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5年11月14日发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其中明确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日为2005年12月4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故现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日修正为2005年12月2日。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修正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