2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了同步整改。
现将公司整改的进展情况予以,详见2004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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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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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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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有关批复,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下称:国贸大厦)的减资申请获得批准,同意该公
司将投资总额由15亿元人民币减至9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减至
3亿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出资比例不变。此文收悉后,国贸大厦严格按照有关
通知的要求,并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4年11月26日办理了变更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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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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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澄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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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
2004年11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署名文章,以“卖掉大商”为题
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不实报道,对此公司特做澄清和说明,详见2004
年11月4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
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2004年11月2日,石家庄市市长臧胜业会见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
席牛钢,双方就公司增资控股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人集
团)一事进行友好会谈。双方同意合资重建北人集团。该公司注册资本拟确定为2
-2.6亿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占重组后北人集团注册资本的65%。
目前重组工作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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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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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红利发放日,停牌一小时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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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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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公布重大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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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更生会社迈凯乐株式会社(下称:更生迈凯乐)根据财产和债权处理的
要求向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转让其持有的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下称:
国贸大厦)70%股权及终止双方合资经营国贸大厦合同的请求。
公司原则同意更生迈凯乐提出的方案,并据此草拟了关于国贸大厦股权转让的
《转让合同》。2003年6月25日,公司与更生迈凯乐、国贸大厦以及日本迈凯乐株式
会社综合开发共同签署了该《转让合同》。方案内容详见6月26日《上海证券报》。
本次股权转让结束后,公司将持有国贸大厦100%的股权,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
办理国贸大厦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该《转让合同》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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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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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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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982,075,085.94 3,943,406,722.6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326,079,462.29 1,266,740,194.63
每股净资产 4.97 4.7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4.78 4.55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2,555,530,848.77 1,322,337,398.68
净利润 58,209,033.47 44,127,742.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7,147,944.53 43,572,195.38
净资产收益率 4.39% 3.47%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22 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03,541.52 102,783,4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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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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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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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4,155,187,448.33 3,943,406,722.6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1,346,726,687.12 1,266,740,194.63
每股净资产(元) 5.04 4.7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4.76 4.55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2,192,565.56 209,496,107.08
每股收益(元) 0.04 0.26
净资产收益率 0.76% 5.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06%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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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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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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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
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2003年中国证监会大连特派办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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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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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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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4年5月26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因公司2004年度配股部分收购项目的评估工作近期无法完成,致使本次股东大会不能如期召开。会议延期至2004年6月2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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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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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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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商务部有关文批准,并经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近日在香港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香港新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8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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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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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延期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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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对2004年4月8日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下述议案进行了重新修改,一致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更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对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予以撤销的议案:
撤销议案为《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
的说明》、公司《2004年配股预案》、《公司2004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报告》。
董事会拟将原定于2004年6月20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4
年6月25日上午召开,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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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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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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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830,967,093.72 4,322,085,784.7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433,652,937.28 1,359,973,874.64
每股净资产 5.37 5.0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78 4.9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368,881.58 185,540,115.70
每股收益 0.11 0.43
净资产收益率(%) 2.04 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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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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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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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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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国贸大厦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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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参股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下称:
国贸大厦)转送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调解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3年12月17日国贸大厦就华夏瑞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仕酒店管
理公司)严重违约、给国贸大厦造成巨额损失一事,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的诉讼。
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解除国贸大厦与瑞仕酒店管理公司于1998年4月28日签订的《管理协议书
》及附录。
2、国贸大厦支付给瑞仕酒店管理公司所有费用370万元人民币。
3、瑞仕酒店管理公司撤出酒店,将酒店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国贸大厦,并
办理各种交接手续。
4、双方在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同时履行上述协议。
5、国贸大厦承担本诉案件受理费51万元人民币,瑞仕酒店管理公司承担反
诉案件受理费3.7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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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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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收购鸡西商埠及鸡西市世纪商厦大楼资产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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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公布关于鸡西商埠及鸡西市世纪商厦大楼资产的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7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收购鸡西商埠大楼资产、鸡西市世纪商厦大楼资产两项议案:公司与鸡西
