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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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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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决定公司A股股票自2005年9月22日起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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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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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被终止上市 ,2005-09-22 |
终止上市,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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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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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起终止上市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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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哈慈,证券代码:600752)因2002年、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三年亏损,*ST哈慈股票自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2005年8月31日,*ST哈慈披露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ST哈慈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ST哈慈股票自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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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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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重要事项更正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定期报告补充(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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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于2005年8月31日公告,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2005年9月5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更改,审计意见类型由原来的“非标无保留意见”更改为“无法表示意见”。更正后的审计报告内容详见2005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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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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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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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自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已经于2005年8月31日披露了经审计的200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已实现盈利。
由于公司未能在200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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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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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变为“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5-07-2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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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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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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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出公司股票自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实现盈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第三节的有关规定,如出现相关情形之一的,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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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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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定期报告补充(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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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于2005年8月31日公告,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现对其中差错进行补充更正。详见2005年9月1日《中国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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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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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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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调整后)
总资产 717,742,167.95 674,537,028.7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1,274,506.10 82,509,023.40
每股净资产 0.27 0.2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22 0.2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40,145,195.90 44,664,330.98
净利润 8,952,579.17 -14,213,677.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224,458.61 -14,230,336.85
每股收益 0.0265 -0.042
净资产收益率(%) 9.81 -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005.69 -337,595,18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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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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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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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的议案。
二、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解释说明。
四、通过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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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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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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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0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哈民三初字第159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日受理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21773190.00元,其中借款本金为2000万元,利息1773190.00元,公司作为借款人被列为第一被告。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6日审理了此案,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
2、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借款利息1773190元(截止至2005年3月20日)及2005年3月21日起至生效判决确认的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的逾期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计付;
3、被告哈慈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李秀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18875.95元、财产保全费109385.95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公司于2005年8月10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哈民三初字第160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日受理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为18507211.50元,其中借款本金为1700万元,利息1507211.50元,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列为第二被告。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6日审理了此案,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借款本金1700万元;
2、被告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借款利息1507211.50元(截止至2005年3月20日)及2005年3月21日起至生效判决确认的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的逾期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计付;
3、被告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要求被告黄亚清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546.06元、财产保全费93056.06元由被告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公司于2005年8月10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哈民三初字第158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日受理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黑龙江鑫科高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为21614285.00元,其中借款本金为2000万元,利息1614285.00元,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列为第二被告。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6日审理了此案,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黑龙江鑫科高能电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
2、被告黑龙江鑫科高能电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借款利息1614285元(截止至2005年3月20日)及2005年3月21日起至生效判决确认的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的逾期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计付;
3、被告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18081.43元、财产保全费108591.43元由被告黑龙江鑫科高能电源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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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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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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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4年12月31日,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出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自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现就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告。详见2005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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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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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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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9日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聘请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5年中期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该议案将提请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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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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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1-27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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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变更2004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更换独立董事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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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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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盈](600752) *ST哈慈:公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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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公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经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5年上半年业绩盈利(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4213677.22元)。如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盈利,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但如果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第三节涉及事项,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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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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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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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提
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处理无法收回的陈欠销货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2004年度计提特别坏帐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六、通过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议案。
八、同意慈福升、刘灿生辞去董事职务;未通过选举赵原正、林东宏为董事
的议案。
九、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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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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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2005-08-31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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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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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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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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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4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的议案:根据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04年度计提特别坏帐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已于2005年4月30日公告的2004年度财务报告做出调整,具体调整是在公司应收款项上补提坏帐准备192345668.35元。根据上述调整,公司将提交更正后的《2004年度报告》以及做出相应变更的《2004年度报告摘要》、《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更正后的200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04年度
(调整后)
净利润 -476,264,543.97
总资产 680,068,928.2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2,998,636.16
每股收益 -1.41
每股净资产 0.2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24
净资产收益率(%) -512.12
更正后的200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总资产 662,585,287.4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1,745,751.78
