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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9-09 14:36:28  证券时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6年9月8日(周五)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志和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73,67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5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A股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673,593,300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5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B股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77,40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6%。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谢光亮董事由于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建议免去其董事职务。
    按公司章程规定,必须增补新的董事成员,现提名增补以下同志为董事候选人:郭宏壮、刘       英、文   莉。
    (二)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免去谢光亮董事职务;
    A股:赞成票:67359.33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B股:赞成票:7.7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同意增补郭宏壮、刘    英、文  利三名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总数为2,021,012,100票,其中总赞成票2,021,012,100票,总反对票:0票,总弃权票:0票。
    每个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
    郭宏壮:赞成票:67512.89万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刘  英:赞成票:67294.16万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文  利:赞成票:67294.16万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董事候选人所得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皓。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4、结论性意见:深圳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