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林关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阳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聘任殷杭华先生、徐加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姜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白彦兵先生为总工程师、黄延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我们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聘任林关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殷杭华先生、徐加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姜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白彦兵先生为总工程师,黄延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同意聘任阳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独立董事签署:蔡晓玉 李迪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