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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05-12-22 11:00:14  证券时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12月21日以通讯和传真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梁家友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魏新安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胡显坤、江尚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了以上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决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且程序合法,我们对此决议作出"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椿如  邵光忠  陈荣   朱晔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