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5-10-27 15:04: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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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转让所持南京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公司”)的全部股权,由于本公司为受让方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项转让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源做强做大公司的主营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将所持有的华日公司的全部股权按净资产1:1作价转让给本公司的母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最终价格以审计后的净资产值进行确认。华日公司现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20%。由于本公司为受让方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60,670,520股,占总股本的46.69%。成立于1992年4月,注册资本为176,363.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利女士,系国有企业,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企业,物资供应,国内贸易,项目开发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日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60万美元,持有该公司20%有股权;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90万美元,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日本株式会社ITT出资450万美元,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华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6.5″以下TN/STN液晶显示屏和模块,产品定位于手机、PDA、电子辞典、小灵通、智能电话、家电等。华日公司于2003年9月开始量产。未经审计的报表显示,2005年,华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5596.08万元,同比减少1563.32万元,未能扭转亏损局面,三季度末净资产值降至5636.06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公司将所持有的华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母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转让价格按审计后的净资产1:1作价。
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投资。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转让华日公司股权,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源做强做大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转让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该项交易,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