每股净资产 0.2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20
报告期
(调整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9,322.18
每股收益 -0.033
净资产收益率(%) -13.74
其他内容详见2005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更正后的《2004年度报告》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审计后将替代原《2004年度报告》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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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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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诉讼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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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6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5]哈民三初字第158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日受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21773190.00元,其中借款本金为2000万元,利息1773190.00元,公司作为借款人被列为第一被告。定于2005年7月6日审理此案。
2003年12月31日,公司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签订了《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五点七五二五,借款期限自2003年12月31日至2004年9月30日止,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归还全部借款本息,逾期还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利息。2003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按约定向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
因以上借款已经逾期,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000万元,利息1773190.00万元(截止至2005年3月20日,共计21773190.00元)及2005年3月21日起至偿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分段计算)。 公司于2005年6月6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5]哈民三初字第159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日受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为18507211.50元,其中借款本金为1700万元,利息1507211.50元,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列为第二被告。定于2005年7月6日审理此案。
2003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被告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7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五点七五二五,借款期限自2003年12月31日至2004年9月30日止,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归还全部借款本息,逾期还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利息。2003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按约定向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7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签订了关于以上借款事项的《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范围是贷款本金1700万元人民币、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及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二年,自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因以上借款已经逾期,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 公司于2005年6月6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5]哈民三初字第160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日受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黑龙江鑫科高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为21614285.00元,其中借款本金为2000万元,利息1614285.00元,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列为第二被告。定于2005年7月6日审理此案。
2003年6月12日,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被告黑龙江鑫科高能电源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鑫科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五点七五二五,借款期限自2003年6月12日至2004年6月11日止,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归还全部借款本息,逾期还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利息。2003年6月12日,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按约定向黑龙江鑫科高能电源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签订了关于以上借款事项的《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范围是贷款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及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二年,自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因以上借款已经逾期,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
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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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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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王孟奇”变为“赵原正” ,2005-06-16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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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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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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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6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王孟奇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并同时选举其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聘任赵原正为公司总裁。
三、聘任王清瑞为公司执行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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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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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对200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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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数额较大,其中主要为应收哈慈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天业电子有限公司、哈尔滨天业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的款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近要求制定《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整改方案》的紧急通知精神,公司及时与上述单位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商洽,并在2005年5月下旬获取了上述单位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2004年会计报表。公司除按监管部门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上报以外,对其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上述单位财务状况表现为:1、连续几年(包括2004年度)重大亏损;2、有的单位业务基本停滞,没有主营收入;3、现金流入严重不足;4、有的公司总资产略大于负债。因此上述单位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偿还欠公司全部款项。虽然整改方案承诺了尽其所能偿还欠公司部分款项,但在可预见的近期内难以全额还款。经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定,对200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按稳健和谨慎原则及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在2004年度对上述单位应收款项在正常计提的基础上进行个别坏帐准备的计提,合计比例按50%提取有关减值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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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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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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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9日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变更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调整2004年度计提个别坏帐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外商议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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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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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2005-06-3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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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议案
全体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此议案。
(一)、会议基本情况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6月30日上午9:3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动力区通乡街169号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处理无法收回的陈欠销货款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04年度计提个别坏帐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0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4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04年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变更独立董事议案
11、关于变更董事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1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15、关于2004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会议内容详见本次公告董事会决议内容及上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详见200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5年6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7-29日。
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登记手续的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行使股东表决权。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持股东帐户和本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
户卡。
4、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动力区通乡街169号哈慈股份有限公司9403房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通迅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通乡街169号哈慈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50046
联系电话:0451-82917179
传真:0451-82685388
联系人:寇岩
2、与会股东住宿及往返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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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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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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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因哈慈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哈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5575574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0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借款合同纠纷,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将哈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60002700股(法人股)依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19日。以上冻结的股份中,60000000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
因哈慈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将哈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24000000股(法人股)依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19日。以上冻结的股份已经办理质押登记。
因哈慈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将哈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61572874股(法人股)依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19日。以上冻结的股份中,61570000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
哈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冻结。
因公司第二大股东黑龙江科融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0000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2%)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将黑龙江科融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17000000股(法人股)依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19日。
黑龙江科融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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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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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上市,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05-20,连续停牌 ,2005-05-20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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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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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被暂停上市 ,2005-05-20 |
暂停上市,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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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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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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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A股股票于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2002年度至2004年度已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如果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继续亏损,依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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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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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今起连续停牌,今起连续停牌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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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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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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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2)“*ST哈慈”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2003年、2004年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将自200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连续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0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仍然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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