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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06-08-18 15:20:59  上海证券报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宁波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3100万元(本次借款主要为转贷,无新增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151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06年8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宁波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借款行为进行担保:
    1、2006年8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合同期限自2006年8月起至2007年2月,该借款系转贷。
    2、2006年8月,公司为宁波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宁波商业银行鼓楼支行借款1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
    2005年7月,公司为宁波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市分行2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该借款已于2006年7月归还。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法定代表人郑伟雄,主要经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化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农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实业项目投资及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2005年期末总资产28080.50万元、净资产15439.04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493.54万元。
    2、宁波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341万元,经营范围:国内旅游服务、入境旅游服务、出境旅游服务。
    2005年期末总资产603.45万元、净资产179.22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07万元。
    三、公司意见
    2005年4月29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执行担保的议案》,授权总经理在以下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执行担保:1、对单个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的30%;2、对所有控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0%;3、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证监发 [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5100万元(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