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因担保原因致使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29,114股于2005年12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另外,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7,800,000股也分别于2005年8月、11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以上冻结期限均为一年。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正积极与被担保方沟通,已采取相关措施,力争尽早解除上述冻结。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