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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5-10-21 09:04:14  上海证券报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 年 10 月20日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 年 10 月14日—10 月 20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11:30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22号浙江贸易中心大饭店四楼嘉年厅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纯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522人,代表股份557231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4%;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501人,代表股份13966184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5.32%,占公司总股本的17.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要点: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票可获得2.8股股票,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共110,732,76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参加投票的    
               股份总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557231247    525427820    31255225    548202    94.28%     
流通股股东     139661843    107858416    31255225    548202    77.23%     
非流通股股东   417569404    417569404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投票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929378          同意    
蔡清发                                              1623100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二组合                              1155700          同意    
黄振                                                 769850          反对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上证18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761215          同意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沪                                       749376          同意    
郑连荣                                               701151          同意    
姜礼彪                                               562900          同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 指数证券   552803          同意    
王娟                                                 548055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浙大网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浙大网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 年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浙大网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浙大网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