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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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29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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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29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会议通知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6月29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4年董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聘请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4年监事会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9、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其中,1-5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第6项议案,经公司监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9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其余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出席对象
1、2005年6月24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5年6月28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7楼6-8单元 邮编:361003
联系电话:0592-2394688 传真:0592-2394706 联系人:杨小亮
(六)其他事宜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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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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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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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85,757,748.22 348,966,227.9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23,025,482.82 123,729,377.04
每股净资产 2.04 2.0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99 2.00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5,063.66 9,985,063.66
每股收益 -0.01 -0.01
净资产收益率(%) -0.57 -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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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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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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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4年末 2003年末
总资产 34,896.62 37,451.80
股东权益 12,372.94 11,452.92
每股净资产(元) 2.05 1.89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00 1.81
2004年 2003年
主营业务收入 14,624.39 13,320.34
净利润 1,208.43 1,948.05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元) 0.20 0.32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9.77 17.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52 0.017
公司2004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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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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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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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0日召开五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聘请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议案。
五、通过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有关事项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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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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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2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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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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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除权日 ,1996-09-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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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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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年度送股,10送2除权日 ,1996-09-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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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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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年度送股,10送2登记日 ,1996-09-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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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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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年度送股,10送2上市日 ,1996-09-25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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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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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登记日 ,1996-09-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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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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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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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2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一次董、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陈东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丁笑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杨小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选举张婉卿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600711) 雄震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2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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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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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陈东”变为“丁笑” ,2005-02-22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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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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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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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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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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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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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77,085,993.37 374,508,020.9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31,148,264.91 114,529,234.89
每股净资产 2.173 1.89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09 1.8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40,953.12 16,876,005.47
每股收益 0.10 0.288
净资产收益率(%) 4.73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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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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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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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6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七
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贷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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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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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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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0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4名,独立董事吴世农因事请假未出席会议,董事姚娟英、独立董事舒华英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陈东、独立董事何少平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雄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下半年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知春路支行申请了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循环周转额度,特提请本公司为该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增加一条作为第136条:
在总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30%的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按以下权限和程序办理:
1、审批程序和权限
公司年度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30%的,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年度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3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担保事项应履行以下程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被担保人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基本资料;
b.近期企业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c.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公司相关机构对被担保人的资料进行审查;
2.禁止事项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提供担保。
3.被担保人的条件和资信标准
被担保人符合下述各项标准时,公司方可为其提供担保: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2)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或公司的互保单位或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3)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4)已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5)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6)没有其他法律风险。
4.反担保
被担保人必须自行或由其提供的第三方对公司进行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1、时间:2004年9月27日上午9:00
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7层6-8单元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出席对象:2004年9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授权委托书附后)。
5、参加会议方法: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4年9月24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7楼6-8单元
邮 编:361003
联系电话:0592-2394688
传 真:0592-2394706
联 系 人:杨小亮
