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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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天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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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单位:人民币元
2005年末 2004年末
总资产 238,360,079.43 290,397,026.3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3,507,852.83 71,133,535.15
每股净资产 0.08 0.4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07 0.37
2005年 2004年
主营业务收入 71,066,296.62 211,412,533.47
净利润 -39,992,215.55 -47,338,669.04
每股收益 -0.23 -0.2666
净资产收益率(%) -296.07 -66.5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0 -0.003
公司2005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有强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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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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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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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协议》相关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五、同意刘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兼任的其他公司职务。
六、通过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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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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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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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的特别处理。
现将公司股票特别处理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交易自2006年2月9日停牌一天,2006年2月1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的特别处理。
2、股票简称由“ST民丰”变更为“*ST民丰”,股票代码不变;
3、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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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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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更换监事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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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工会通知,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蒋秉宜于2006年1月24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工会职代会选举决定任文柱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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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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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预亏](600781) ST民丰:公布2005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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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公布2005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经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预测,预计2005年度亏损,亏损金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5%左右(上年同期净利润为-47338669.04元)。具体亏损金额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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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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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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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2006年1月5日,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过户登记与股权变更手续。股权过户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421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至此,本次股权转让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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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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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6-02-09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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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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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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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洪辉国际有限公司诉公司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二中院于2005年12月23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洪辉国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81900元人民币,由原告洪辉国际有限公司负担。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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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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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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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67,273,249.01 290,397,026.3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7,000,761.45 71,133,535.15
每股净资产 0.26 0.4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26 0.3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每股收益 -0.015477 -0.066131
净资产收益率(%) -5.847827 -24.987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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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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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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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2005年10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洪辉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洪辉公司)诉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987250元)出资纠纷一案。
本案原告为洪辉公司(境外法人);第一被告为公司;第三人为香港金礼发展有限公司(境外法人,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下称:金礼公司)。
洪辉公司在起诉状中诉称:“1993年3月29日原告为购买上海民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前身)的股份,向第一被告帐户汇入2174972美元。同年4月14日,第一被告书面致函原告称,收到原告汇款217.5万美元,但由于经批准的增资由原三方投资人合资组成,原告的投资款暂以金礼公司名义作为增资,第一被告承诺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将金礼公司的投资份额217.5万美元转让给原告,再行办理更改手续。1997年6月27日,台湾民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系金礼公司之母公司)致函原告,确认金礼公司217.5万美元增资确系由原告出资,如原告要求转让股份,则需经第一被告董事会批准。由于原、被告多次协商股权变更事宜未果,原告遂于1999年6月22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东权纠纷诉讼,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转让217.5万美元股权的诉请。原告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沪高经终字第239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认为,第一被告出具的承诺书对第一被告有约束力,第一被告并确认本案原告对第一被告确有出资的事实,但其出资行为未经法定程序,且无充分有效证据,故原告的出资行为不认定为投资。原告认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原告确实向第一被告出资217.5万美元,但由于股权转让必须依法定程序办理,第一被告未经金礼公司同意单方面作出承诺,致使原告无法取得合法的股东地位。同时,由于该承诺书对第一被告有约束力,原告要求第一被告返还原告资金217.5万美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2005年10月18日在二中院的庭审中,公司明确表示:洪辉公司的上述诉讼请求不成立。
二中院未作当庭宣判。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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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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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预亏](600781) ST民丰:公布200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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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公布200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经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预测,预计公司2005年1-9月业绩亏损,亏损比去年同期减少30%左右(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6404630.46元)。2005年第三季度具体亏损金额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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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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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22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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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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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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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公司52421505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52421505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518%,转让给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登记手续最终履行完毕之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52421505股社会法人股,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向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有关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予以公告。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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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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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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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2005年8月19日,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发给公司的传票,通知公司于2005年8月25日参加中国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下称:中行黄浦支行)诉公司3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95号]一案的审理。
原告为中行黄浦支行;第一被告为公司;第二被告为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5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不成后,法院当庭判决如下:1、第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757万元,并支付原告上述借款本金自2005年3月21日起至第一被告付清借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2、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上述第一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一被告追偿;3、对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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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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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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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77,176,619.19 290,397,026.3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5,662,922.20 71,133,535.15
每股净资产 0.31 0.4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30 0.3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5,496,920.39 119,428,821.44
