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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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邹明贵”变为“王福琴” ,2007-03-07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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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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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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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7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邹明贵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王福琴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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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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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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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成都中发黄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发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于2007年2月7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下称:成商黄河)于2003年9月及10月分九次向工行成都市东大街支行(下称:东大街支行)共计借款8400万元。双方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九次借款的还款时间。
2003年10月23日原告公司与成商黄河签订《担保协议书》,原告愿意为成商黄河的贷款12470万元(包括东大街支行贷款84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原告于2003年12月23日与被告中发公司签订了反担保性质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对位于金牛区永陵路19号共五层、建筑总面积30741.82平方米的房屋拥有所有权,自愿以该房地产中的1、2、3及5层面积20366.56平方米的房屋进行抵押,作为成商黄河履行银行借款合同不能时向原告追偿的担保,抵押担保范围为原告主债权12470万元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双方已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签订后,东大街支行向成商黄河支付了贷款本金8400万元。借款到期后,成商黄河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东大街支行于2007年1月26日扣收了原告在银行的存款2725万元,原告履行了2725万元的担保责任。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承担反担保责任向原告支付2725万元;折价、拍卖或变卖被告公司的抵押物,以偿还原告为成商黄河履行担保责任而被银行划扣的存款2725万元;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截止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对成商黄河的逾期借款共计11601万元的担保责任,均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3201万元已判决公司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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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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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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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成都中发黄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发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于2007年2月1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下称:成商黄河)于2003年9月及10月分九次向工行成都市东大街支行(下称:东大街支行)共计借款8400万元。双方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九次借款的还款时间分别是2004年9月17日、2004年9月18日、2004年9月21日、2004年9月24日、2004年10月8日、2004年10月19日、2004年10月20日、2004年8月21日及2004年8月23日。
2003年10月23日原告公司与成商黄河签订《担保协议书》,原告愿意为成商黄河的贷款12470万元(包括东大街支行贷款84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原告于2003年12月23日与被告中发公司签订了反担保性质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对位于金牛区永陵路19号共五层、建筑总面积30741.82平方米的房屋拥有所有权,自愿以该房地产中的1、2、3及5层面积20366.56平方米的房屋进行抵押,作为成商黄河履行银行借款合同不能时向原告追偿的担保,抵押担保范围为原告主债权12470万元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双方已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签订后,东大街支行向成商黄河支付了贷款本金8400万元。借款到期后,成商黄河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东大街支行于2007年1月25日扣收了原告在银行的存款2275万元,原告履行了2275万元的担保责任。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承担反担保责任向原告支付2275万元;折价、拍卖或变卖被告公司的抵押物,以偿还原告为成商黄河履行担保责任而被银行划扣的存款2275万元;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截止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对成商黄河的逾期借款共计11601万元的担保责任,并均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已受理案件金额共计8876万元,其中3201万元已判决公司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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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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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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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30日刊登了公司持有的成都人民百货连锁有限公司75%股权及1283万元债权、重庆迪康百货有限公司5%股权及9778万元债权的公开拍卖公告,参考价5000万元。截止2007年2月8日下午5:30,无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本次拍卖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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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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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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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成都中发黄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发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于2007年1月18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下称:成商黄河)于2003年9月及10月分九次向工行成都市东大街支行(下称:东大街支行)共计借款8400万元。双方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九次借款的还款时间分别是2004年9月17日、2004年9月18日、2004年9月21日、2004年9月24日、2004年10月8日、2004年10月19日、2004年10月20日、2004年8月21日及2004年8月23日。
2003年10月23日原告公司与成商黄河签订《担保协议书》,原告愿意为成商黄河的贷款12470万元(包括东大街支行贷款84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原告于2003年12月23日与被告中发公司签订了反担保性质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对位于金牛区永陵路19号共五层、建筑总面积30741.82平方米的房屋拥有所有权,自愿以该房地产中的1、2、3及5层面积20366.56平方米的房屋进行抵押,作为成商黄河履行银行借款合同不能时向原告追偿的担保,抵押担保范围为原告主债权12470万元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双方已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签订后,东大街支行向成商黄河支付了贷款本金8400万元。借款到期后,成商黄河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东大街支行于2006年12月30日扣收了原告在银行的存款1631万元,原告履行了1631万元的担保责任。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承担反担保责任向原告支付1631万元;折价、拍卖或变卖被告公司的抵押物,以偿还原告为成商黄河履行担保责任而被银行划扣的存款1631万元;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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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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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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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重庆迪康百货有限公司(下称:迪康百货)与重庆鑫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鑫隆达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高院)受理。近日,迪康百货(申请人)向重庆高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鑫隆达公司名下的重庆世贸中心名义层一层2-1-2#商场、4-2#商场、二层1#商场和四至八层的全部房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鑫隆达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迪康百货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请求确认迪康百货与鑫隆达公司间的《商厦商业经营房产租赁合同》尚未生效;判令鑫隆达公司向迪康百货返还已收取的款项人民币12255.7万元、代为支付的装修款4674.43万元、代垫水电费270.11万元及代垫罚款5万元;判令鑫隆达公司向迪康百货支付违约金6400万元。上述金额合计23605.24万元。