6、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半天。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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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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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3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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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月16日公告了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4-002)。2004年1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9.76%的股份),关于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2004年2月2日上午9:30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提案,同意在2003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1、《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2、《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3日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陈然萍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丁笑出席会议并代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雄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9480458.1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341682.4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170841.24元,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计301.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符合有关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过逐项对照检查,认为公司在2004年申请增发新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条件。
以上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增发新股数量的议案;
本次申请发行的总数不超过4,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发行对象的议案;
发行对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包括公司原公众股股东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发行方式的议案
本次增发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售和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其它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根据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可将网上发行数量和网下发行数量作适当回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最终发行方式的确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发行定价方式、询价区间及依据的议案;
定价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在一定价格区间内进行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方法来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定价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
询价区间:询价的上下限均为按刊登《招股意向书》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或前段时间的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取一定折扣计算而得到的价格区间。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的议案;
本次发行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约29000万元,根据重要性大小的原则排列,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①自动售卖服务终端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9800万元。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约15000万元。
②变频空调模糊智能控制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全部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③厦门市城市信息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总成本19950万元。项目先期 二年内 启动资金10105万元,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约6000万元。
④募集资金剩余或不足部分的解决办法。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需求,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有关管理制度,将多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7)审议通过了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增发新股的有关事宜;
①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行时间、询价区间、定价方式、定价区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方式、申请发行的股份上市的事项;
②签署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及金额作调整;
④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及股本结构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⑤授权董事会聘请发行新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⑥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发有关的其他事项。
(9)审议通过了本次增发新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增发新股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增发新股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关于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报告
1 审议通过了投资自动售卖服务终端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自动售卖服务终端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994万元,铺底配套流动资金2806万元,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1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由本公司实施,项目总投资回收期5.76年。
自动售卖机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智能服务终端是一种由消费者自行投入货币、结算卡或采用其它高技术结算手段,并自行选择机销商品和服务的全时制 24小时 经营自动化设备,为传统商业的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和产业化方法开辟了一条重要的创新发展之路。目前国外在公共交通、大型商业、服务、娱乐设施、主要街道社区和广告行业等领域已有广泛的应用。品牌专用自动售货机属于一种新型的零售业态,可满足专卖店、商场、超市迅速向外扩张的需要。其管理成本低廉,占地少、置放地点灵活,能真正实现利民便民服务,增加产品销售渠道,还可作为一种极佳户外广告载体,提升专用公司的品牌形象及知名度。此外随着我国彩票业的快速发展,热线投注系统具有的安全可靠、实时在线等优势更趋显著,热线投注终端将逐步取代传统终端。热线彩票投注终端产品的生产、更新符合我国彩票业的发展。
2 审议通过了变频空调模糊智能控制器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变频空调模糊智能控制器项目可研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全部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62.34%的股权。本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对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增资后,由其具体实施。现鹏科兴实业所有股东 雄震科技、季方印、范仕兴、陈予红 与本公司已签订《增资协议书》,同意本公司单方面向鹏科兴实业增资。本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协议各方将协商确定公司的审计基准日,并按经审计的公司帐面净资产值的比例为准将甲方的出资折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变频空调模糊智能控制器是变频空调的核心部件。变频节能技术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技术,在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前新建传统定速空调器生产线已成为限制发展类项目,新建空调器生产线必须是生产智能、模糊、变频类分体机和静音窗式空调器。变频空调模糊智能控制器将变频控制技术和模糊控制原理结合应用于空调器,是实现空调器环保节能的重要途径。本项目产品的的推广将有力推动我国变频空调的技术进步,加快变频空调的市场普及,节省大量能源,市场潜力巨大。
3 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城市信息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厦门市城市信息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项目项目可研报告》。总计建设信息管网总长度310公里,按每公里16孔计算,共4960孔公里。预计分5年实施,每年一期,建设规模分别为:1280、1280、960、800和640孔公里。该项目建设总成本19952万元,平均每孔公里约4.02万元。项目的先期启动资金10105万元,由公司通过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6000万元和公司自筹4105万元解决。
该项目借鉴国内外城市信息基础管网投资建设的经验,对城市信息管网建设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有效地控制城市道路的无序开挖状况和信息管网的重复建设,对充分利用管网资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厦门市政府批准本公司作为厦门市信息基础管线集约化建设的投资建设单位,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接受各电信运营商的委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的原则,根据市场规则吸收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依托上市公司融资优势,按照政府规划指导,企业风险运作的精神,具体承担厦门市信息基础管线集约化建设任务。
(4)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不足及剩余的解决办法的议案。
上述自动售卖服务终端项目、变频空调模糊智能控制器项目及厦门市城市信息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项目首期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约29,000万元。
募集资金剩余或不足部分的解决办法。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需求,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有关管理制度,将多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陈然萍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增选姚娟英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2月18日,,具体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4年2月18日上午9:30
二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内容:
1、审议《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3年董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符合有关条件的议案》
6、逐项审议《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方案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增发新股数量的议案;
(3)审议并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发行对象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发行方式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发行定价方式、询价区间及依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的议案;
(7)审议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8)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增发新股的有关事宜;
(9)审议本次增发新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审议投资自动售卖服务终端项目的议案;
(2)审议变频空调模糊智能控制器项目的议案;
(3)厦门市城市信息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项目
(4)审议募集资金不足及剩余的解决办法的议案。
8、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与本次增发新股有关的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 出席对象
1、2004年2月13日下午3点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 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 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4年2月17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7楼6-8单元邮编:361003
联系电话:0592-2394688传真:0592-2394706联系人:杨小亮
六 其他事宜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 女士 代表本人 本单位 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盖章 :受托人签名 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4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姚娟英简历
姚娟英,女,196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
历任福州市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福州市恒荣达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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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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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预增](600711)“雄震集团”公布2003年半年度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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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公布2003年半年度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
今年以来,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保持快速发展。经对2003年
半年度财务数据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03年上半年度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长50
%以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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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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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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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98,587,019.46 221,567,622.64