净利润 -8,995,915.84 -9,005,882.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729,396.27 -10,163,414.52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05 -0.05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6.16 -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87,946.78 -11,164,39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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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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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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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代垫款的议案: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愿意帮助公司度过难关,垫付约人民币3000万元左右的资金,不以任何方式收取代垫款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其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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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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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辅仁药业收购报告书摘要修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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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8日接第一大股东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茉织华)通知,茉织华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辅仁药业)于2005年7月27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 双方同意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于2005年4月21日签署)的生效条款进行修改。与此同时,辅仁药业对其所出具的《辅仁药业收购报告书摘要》第二节第4.1条作出如下修改:将原文“股份转让协议自交易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资产置换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修改为:“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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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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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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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2005年7月14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声明:2005年7月12日已披露预计公司2005年半年度业绩亏损、公司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事项尚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批之中,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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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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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降](600781) ST民丰:公布2005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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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公布2005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经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预测,公司2005年上半年亏损比去年同期减少30%左右(上年同期净利润为-9005882.64元)。2005年半年度具体亏损金额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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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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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26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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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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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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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在为下属子公司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人民币950万元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已有基础之上再追加提供机器设备抵押担保议案的报告。
四、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预案的报告。
五、通过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续聘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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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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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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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定于2005年6月10日上午9:30时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地址为上海市延安西路396号(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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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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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1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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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
五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1、会议时间:2005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96号(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交通路线:地铁静安寺站、01路、936路、925路、71路、127路、62路、838路、37路。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04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经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公司在为下属子公司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人民币950万元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已有基础之上再追加提供机器设备抵押担保的议案(经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预案》(经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议案》(经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9)审议《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经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公司章程修改的预案》(经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2)审议《独立董事姚利琴辞职的议案》(经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3)审议《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5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5、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单位介绍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出席者须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00号(静安大厦)
6、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7、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办法
(1)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00号12楼,邮编:200040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
(2)联系人: 孙佩琳
(3)联系电话:021-62484982 传真:021-62499190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9日
附件一: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简历
米建国,男,1951年1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调节研究部副部长、部长、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1995年4月至1996年5月,曾在北京市挂职,任财政局副局长,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在甘肃挂职,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任,兼任经济要参杂志社社长。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农村金融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监事,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北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特华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石家庄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及一些省市政府的顾问,《管理世界》、《财贸经济》、《税务研究》等多家报刊杂志的编委或学术指导,福建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现就提名米建国为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1、符合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4、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5、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6、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7、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8、包括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9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米建国,作为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米建国
200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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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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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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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的预案。
二、通过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10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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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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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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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1)“ST民丰”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05-00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遗漏了第四项议案的部分内容:现将审议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议案》作补充说明:
因工作和其他原因,潘中华辞去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戴海雄辞去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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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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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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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81,538,920.20 290,397,026.3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1,524,321.79 71,133,535.15
每股净资产 0.35 0.4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34 0.37
报告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2,903.46
每股收益 -0.02
净资产收益率(%) -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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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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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潘中华”变为“邱云樵” ,2005-04-21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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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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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及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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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1日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及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辅仁药业)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辅仁药业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公司拟以其截止200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17233.76万元净资产置换辅仁药业所持有的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辅仁堂)95%的股权(经评估该部分股权折合人民币为17375.95万元),差额部分142.19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将现持有的子公司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72.60%的股权全部用于置换,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部分股权经评估的价值为0。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辅仁堂95%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本次资产置换事项应在《资产置换协议》生效且公司现有控股股东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29.518%的股权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过户至辅仁药业名下后方可进行,并尚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二、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聘任邱云樵为公司总经理。
四、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河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报告书全文详见200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
五、通过续聘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六、通过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有关事项尚需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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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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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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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1日接第一大股东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茉织华)通知,茉织华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辅仁药业)于同日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辅仁药业协议受让茉织华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52421505股, 协议转让价为每股人民币1.3301元, 转让总价款计人民币69725700.00元。若转让完成, 辅仁药业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52421505股(占总股份的29.518%),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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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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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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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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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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