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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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4是*ST民 百(600738)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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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送3转增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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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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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8.02是*ST民百(600738)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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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未公布, 发行总量: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0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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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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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2,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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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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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2,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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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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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2,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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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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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预亏](600738)“*ST民百”公布200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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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ST民百”公布200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由于二季度受“非典”影响,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受到较大冲
击,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03年中期仍将出现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将
在公司2003年中报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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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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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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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东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
9月3日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现经双方友好协商,
于2003年9月22日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家股
股权转让价格由1.23元/股变更为1.6175元/股,协议转让股权总价款变更为1.09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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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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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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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8日,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抄送的《关于公司国家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
公司将所持有公司7910.8万股国家股中的6738.9172万股转让给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
限公司。根据《批复》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
以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
此次国家股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3439.712万股。其中,浙江红楼旅游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738.91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兰
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171.88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
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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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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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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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民佛集团)有关国家股股权转让的致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民佛集团向浙
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楼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6738.9172万股
国家股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民佛集团与红楼集团于2003年9月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民佛集
团将持有的公司6738.9172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75%)拟转让给红楼集
团,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2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82888681元。
若该协议能履行,红楼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民佛集团持有公司5%的
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尚须报请甘肃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后方可履行,有关申报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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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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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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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
报》上刊登的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因工作有误,现将有关内容予以更正。详见2003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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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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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股股权转让获得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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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东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民佛集团)转来的有关批复,公司国家股股东民佛集团向浙江红楼旅
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6738.9172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事宜,已
获甘肃省人民政府的批准。目前,民佛集团正在报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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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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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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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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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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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24日上午9:00在亚欧商厦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朱宝良先生因公亦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长张宏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郭晓晖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陈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议,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893,120.64元,200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5,582,786.53元。根据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此次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届董事会的构成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如下: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现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下属亚欧商厦固定资产向银行申请5.4亿元最高抵押贷款额度的议案:
经兰州合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并以兰合会评报字(2003)第125 号评估报告确认,亚欧商厦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9.02亿元。经公司研究决定,以该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信贷经营中心申请5.4 亿元最高抵押贷款额度。
八、审议通过公司处置有关固定资产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盘活公司低质、低效资产,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公司对部分车辆、设备等闲置资产进行清理,该部分资产的账面净值为5,241,499.95 元,出售变现后收回资金4,207,890.26 元,该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计入2003 年度损益。
九、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3)10 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而形成的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原来按一定期限摊销变更为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2 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本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股利不再作为调整事项,改为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列示。
十、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200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 年度审计单位,并向其支付2003 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5 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召开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 年4 月28 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兰州市中山路368 号亚欧商厦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以下属亚欧商厦固定资产向银行申请5.4 亿元最高抵押贷款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公司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2003 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4 年4 月19 日(星期一)下午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04 年4 月22 日至23 日9:30-17:00 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或授权委托书到兰州市中山路368 号亚欧商厦八楼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涵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兰州市中山路368 号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人:王兵王虹宇
联系电话:0931-8435839 8473891
传真:0931-8473891
特此公告(此页无正文)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1 月19 日召开的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所列事项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该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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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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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风险提示,借款,日期变动,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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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消退
市风险警示并被核准。公司股票于2004年3月26日停牌,自3月29日起撤消退市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民百”,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4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以下属亚欧商厦固定资产向银行申请5.4亿元最高抵押贷款额度
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处置有关固定资产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单位的议
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8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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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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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天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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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479,585,510.58 507,279,280.06
净利润 1,893,120.64 -63,858,576.86
总资产 839,249,938.40 926,205,587.19
股东权益 239,215,444.26 237,322,323.62
每股收益(摊薄) 0.008 -0.272
每股净资产 1.02 1.01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02 1.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1 0.107
净资产收益率(%) 0.79 -26.91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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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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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ST民百: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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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民百: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一、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元) 0.012
每股净资产(元) 1.03
净资产收益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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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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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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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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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T民百”变为“ST民百”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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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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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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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ST民百”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7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处置有关固定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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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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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368号”变为“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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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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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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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ST民百”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8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出让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公