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102,788,161.69 95,048,776.79
每股净资产 1.703 1.575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684 1.517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65,176,262.03 74,049,249.65
净利润 7,739,385.00 5,072,558.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203,396.86 5,123,417.74
净资产收益率% 7.53 6.14
每股收益 0.128 0.0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71,354.21 -33,921,6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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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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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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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陈然萍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丁笑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雄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43.33%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与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鼎公司″)经友好协商,拟定以现金1050万元人民币受让恒宝鼎公司持有的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以300万元人民币受让冯树涛持有的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截止2003年6月30日止,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7,207,028.44元人民币,其中2002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899,325.54元人民币,200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26,415.09元人民币,净利润-1,893,646.02元人民币,本次收购溢价1,710,287.77元人民币。
恒宝鼎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应业。
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原持有该公司23.33%的股权,本次受让股权后持有该公司66.67%的股权。公司主营电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信业务经营分析系统;移动业务经营分析系统;公话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信CRM解决方案等。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与原聘请的审计机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同期满,会议同意改聘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含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与北京中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合并为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惟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故本次审计报告仍由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在此,对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尽职尽责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在2003年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5万元(此报酬为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
五、审议通过了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互保事宜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即将执行完毕,为增强公司融资能力,经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公司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互保合作,互保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互保期限为自《互保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1、时间:2003年8月26日上午9:00
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7层6-8单元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⑴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⑵审议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互保事宜的议案
4、出席对象:2003年8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授权委托书附后)。
5、参加会议方法: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3年8月25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7楼6-8单元
邮编:361003
联系电话:0592-2394688
传真:0592-2394706
联系人:杨小亮
6、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半天。
以上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3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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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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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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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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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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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将《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予以公告,详见2月2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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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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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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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安信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款及其他债务纠纷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已于
2003年12月24日作出终审判决,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收到该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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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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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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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14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
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
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方案的议案:本次申请发行的总数不超过
4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四、通过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报告。
五、通过陈然萍辞去董事职务,增选姚娟英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六、通过聘请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2月18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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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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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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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 2002年度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3,320.34 12,157.00
净利润(万元) 1,948.05 1,836.84
总资产(万元) 37,451.80 22,156.7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1,151.12 9,504.88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 0.32 0.30
每股净资产(元) 1.847 1.57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76 1.5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17 0.20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47 19.33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0.5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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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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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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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18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3年申请增发新股方案的议案:本次拟申请发行总数不超过40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四、通过公司2003年增发A股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改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六、同意聘请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18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将公司持有的厦门东南融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0%股权以人民币647万元整全部转让
给贾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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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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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增加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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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于2004年1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提案,
同意在2003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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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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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报补充及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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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04年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的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3年年度报告全
文有关内容予以补充及更正。详见2004年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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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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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提前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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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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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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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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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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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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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雄震集团”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
司于2005年1月2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400万股公司法人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深
圳南山支行,质押期限自2005年1月25日至2005年9月1日止,原质押同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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