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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10-21 11:11:38  证券时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6年10月9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明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3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资本公积中列支股权分置改革费用的议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于2006年8月顺利完成,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发生的保荐费、财务顾问费、信息披露费和律师费等费用已基本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上市公司股改费用财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6]10号)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可以直接冲减资本公积,故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拟参照此规定执行,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在公司2006年资本公积中列支。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