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5-12-12 07:58:03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2月9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2月12日。
5、2005年12月12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12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2月12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电广传媒”变更为“G电广”。
8、2005年12月12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5年11月23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方案要点: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12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芙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金海林建设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凯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汇丰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尚未明确表示参与股权分置改革,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以上6户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共计5370054股,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对代为支付对价部分股份行使追偿权。
5、鉴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宁波市镇海恒盛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前明确表示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不对该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代为垫付。
6、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承诺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项承诺三十六个月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出售的股价将不低于12元/股,产业中心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3)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还承诺:鉴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芙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金海林建设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凯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汇丰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尚未明确表示参与股权分置改革,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相应数量的股份,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5年12月8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5年12月9日 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
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公司
3 2005年12月12日 恢复交易
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电广"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
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 交易
4 2005年12月13日
基期纳入指数计算。四、股份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份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60,498,978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为107,098,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1%,流通股股份为15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9%。
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60,498,978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6,114,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8%,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4,384,098股(其中含高管股份23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2%。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六、咨询联系办法
电话:0731-4252080、4251998、4252333-8313、8339
传真:0731-4252096
联系人:周竞东、齐慎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金鹰影视文化城
邮政编码:410003七、备查文件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