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8月7日进行通讯表决。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沈丽萍、陈兴浦、顾立立、石卫、俞兆钧、叶天福共6人,监事李爱敏因公出差,且未委托他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以股抵债"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波同志担任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