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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6-08-15 11:13:20  上海证券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1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建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江海先生和吴大元先生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董事蒋建新先生和余孔壮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06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98640万股为基数,以截止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49320万股。
    三、《公司2006年养护业务关联交易议案》。
    在关联董事唐建辉先生、吴大元先生、余孔壮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养护业务关联交易议案,2006年泉厦高速公路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259万元,福泉高速公路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3908万元。(详见本公司关联交易会公告,编号:临2006-019)
    四、决定于2006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在福建省福州市金仕顿大酒店召开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审议《公司2006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参加人员: 
    1、凡在2006年8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2006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在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股东也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91-87077366    传真:0591-87077266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50001
    特此通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