市商业资产经营总公司、鸡西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2004年9月25日分别签订了
《鸡西商埠资产转让协议书》和《鸡西世纪商厦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分别以
800万元、3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鸡西商埠和鸡西市世纪商厦大楼资产。此
次资产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投入资金对其进行重新改造,将其合并改建成鸡西新玛
特购物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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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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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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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2670169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红利1.0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8月19日
除息日:2004年8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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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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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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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北京中
冶安顺达冶金总公司、北京华超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迪技术开发公司于3月18
日签署的《合同解除协议书》的决议,放弃收购上述公司持有的北京天客隆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客隆)共计92%的股权及相关股东享有的对天客隆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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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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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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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1日至9月5日中国证监会大连特派办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9月30日对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董事会于2003
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进行了同步整改。根据限期整改通知
书的要求,现将公司近三个月的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告。详见2003年2月12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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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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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3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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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11月26日在公司总部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牛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与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出资协议》,本公司拟与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25220万元,占97%,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80万元,占3%。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本公司以经评估后的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净资产出资,经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源正评报字〖2003〗第7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2003年9月30日,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的净资产为25221.63万元。
公司3名独立董事史德刚、尉世鹏、贵立义一致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公司与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各自出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收购秋林女店大楼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大连青泥商业圈的规模优势,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公司决定收购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秋林女店大楼资产,收购价格将以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三、审议通过收购大连衬衫厂净资产的议案
为适应现代商业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自有品牌的开发和建设,以全程控制成本,有效提高经营利润,公司决定对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连衬衫厂净资产进行收购,收购价格将以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1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余8名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3名独立董事史德刚、尉世鹏、贵立义一致认为:上述收购秋林女店大楼资产议案及收购大连衬衫厂净资产议案有利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第二、三议案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另行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会议时间
2003年12月28日(星期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秋林女店大楼资产的议案;
(3)审议关于收购大连衬衫厂净资产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3年12月19日(周五)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登记办法: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持股权凭证、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登记时间:2003年12月22日-24日9:00-17:00时;
登记地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联系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联系电话:0411-3643215
传真:0411-3630358
7、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体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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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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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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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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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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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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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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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4日与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
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书》和《大连衬衫厂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以5129.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秋林女店大楼
资产,以1574.7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大连衬衫厂的净资产。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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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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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之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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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
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经评估后的公司沈
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净资产作价2522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7%。
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合资设立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收购秋林女店大楼资产的议案:公司决定收购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的秋林女店大楼资产,收购价格将以评估报告为准。
三、通过收购大连衬衫厂净资产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所
属大连衬衫厂净资产进行收购,收购价格将以评估报告为准。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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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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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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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394340.67 249420.52 58.10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126674.02 121188.80 4.5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04898.67 198052.28 53.95
净利润(万元) 8268.41 9046.69 -8.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7848.43 9120.78 -13.95
每股收益(元) 0.31 0.34 -8.82
每股净资产(元) 4.74 4.54 4.4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4.55 4.41 3.17
净资产收益率(%) 6.53 7.46 -12.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6.20 7.53 -17.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56 0.77 -27.27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1.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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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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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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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21日召开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七、通过关于租赁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大商集团大
连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以年租金120万元的价格,租赁大
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期10年。经评估报告,截止2002年末,
家电维修公司的净资产为23.85万元,董事会研究决定以0元的价格收购该公司
经营性资产。
八、通过公司与大连商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与
大连大商供配货中心、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
大商集团大连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和盘锦辽河商业城签署的相关协议,本年
度公司分别向上述企业配送商品,交易额分别为7190.7万元、2474.61万元、
311.93万元、1899.58万元、441.34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25日上午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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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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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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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3月21日在公司