请求判决鑫隆达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迪康百货向重庆高院提起诉讼后,鑫隆达公司提起反诉,并被重庆高院受理,反诉请求如下:请求依法确认鑫隆达公司(反诉原告)与第三人即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签订、由迪康百货(反诉被告)承继的《商厦商业经营房产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共十三份协议已经被依法解除;依法判令反诉被告返还所占用的反诉原告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夫子池路的重庆世贸中心大厦的地下二层至地上八层共十层(含八层夹层)的房产(下称:重庆大厦相关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判令反诉被告立即支付反诉原告逾期支付的第二部分预付租金应承担的违约金4250万元及重庆大厦相关房产物业管理费212.5万元,并承担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利息损失165112.5元;依法判令反诉被告偿还反诉原告代付的水电费890608.98元,垫付罚款7万元,并承担逾期支付上述费用造成的反诉原告资金占用损失132131元;依法判令反诉被告支付反诉原告违约金6400万元;请求依法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同时,鑫隆达公司申请追加公司及成都人民百货连锁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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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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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01-27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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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成都人民百货连锁有限公司(下称:人民百货)、重庆迪康百货有限公司(下称:迪康百货)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价格的议案:鉴于无竞买人报名参与公司持有的人民百货75%股权及1283万元债权、迪康百货5%股权及9778万元债权的公开拍卖,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股权及债权的转让价格折价并继续委托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打包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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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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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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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成都中发黄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发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于2007年1月8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下称:成商黄河)于2003年9月及10月分九次向工行成都市东大街支行(下称:东大街支行)共计借款8400万元。双方分别于2003年9月18日、9月19日、9月22日、9月24日、10月9日、10月20日、10月21日、10月22日及10月24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九次借款的还款时间分别是2004年9月17日、2004年9月18日、2004年9月21日、2004年9月24日、2004年10月8日、2004年10月19日、2004年10月20日、2004年8月21日、2004年8月23日。
2003年10月23日原告公司与成商黄河签订《担保协议书》,原告愿意为成商黄河的贷款12470万元(包括东大街支行贷款84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原告为了能使向主债务人成商黄河的追偿权得到实现,经协商于2003年12月23日与被告中发公司签订了反担保性质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对位于金牛区永陵路19号共五层、建筑总面积30741.82平方米的房屋拥有所有权,自愿以该房地产中的1、2、3及5层面积20366.56平方米的房屋进行抵押,作为成商黄河履行银行借款合同不能时向原告追偿的担保,抵押担保范围为原告主债权12470万元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双方已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签订后,东大街支行向成商黄河支付了贷款本金8400万元。借款到期后,成商黄河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东大街支行于2006年12月30日扣收了原告在银行的存款1769万元,原告履行了1769万元的担保责任。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承担反担保责任向原告支付1769万元;折价、拍卖或变卖被告公司的抵押物,以偿还原告为成商黄河履行担保责任而被银行划扣的存款1769万元;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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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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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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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63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3%,下称:茂业商厦)拆借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与茂业商厦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拆借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用于解决因公司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将按年息6.84%向茂业商厦支付资金使用费用。
上述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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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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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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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7年1月17日,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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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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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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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3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开发西区支行申请增加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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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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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出售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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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委托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公司持有的成都人民百货连锁有限公司75%股权及1283万元债权、重庆迪康百货有限公司5%股权及9778万元债权打包公开拍卖。截止2007年1月12日17时,无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本次拍卖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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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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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月15日全天停牌,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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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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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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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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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
公司与被告成都中发黄河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
原告有权对被告所有的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19号的房产1、2、3、5层进行拍
卖、变卖,以所得价款在2994485.89元及2700万元内受偿;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
任后有权向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追偿;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982元及1450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在执行本判决时
被告一并给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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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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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7-04-21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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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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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01-13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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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开发西区支行申请增加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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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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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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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峨眉山成商凤凰有限公司(下称“成商凤凰”)债权转为股权及受让成商凤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对成商凤凰526.4万元债权以1:1比例转为对该公司的出资526.4万元,并在成商凤凰债转股生效后,以人民币1251.74万元受让峨眉山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成商凤凰26.51%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成商凤凰股权比例变更为80%。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13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开发西区支行申请增加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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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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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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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成都人民百货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全部股权及1283万元债权、重庆迪康百货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全部股权及9778万元债权,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打包公开拍卖,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及价值分析价值7114.13万元。
