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权征集函2006-09-04 09:44:59 上海证券报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权征集函
一、绪言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红鹰"或"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或"本次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权利,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2、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NINGBO DAHONGYING INDUSTRY & INVESTMENT CO.,LTD
股票简称:大红鹰
股东代码:600830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开明街130弄48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开明街130弄48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楼炯友
公司董事会秘书:林蔚晴
邮政编码:315000
电话:0574-87315310
传真:0574-87294676
E-mail:dhy@dhyinvest.com
公司网站:dhy@dhyinvest.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三、本次征集事项
本次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事项《关于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委托。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采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而设立。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9月28日至2006年10月9日的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波香溢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3、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4、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见同日公告的《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五、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大红鹰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9月21 日-2006年10月9日
3、征集方式
本次投票委托权征集为董事会征集,征集人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截至2006年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征集对象范围内的流通股股东决定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应按照本征集函附件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的股东按照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本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
送达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开明街130弄4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
收件人:林蔚晴 王里波
电话:0574-87315310
传真:0574-87294676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
5、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股东按本征集函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2)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文件完整、有效;
(3)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股东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4)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本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6、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的, 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董事会征集函正本。
征集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1 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本表复印或剪报均有效)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经认真阅读了征集人制作并公告的《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委托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6年10月9日召开的现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投票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填写委托人身份证号:
个人股东签名:
联系电话:
法人股东填写股东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