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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10-19 08:26:29  中国证券报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向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6.6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10 月20 日;
    ●复牌日:2006 年10 月24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 年10 月24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大红鹰”,股票代码“60083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10 月9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9 月28 日——10 月9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8.07%,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95.41%。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已经刊登在2006 年10 月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方案的对价安排形式为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的方式。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本153,943,22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101,602,525 股,即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 股转增6.6 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承诺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诺外,前三大非流通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宁波卷烟厂、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2)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即在2006 年、2007 年、2008 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中,提议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审计后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60%,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方案实施前          方案实施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              (股)    (%)    (股)    (%)     增减(%)
    1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47,016,675  17.90   47,016,675   12.91       -4.99
    2 宁波卷烟厂                 13,500,000   5.14   13,500,000    3.71       -1.43
    3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12,546,841   4.78   12,546,841    3.44       -1.33
    4 宁波大红鹰集团有限公司      9,103,050   3.46    9,103,050    2.50       -0.97
    5 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分公司    5,152,500   1.96    5,152,500    1.41       -0.55
    6 其他非流通股东             21,457,936   8.17   21,457,936    5.89       -2.28
       合 计                    108,777,002  41.40  108,777,002   29.86      -11.55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10 月20 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10 月24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 年10 月24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大红鹰”,股票代码“60083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份获得6.6 股转增股份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董事会公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后,对价安排的股票将于对价安排方案执行日自动划入公司流通股东的股票帐户。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08,777,002    -108,777,002        0
      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合计               108,777,002    -108,777,002        0
    有限制条件的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08,777,002     108,777,002 
      流通股份    有限制条件流通股合计                      +108,777,002     108,777,002
    无限制条件的  A 股                       153,943,220   + 101,602,525     255,545,745 
    流通股份      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53,943,220   + 101,602,525     255,545,745
    股份总额                                 262,720,222   + 101,602,525     364,322,747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可上市流
                                    (股)       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47,016,675  2009年10月24日  自公司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
    2 宁波卷烟厂                 13,500,000  2009年10月24日  36 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
    3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12,546,841   2009年10 24日  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4 其他非流通股东             35,713,486  2007年10月24日  自公司股改方案实施之日
                                                             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林蔚晴、王里波
    热线电话:0574-87315310
    传真号码:0574-87294676
    电子信箱:dhy@dhyinvest.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开明街130 弄48 号
    邮政编码:315000
    公司网站:http://www.dhyinvest.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将被摊薄,但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补充保荐意见书》;
    4、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协议;
    6、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0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