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06-08-08 17:37:44 证券时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28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13.08亿元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424,915.4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8月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拟与主要合作银行签订的《担保保证合同》,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决策权属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该项议案获董事会批准后签订《担保保证合同》,为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向该行申请不超过2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自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计,到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贷款还款日届满后的2年后终止。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万元)
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 64,000.00
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 38,000.00
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 14,000.00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3,000.00
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 1,000.00
广东新会中集复合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4,000.00
青岛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 3,300.00
上海中集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3,500.00
合计 130,800.00
上述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本公司出资比例、经营范围等)详见2005年财务报告附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与主要合作银行签署贷款保证合同,为该行给予下属公司不超过2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12个月,担保期间自贷款合同约定的首次还款日的次日起计,到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贷款还款日届满后的二年后终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没有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本集团车辆业务拓展和产品销售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主要合作银行不超过2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对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应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上述担保,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06年8月4日,含本次担保,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24,915.44万元,占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4.94%。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八日