二、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3.75%的股权,下称:人民车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人民车业向中国银行成都开发西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敞口2100万元)期限1年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300万元,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2100万元(不含保证金),逾期担保总额为8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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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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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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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8日召开200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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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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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1月20日全天停牌,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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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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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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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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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8)“成商集团”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银行成都市开发西区支行(下称:西区支行)申请增加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公司在西区支行的最高抵押贷款限额为23500万元,抵押物为公司自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街12号商业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期限为2004年2月19日至2009年2月18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上述抵押限额及期限内,向西区支行申请增加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即公司2006年底至2007年在该行的授信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73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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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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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6年度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6-11-1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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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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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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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预亏](600828) 成商集团:公布2006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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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8)“成商集团”公布2006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6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48172419.50元)。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如果2006年度继续亏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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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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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11-1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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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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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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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8)“成商集团”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18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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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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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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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8)“成商集团”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078,811,360.31 1,097,915,581.3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24,045,285.76 173,791,860.88
每股净资产 0.61 0.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24 0.5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49,315.77
每股收益 -0.268 -0.245
净资产收益率(%) -43.83 -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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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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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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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8)“成商集团”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于2006年10月9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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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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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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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8)“成商集团”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原告)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下称“迪康集团”)、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下称“四川中药”)、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下称“血液科技”)、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都翰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下称“盛唐公司”)欠款及担保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对该案件的剩余部分事项作出了如下判决: 1、被告盛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返还股权收购预付款4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从盛唐公司应向公司返还4000万元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 2、如被告盛唐公司到期不偿还上述4000万元欠款本息,公司对被告(迪康集
团、四川中药及血液科技)提供质押担保的股权,在上述4000万元本息范围内享有质押优先受偿权。上述被告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盛唐公司追偿。 3、如被告盛唐公司到期不偿还上述4000万元欠款本息,被告(迪康集团、四川中药及血液科技)对上述4000万元欠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盛唐公司追偿。 本案案件受理费25.2012万元,诉前保全费57.977万元,共计83.1782万元,由被告(盛唐公司、迪康集团、四川中药及血液科技)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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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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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G成商”变为“成商集团” ,2006-10-09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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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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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6-10-30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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