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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6-09-09 09:39:54  上海证券报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附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出口加工区二期标准厂房工程项目,因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预计毛利为人民币60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承建出口加工区二期标准厂房工程项目。
    二、关联方介绍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共持有本公司118,595,8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46%。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于1992年4月成立,系国有企业,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马利女士,注册资本为176,363.5万元。其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企业,物资供应,国内贸易,项目开发等。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的经营优势,发展主营业务出发,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出口加工区二期标准厂房工程项目,预计造价为5,000万元,预计毛利为600万元。
    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预计毛利为人民币60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该项交易,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