本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牛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
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8268.41*+&万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1934.93万元,可供分配利润6333.48万元。公司年初
未分配利润原为10,665.79万元,本期由于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和大连大商
迈凯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被投资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调
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327.34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660.82"万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0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267,01
6,9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共计派发红利2670
.17万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2,990.65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见附件一);
六、审计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增选独立董事及支付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焉云萍女士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董事
会提名贵立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贵立义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二)。
结合公司实际,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每人3万元人民币,独立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产生的
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
七、审议通过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同意焉云萍女士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聘任李常玉女士为
公司总会计师,聘任焉云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李常玉女士和焉云萍女士简历见附
件三)。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李常玉和焉云萍的聘任决定(见附件四)。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3年财务审计机构;支付其2002年度审计费35万元,本公司不承担审计工作人
员差旅费。
九、审议通过《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大商集团
大连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为避免同业竞争,压缩因公司给大连商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配货形成的关联
交易,公司决定将大连商场集团公司上述资产的经营权或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1、以年租金120万元的价格,租赁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
期10年。
2、经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源正评报字〖2003〗第1号评估报告,截止
2002年末,家电维修公司的净资产为23.85万元,董事会研究决定以0元的价格收购
该公司经营性资产。
上述租赁和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四)。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与大连商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本年度成立了自己的配货中心。根据公司与大连大商供配货中心、大
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大商集团大连家电维修服
务有限公司和盘锦辽河商业城签署的相关协议,本年度公司分别向上述企业配送
商品,交易额分别为7190.70万元、2474.61万元、311.93万元、1899.58万元、4
41.34万元。
该议案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
的表决程序及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四)。
上述第十、十一项关联交易的报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另行
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
2003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预案;
7、审议关于公司增选独立董事及支付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9、审议《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0、审议关于租赁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大商集团大连
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公司与大连商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3年4月18日(周五)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持股权凭证、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登记时间:2003年4月21日-23日9:00-17:00时;
登记地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联系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联系电话:0411-3643215
传真:0411-3630358
(七)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1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体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1: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实
际,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2人,设董事长(主席)1人,副董事长(副主席)1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主席)1人,副董事长(
副主席)1人。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人。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董事会(董事局)审批权限的划分:投资
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总资产2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运用资金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董事局)
批准。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局)审批权限的划分: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以
上,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总资产2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投资金额在5000万
元以上,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董事局)批准。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设独立董事2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即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
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现修改为: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即指具有高级
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
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
范地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现修改为:独立董事由董事会(董事局)、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
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董事局)应当按照规定公布
上述内容。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当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
时报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大连特派员办事处。公司董事
会(董事局)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董事局)的书
面意见。
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独立董事被提名人,可以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董事局)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简历:
贵立义,男,1943年8月出生,法学硕士,法学教授。曾任山西省翼城县县委办
公干事、秘书,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教授,大连市人大代表、大连市人大法制
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共大连市委、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市仲
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员,市检察员专家委员会委员,市法
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大连市双护律师事务所律师,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贵立义,作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贵立义
二ОО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于大连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贵立义为本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于大连
附件3:李常玉女士、焉云萍女士简历
李常玉,女,43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大连商场日杂卖区核算员,财务处
出纳员、主管会计,大庆新玛特总会计师,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本部科长、
副处长、处长,现任公司副总会计师。
焉云萍,女,53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大连商场肉菜部统计员、男装部计
财科长、储运公司副经理、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
董事、总会计师。
附件4: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3月21日董事会所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变动的意见
1、经审阅新聘任副总裁焉云萍女士、总会计师李常玉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
职资格合法。经我们了解,焉云萍女士、李常玉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能够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焉
云萍担任公司副总裁、李常玉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聘任决定。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贵立义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贵立义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租赁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大商集团大连家电
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租赁协议》、公
司与大商集团大连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及大连源正资
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源正评报字〖2003〗号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的租赁资产和收购资产行为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资产租赁协议》及《资产收购协议》内容客
观、公允,交易价格合理;本次租赁、收购行为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压缩公司与
大连商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配货形成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租赁和收购行为。
三、关于公司与大连商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大连大商供配货中心、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兴
-大连商业大厦、大商集团大连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和盘锦辽河商业城签署的
《供配货协议书》,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
的,该等《供配货协议书》内容客观、公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公
司在采购上的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行为。
独立董事:史德刚、尉世鹏
200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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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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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公布关于租赁沈阳鹏利广场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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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租赁沈阳鹏利广场部分物业的议案》和公司与沈阳鹏利广场房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利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公司于2003年3月10日与
鹏利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就公司承租鹏利公司所属的沈阳鹏利广场部分物
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租赁期限为20年,年租金281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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