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1,578万元,同比增加95%左右。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预增主要原因如下: 1、上期计提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影响2016年度本公司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计提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57,083万元,其中2015年7-12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8,581万元,受该因素影响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81万元。 2、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影响 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率为70%),本期公司收到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的退还额以及部分本期计缴本期返还的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退还额共计45,246万元,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59万元。 3、政府补助的影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2014-2016年)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在核定时未考虑增值税影响因素,故本期重庆市财政局对公司实际承担的2015年7月-2016年12月期间污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予以相应补助,由此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6,800万元,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