司持有其80%的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兰州万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股权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公司及兰州万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兰
州民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沈厚道等个人持有,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2150万元,其中:支付现金750万元,同时,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同意
受让方将公司原设立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入的经评估的价值1400万元办
公场地(其中:亚欧商厦九楼面积为842平方米,十楼面积为1919平方米)归还给
公司,以此抵消收购款项。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于2004年10月18日正式签订。
二、通过关于解除为下属分公司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餐饮娱乐
分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餐饮娱乐分公
司提供为期一年的965万元贷款担保,担保期间内,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亚欧餐饮娱乐分公司已陆续归还银行贷款65万元,鉴于目前该笔担保贷款已经
到期,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解除对此剩余900万元的贷款担保。至此,公司
再无任何担保事项。
三、通过关于以公司所属亚欧商厦房地产为抵押物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亚欧餐饮娱乐分公司提供900万元抵押贷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
定以亚欧商厦房地产为抵押物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餐饮娱乐分公
司提供900万元的抵押贷款。该笔抵押贷款将计入公司向工行甘肃省分行信贷经
营中心申请的54000万元的最高抵押贷款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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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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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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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88,370,502.56 839,249,938.4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44,865,278.22 239,215,444.26
每股净资产 1.04 1.0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04 1.0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209,668,828.10 257,249,053.94
净利润 5,673,526.54 -14,801,541.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743,974.36 -16,160,048.90
每股收益(摊薄) 0.02 -0.06
净资产收益率(%) 2.32 -6.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837,560.99 19,105,5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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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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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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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ST民百”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召开四届四次董、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翁承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郭德明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通过关于处置有关固定资产的议案。
四、通过拟出让下属子公司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
将所持有的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整体转让。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公司下属子公
司兰州万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转让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再
持有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股权。目前,股权转让工作正在洽谈之中。
五、通过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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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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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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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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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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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定2004年1月19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因本次会议第三项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所需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故经公司研究
决定,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4年2月7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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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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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00,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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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定2004年1月19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本次会议第三项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所需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故经本公司研究决定,将2004年1月19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4年2月7日召开,本次会议议案、出席的对象、登记办法、联系方式、联系人不变。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14日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红楼集团" 通知,经红楼集团研究,决定对其提交2004年1月19日召开的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提名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修改,将原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中翁承德先生变更提名赵宏先生 简历附后 ,其余提名的监事会候选人不变。本次修改后的议案仍将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3日
附件: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赵宏先生简历:
赵宏先生,40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兰州市五交化公司业务员、兰州市化工批发公司科长,现任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定于2004年1月19日(星期一)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亚欧商厦9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1、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1月5日(星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大会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亚欧商厦九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730030
3、登记时间:2004年1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4358398473891
传真:(0931)8473891
联系人:徐慧杨海燕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费用自理。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19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所列事项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人签字(盖章);
(该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董事候选人(共九名)
朱宝良先生,41岁,大专学历,民主人士。历任桐庐瑶琳羊毛杉厂厂长、浙江金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杭州环北小商品市场总经理,现任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宏先生,43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桐庐中旅副总经理、桐庐宾馆总经理、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红楼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杜永忠先生,37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兰州市第一商业局调研室主任、体改处处长、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郭少军先生,33岁,本科学历。历任桐庐中旅财务部经理、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严强先生,53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杭州第一棉纺织厂办公室主任、杭州通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郭德明先生,31岁,大专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瑶琳仙境分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何美云女士(独立董事),39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杭州市商业学校团委书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永先生(独立董事),47岁,本科学历,民主人士。历任四川省轻工业厅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四川省昭化造纸厂财务科副科长、浙江财经学院教务科副科长、阿联酋AL―SHIRAWI集团公司公派中方会计、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系主任、浙江财经学院财经研究所副所长、浙江财经学院工商学院现代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信用与担保研究所所长。
郭晓晖先生(独立董事),30岁,博士,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科员,现任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
监事会候选人(共五名)
李鸿昌先生,60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杭州市上城区区委副书记、杭州市委老干部局局长、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现任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书记。
张石林先生,56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兰州市百货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张萍女士,47岁,高中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兰州民百大楼楼层经理、支部书记、业务科科长、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监事,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商厦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王林先生,52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甘肃省筑路机械厂财务科科长、兰州市财政局中企处副处长、财政部驻甘肃省专员办负责人,现任兰州市政府稽查特派员。
翁承德先生,35岁,大专学历。历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商厦男装部副经理、亚欧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兰州民百现就提名何美云为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 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6日于兰州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兰州民百现就提名郭晓晖为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 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6日于兰州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兰州民百现就提名陈勇为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 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6日于兰州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勇,作为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勇
2003年12月4日于杭州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晓晖,作为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晓晖
2003年12月4日于杭州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美云,作为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美云
2003年12月4日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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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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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ST民百”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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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二、同意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本
次资产置换为公司所拥有的兰百大楼及其相关资产,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40%股份进行置换。本次交易
属于关联交易。
四、通过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兰州亚欧餐饮娱乐分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兰州亚欧餐饮娱乐分公司提供人民币200万元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担
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65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通过公司出让兰州民百家电维修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家电维修公司)股
权的议案:决定将经营亏损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家电维修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
80万元转让给其内部职工。本次转让价款与公司所占家电维修公司注册资本差额
的损失,由公司承担。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拥有家电维修公司的股权。
六、通过公司解除为家电维修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本
次贷款担保解除后,公司对家电维修公司再无其他任何贷款担保。
七、通过公司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决定正式将位于亚欧商厦附楼三楼,面
积为470平方米房产出售给甘肃大陆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月19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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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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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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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7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郭少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
二、聘任杜永忠为公司总经理,李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通过公司出让兰州民百艺族家居有限公司(下称:艺族家居)股权的议案:
决定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兰州万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艺族家居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艺族家居内部职工持有。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万元,转让价格与该公司注册资
本差额的损失,由公司承担。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兰州万豪投资有
限公司将不再拥有艺族家居的股权。
四、选举李鸿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7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选举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下属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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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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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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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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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股转让获得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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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6日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通知,兰州民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已获得有关文批准,现将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予以公告。详见2003年11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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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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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兰州民百”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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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5日召开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设立兰州民百家电维修有限公司的议案:对公司原全资子
公司兰州民百家电维修中心进行改制。改制后的兰州民百家电维修中心名称、
地址不变、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不变。原公司投入的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
元中98万元转让给现兰州民百家电维修中心员工持有。
二、通过了关于设立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议案:将公司下属分公
司原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设立为兰州民百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经评估的实物资
产及现金出资共计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三、通过了关于将兰百大楼开发为集餐饮、娱乐及休闲为一体的兰州民百
大酒店的议案:利用自有资金对公司所拥有的兰百大楼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大
酒店主楼将保持原有兰百大楼层高6层不变,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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